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辽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11-02 22:42:09来源:
2024年辽宁省将进一步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构建高质量艺术类专业人才选拔评价体系,有效促进科学选才与公平公正的有机结合,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规定,进一步深化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改革,改进艺术类专业考试方式,规范和加强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党的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坚持育人为本,坚持正确育人导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五育”并举,增强文化自信,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高校科学选拔人才、维护教育公平出发,适应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对高素质艺术人才的需要,深化考试内容改革,改进考试方式,完善评价标准。依据高考文化课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制度,注重学生综合素质,为建成文化强国、教育强国提供人才支撑。
二、主要内容
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行“文化素质+专业能力”的考试评价方式,文化素质使用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专业能力使用艺术专业考试成绩。艺术专业考试分为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和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
(一)文化课及艺术类专业考试
1. 文化课统一考试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辽宁省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根据《辽宁省人民关于印发辽宁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24〕9号)文件规定,辽宁省高考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选择性考试科目(考生在选择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时,首先在物理和历史2门科目中自主选择1门作为首选考试科目,然后在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地理4门科目中自主选择2门作为再选考试科目)。考生报考专业须符合高校相应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文化课考试准考证按规定时间、要求参加考试。文化课统一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 艺术类专业省统考
我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工作在辽宁省招考委统一领导下,由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负责组织和监督,各市招考委、相关高校考点负责具体实施。省统考报名时间与高考报名时间一致,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根据《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考试招生本科专业目录》(见附件1),对“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艺术类专业”,自2024年起我省分别在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等6个科类实行省统考。戏曲类考试由教育部统筹协调,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考生所报考艺术类专业属辽宁省统考范围内专业,必须参加辽宁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对“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艺术类专业”,自2024年起,不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高校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招生专业由招生高校安排在相应录取批次,并执行相应批次录取规则。
辽宁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采取全省统一命题,集中统一考试的方式。各科类省统考的科目和分值、内容和形式、考查范围等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省统考安排在各市标准化考点举行,由各市负责组织实施;音乐类、舞蹈类省统考安排在沈阳音乐学院,由沈阳音乐学院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省统考安排在辽宁大学,由辽宁大学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科类省统考一般于每年11月至次年1月份举行。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这是一篇关于辽宁省艺术类考试招生的方案,内容涉及到考评分离的实施、体育类项目的招生、艺术类专业校考、招生录取等方面。以下是对该文章进行大幅度改写伪原创后的内容:\n\n辽宁省将依据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推进“考评分离”新模式,以实施各科类省统考。在统考中,健美操、啦啦操等体育类项目将被纳入体育类专业考试范畴,并且明确规定,这些项目不得通过艺术类专业考试的方式进行招生。这是对艺术类考试招生的进一步规范。\n\n对于艺术类专业校考,我省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印发的特殊类型招生工作通知及相关文件来组织。对于我省统考已涵盖的艺术类专业,高校通常应直接使用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但若是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或者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有特别需求,经过教育部批准后,可进行补充考核。这些院校在招生办法中需明确告知考生须参加所在地省级统考的科类及对应关系。\n\n关于校考时间,高校需精心安排,确保不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考时间等安排发生冲突,原则上应在我省统考成绩发布之后进行。从2024年起,省外高校将不得在我省设置校考考点,所有校考均应在学校所在地组织。\n\n在招生录取方面,我省艺术类考生的志愿填报时间与普通高考考生相同,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符合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应的艺术类专业志愿。志愿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三个批次。其中,本科提前批包括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n\n在录取过程中,我省艺术类院校(专业)需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划定将按照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科学进行。对于艺术类平行志愿的投档,将综合考虑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计算综合分。具体的计算公式将根据不同类型的艺术专业有所区别。\n\n本方案还涉及其他一些内容,如艺术类省统考涉及的专科专业参照本科专业执行、若教育部相关文件调整将相应调整省统考政策等。本方案自2024年起实施,未尽事宜将按教育部有关文件及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年度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实施办法执行。本方案的解释权归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所有。\n\n(附: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考试招生本科专业目录、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省统考科目设置及对应关系一览表、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说明(试行)等详细内容)。\n\n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艺术类专业也将被纳入艺术类招生的范畴,具体的目录将在相关文件中详细列出。\n\n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方案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以下为大幅改写后的非原创内容:
**艺术专业科目与分类**
一、特定艺术史论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
1. **历史与文化遗产类专业代码**
* 艺术史论:130101
* 艺术管理:130102
*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130103
二、戏剧与影视相关专业
1. **戏剧学与影视文学类专业**
* 戏剧学:130302
* 电影学:130303
* 戏剧影视文学:130304
* 广播电视编导:130305
* 影视技术:130312
2. **音乐与舞蹈类专业**
* 音乐类包括: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等
* 舞蹈类包含: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等,以及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等专业。
三、表演与导演类艺术专业
1. **戏剧与影视表演类专业**
* 表演(戏剧影视表演)、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以及戏剧教育等。
2. **其他表演艺术专业**
* 曲艺、音乐剧等专业。
四、传播艺术类专业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130309
五、美术与设计类艺术专业
1. **基础美术与设计类专业**
包含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等基础艺术与设计科目。
2. **高级艺术与设计类专业**
如实验艺术、跨媒体艺术、文物保护与修复等,以及标记为“△”的特殊艺术类专业,这些专业可以根据人才培养需求跨科类科学确定与其他省级统考科类的对应关系。
六、书法与戏曲类艺术专业
1. **书法类专业**:书法学(130405)
2. **戏曲类专业**
包括音乐表演(戏曲音乐)、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戏曲音乐)以及戏曲表演和戏曲导演等专业。标记“★”的科类可以通过校际联考等方式实施。
七、其他艺术专业参考表
(此处可附上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省统考科目设置及对应关系一览表,详细列出各专业的具体科目和对应关系)
以上内容大幅改写并重新组织了原内容,但仍然保留了原有的专业分类和代码,以保持其专业性。对一些专业进行了适当的扩展和详细描述,使其更加清晰易懂。以下是对您提供的表格内容的伪原创改写:
序号 | 统考科类 | 招生专业 | 统考科目及代码 | |
专业编号 | 专业名称 | |||
艺术类序号 | 艺术类别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统考科目及相关说明(根据各类别的特点进行描述) |
注:对于标记有“△”的艺术类专业,招生高校可以根据人才培养需求和科类特点,灵活确定该专业与相应或其他省级统考科类的对应关系。 |
注:对于特殊标记“△”的艺术类专业,相关招生高校可以根据该专业的特点,灵活对应到相应的省级统考科类,也可以基于人才培养需求,跨科类科学确定该专业与其他省级统考科类的对应关系。戏曲类考试的具体科目、内容以及对应关系将由教育部统一协调安排,相关细节将另行通知。
以上改写主要是调整了表格的样式和表述方式,同时增加了一些对内容的解释和说明,以便更加清晰地展示艺术类专业统考的相关信息。**关于戏曲类考试科目、内容及对应关系的综合说明**
在教育的宏大蓝图中,戏曲类考试科目的设置、内容以及各科目间的对应关系,均是由教育部进行全面统筹与协调的。这一决策旨在确保戏曲教育的规范化、系统化,培养更多具备专业素养的戏曲人才。
为了更好地推进这一工作,教育部已经对戏曲类考试的各个科目进行了详尽的规划和设置。但具体的时间安排、考试内容及科目的详细信息,还需要进一步地细化和安排。这些信息将会由教育部门进行及时公布,并通知相关的单位和个人。
对于广大考生和家长而言,以上所述内容仅作为参考。在戏曲类考试的道路上,一切以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只有官方信息,才能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为考生指明努力的方向。
我们也呼吁所有的考生和家长,要密切关注教育部的官方通知,确保自己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取到最新的考试信息。只有这样,才能确保自己在戏曲类考试的道路上,不迷失方向,稳步前行。
戏曲类考试的科目、内容及对应关系,是教育部为推动戏曲教育发展而进行的重要决策。我们期待着教育部门能够尽快公布具体的安排信息,为广大考生和家长指明方向,共同推动戏曲教育的繁荣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