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长安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4-12-13 17:24:00来源:
长安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二○二三年度)
一、学校简介及背景
长安大学位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西安,是一所由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作为首批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高校,我校一直秉承“厚德博学,笃行致远”的校训。根据教育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及各省艺术类专业招生规定,我校现公布二○二三年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今年我校艺术类招生专业为广播电视编导,学制四年。目前招生省份包括陕西、河南及湖南,具体招生计划将于二○二三年的六月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
三、报名条件与要求
报名者需符合教育部门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条件及所在省份的艺术生报名条件。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级招考部门组织的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统考,且专业成绩需达到所在批次的省统考合格线。
四、录取规则阐述
考生需参加二○二三年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其高考成绩需达到生源省份普通专业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线(对于合并批次的省份,按照省指导线执行)。学校将按照高考成绩择优录取,若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文化课单科成绩及省统考专业成绩。对于有特殊录取规则的省份,我校将按照相关省份的政策执行。
五、相关说明与注意事项
我校二○二三年度不单独组织专业校考,将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的专业统考成绩。对于高考文化课成绩同分的考生,单科成绩的比较顺序将按照我校的本科招生章程执行。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费将按照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当年核定的标准收取。考生应仔细阅读生源所在省份的艺术类专业考试要求和录取规定,以确保准确理解我校及相关省份的招生政策。
六、监督机制的运作
我校的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并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以及社会的监督。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门和陕西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进行资格复查。对于存在不符合规定或舞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七、联系方式
考生可通过以下方式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
1. 长安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
2.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南二环中段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
3. 联系电话:029-34099(传真)
4. 微信公众号:zsb82334099
八、解释权归属
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归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所有。以上数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请以实际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