2024年贵州高考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出台
发布时间:2024-10-30 12:08:25来源:
2024年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已经出台。这一实施方案是统筹考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和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的需要,根据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制定而成的。
对于报名者,需要符合贵州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并且具有一定的艺术特长。在报名时,需要持本人户籍、法定监护人户籍、二代身份证、学籍证明或学力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高考报名所在地的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自行打印艺术类专业统考准考证。
艺术类专业统考科目及分值如下:
* 美术:素描100分、速写100分、色彩100分;
* 音乐:视唱练耳(口试)60分、专业主科240分;
* 舞蹈:形体测试120分、舞蹈表演100分、模仿80分;
* 播音与主持艺术:自备稿件及指定稿件朗读100分、即兴评述100分、形象及才艺展示100分;
* 表演:朗诵及演唱90分、形体和形象气质测试120分、即兴表演及特长展示90分;
* 戏剧影视导演:朗诵及命题编讲故事120分、命题小品表演100分、命题故事写作(笔试)80分;
* 广播电视编导:面试150分(广播电视编导创意100分、回答评委提问50分)、笔试150分(电视栏目创意及策划);
* 书法学:楷书临摹100分、行书临摹100分、行书创作100分;
* 戏剧影视文学:面试100分(自我介绍20分、才艺展示60分、评委提问20分)、笔试200分(故事编写80分、影视作品评论120分);
*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面试200分(外表形象70分、专业基础60分、文化素养40分、才艺展示30分)、水平测试100分(英语听力30分、普通话70分)。
参加省外院校校考的考生,如果校考专业涉及省级统考的,需参加省级统考并合格。各统考专业考试内容及有关要求可查看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的年度省级统考简章。
考生需要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考点进行健康检查和登记,如遇突发情况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防疫的具体要求请关注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
艺术类专业统考工作由省招生考试院统一部署,委托各考点高校具体实施。全省分设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和贵州民族大学三个考点。各考点高校要按照我省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确保考生、考评人员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切实做好专业统考工作中的疫情防控工作。艺术类各专业统考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详见《我省2024年高考艺术类专业统考时间表出炉》。(三)统考命题工作管理的强化
为确保艺术类专业统考的命题、审题及制卷等工作安全保密,我省将严格按照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相关考务规定及办法执行。
(四)考评人员的选聘
经高校推荐并由省招生考试院选聘担任省级统考考评工作的人员,必须服从管理,遵守工作规定和工作纪律。若有违规行为,省招生考试院将取消其考评人员资格,并将违规违纪情况通报所属高校,由高校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如果个别艺术类专业考评人员数量不足需要外聘,外聘人员必须符合考评人员选聘条件,并经考点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同时报省招生考试院备案。
(五)评卷工作的公平性保障
美术类专业评卷工作要遵循“先划分等级、后细化分值”的原则。音乐、舞蹈、播音与主持艺术类等面试科目原则上由5名业务能力强的教师组成考评小组进行测评,并综合评定最终成绩。书法学、广播电视编导等笔试科目必须有2人及以上独立阅评,并综合评定最终成绩。考试和评卷过程必须全程监控和摄像,重要环节要有文字记录,考生专业统考试卷(含视频录像)必须密封保存4年。
(六)数据报送与成绩公布
考点高校必须在专业统考结束后在规定时间报送相关数据。考试成绩由省招生考试院划定合格分数线并公布,考生可登录省招生考试院指定网站查询专业统考成绩。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的成绩原则上于2024年5月公布。
(七)省内艺术类招生院校的要求
省内艺术类招生院校不得组织校考。各招生高校必须认真落实教育部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及本校实际,科学制定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规定并写入本校招生章程,包括招生要求、招生专业对应的省级统考科类、录取原则等内容。
(八)省外招生院校的要求
省外招生院校必须在规定时间将校考专业合格考生名单等信息按教育部规定格式报全国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信息交互系统备案。未经备案的考生,不予认可相关院校校考资格。
三、文化考试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高考文化考试。艺术(文)科类考生的考试科目为语文、外语、数学(文)和文科综合;艺术(理)科类考生的考试科目为语文、外语、数学(理)和理科综合。
四、划线原则
(一)专业线
1. 美术类:本科专业成绩的最低合格要求为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门科目各不低于60分。
2.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书法学、表演及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省级统考本科合格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上一年度招生录取数的4倍。省外本科院校校考要求省级统考专业合格的,其省级统考专业成绩最低合格要求原则上不低于180分。
3. 音乐、舞蹈类:本科合格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上一年度招生录取数的4倍。
(二)文化线
根据教育部的精神,结合艺术类各专业特点、招生计划数以及我省实际情况,原则上按以下比例划定艺术类本科各专业各批次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1. 美术类及书法学、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本科(含梯度志愿本科、平行志愿本科)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分别按文理科二本线80%的比例划定。
2. 音乐及表演类:本科(含梯度志愿本科、平行志愿本科)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分别按文理科二本线75%的比例划定。
3. 舞蹈类:本科(含梯度志愿本科、平行志愿本科)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分别按文理科二本线70%的比例划定。
4. 播音编导类:本科(含梯度志愿本科、平行志愿本科)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分别按文理科二本线85%的比例划定。
美术类及书法学含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雕塑、摄影、书法学和艺术与科技等专业;音乐及表演类含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表演等专业;舞蹈类含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等专业;播音编导类含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等专业。
(三)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类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专业),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本科文化分数线和专业分数线,并在录取前报省招生考试院备案。上述院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拟录取的考生,其文化成绩原则上要达到我省划定的相应专业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五、志愿填报以下是改写后的内容,以供参考:
一、对于文化及专业考试均表现优秀的考生,务必根据贵州省发布的最新高校招生专业目录及相关招生计划,结合个人兴趣和特长,认真审慎地填报志愿。具体的填报规则和要求可参见贵州省的高考填报志愿规定。
二、艺术类志愿设置包括梯度志愿和平行志愿。梯度志愿设有两个院校志愿,平行志愿则设置八个院校(专业类)志愿。具体的院校和专业批次以贵州省的高考招生目录为准。填报的具体方法详见贵州省的高考填报志愿规定。
三、对于通过全省美术、音乐、舞蹈以及播音与主持艺术等统考合格的考生,可填报省内或省外相应专业的院校。音乐类(特别是少数民族特色方向)专业统考合格的考生,仅能填报对应的专业志愿。若某一项如声乐、器乐或作曲合格,还可选择其他音乐类相关专业。
四、对于通过省外院校校考的考生,填报志愿需根据校考合格情况来确定。若涉及省级统考,则需参加并合格;不涉及省级统考的,则按照院校的具体要求进行。
五、考生填报艺术类本科志愿时,还可以选择文史、理工类志愿。反之,未填报艺术类本科志愿的考生,则可以自由选择所有批次的文史、理工类志愿。
六、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必须仔细阅读学校的招生章程,充分了解学校的录取原则、学费等各方面的要求。因个人误填、错填导致的未被投档或退档等后果,责任自负。
七、关于投档录取:
(一)投档原则:
1. 梯度志愿投档:对于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以及其他使用校考成绩的本科院校,省招生考试院将根据考生志愿和文化、专业成绩合格情况全部或按院校要求投档。
2. 平行志愿投档:采用“多类兼报,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对于使用省统考成绩的本科院校和高职(专科)院校,省招生考试院将根据专业统考成绩排序投档。
(二)录取批次:分为三个批次,包括梯度志愿本科院校、平行志愿本科院校以及平行志愿高职(专科)院校。
(三)录取原则:录取工作由省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遵循“学校负责、省招生考试院监督”的原则。高校可根据文化及专业成绩的排序进行录取。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性照顾,但不享受其他政策性照顾。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八、对于在艺术类专业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工作人员和公职人员,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特别是对于公职人员的违规违纪行为,还将依据相关党内法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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