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博文科技学院招生章程2024年
发布时间:2024-11-11 15:31:43来源:
探索未来科技之路,从了解兰州博文科技学院招生章程开始!这篇文章将带你走进兰州博文科技学院的招生大门,为你揭示2024年的招生章程。
兰州博文科技学院,一所充满活力和创新精神的学府,正热忱欢迎各位学子前来报考。想要了解学校的招生信息吗?那么请跟我一起走进这所学院的招生世界吧!
第一章 走进兰州博文科技学院
兰州博文科技学院是一所位于兰州市和平开发区的普通本科高校。学校拥有优美的校园环境,先进的教学设施,以及优秀的师资力量。作为一所民办普通高校,学校一直致力于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和学习环境。
第二章 招生概况
兰州博文科技学院2024年的招生计划已经启动。学校根据自身的办学条件和实际情况,结合毕业生就业情况、各省份生源情况等因素,制定了详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将颁发兰州博文科技学院。
第三章 录取规则
学校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统一组织下进行招生工作。学校按照各省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投档管理模式进行录取,提档比例一般为100%-105%。对于符合国家政策、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学校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加分录取。在专业分配方面,学校遵循“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进行专业分配。
第四章 学校特色
兰州博文科技学院以工科为主,文、理、经、管、艺多学科相结合。学校拥有八个学院,43个本科专业招生,为广大学子提供了丰富的学习选择。
想要加入这所充满活力的学院吗?那就赶快了解兰州博文科技学院的招生章程吧!在这里,你将开启你的未来科技之路! (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请参照学校官网信息)
改写后的文章更加通俗易懂,富有吸引力,能够让更多的考生和家长关注学校的招生信息。也详细介绍了学校的概况、招生计划、录取规则等主要内容。但是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请参照学校官网信息以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第十二条: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3+3”、“3+1+2”模式的省份,录取将按照各相关省份发布的高考综合改革方案中的招生录取政策实施。考生需符合我校发布的专业(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三条:甘肃省工艺美术(艺术类)专业将在甘肃省艺术类本科二批录取,录取时使用甘肃省美术类统一考试排序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按照位次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对于各类增加分数和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我们将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退挡、审核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对于内蒙古考生,我们将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新生入校后,我们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
第十八条:所有招生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九条:我校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
第二十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最新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录取时应、往届考生一视同仁。
第五章 专升本录取规则:
第二十二条:录取工作在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和各招生院校组织实施。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二十三条:建档立卡贫困户考生录取。建档立卡贫困户考生如被建档立卡户志愿录取,普通招生类志愿自动失效。未被本批次志愿录取,普通考生批次志愿有效。
第二十四条:投档原则。免试生根据招生院校公布的专业能力测试办法执行;建档立卡贫困户志愿及普通考生志愿均执行平行志愿。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投档。即按考生排序成绩分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
第二十五条:征集志愿录取。首轮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实行征集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填报规则与首轮填报志愿相同,征集志愿录取可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报考情况适当降分,最低可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下 20 分以内(含 20 分)投档录取。
第二十六条:已录取的考生在本科高校入学报到前未取得高职(专科)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六章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二十七条:根据《甘肃省定价目录》(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18年]第1号)相关内容规定,我校确定新生学费标准为:经济管理类、文史类为每生每年19000元;理工类、艺术类每生每年20000元。住宿费:4人间每人每学年1700元;6人间每人每学年1600元;8人间每人每学年1450元;
第二十八条:优秀学生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学年和国家助学金一档4500元/人/学年、二档3300元/人/学年、三档2000元/人/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有国家助学贷款等助学制度。学校还设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和其它奖学金制度。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由招生就业处负责,校内其他单位组织的招生宣传须经招生就业处批准后方可实施。凡未经招生就业处批准,私自宣传导致的招生问题,后果由宣传单位自负。
第三十一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假冒兰州博文科技学院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