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工商学院招生章程2024年
发布时间:2024-12-12 15:51:21来源:
第一章、新增人工智能专业的招生计划。
第二章、学校将加大对于优秀考生的奖励力度。
第三章、学校将进一步完善招生宣传体系。第四章增加了如下信息:第二十条 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 对于录取的新生入学后的一切信息,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核。
第二十二条 学校将严格遵守招生纪律,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第二十三条 若对招生工作有疑问的考生或家长,可通过学校官网进行咨询。\n这样可以吗?由于不知道具体的原文内容,在改写过程中只能进行一定的猜测和假设。以下是改写的结果,可供参考:招生章程详解:兰州工商学院2024年招生规则
招生章程是考生们了解学校信息及填报志愿时的重要参考,它增加了学校招生的透明度。对于2024年兰州工商学院的招生章程,接下来为大家进行详细介绍。
兰州工商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如下:
第一章:总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招生考试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概况与新增内容
兰州工商学院是一所创建于2000年3月的省管民办普通本科学校。经甘肃省教育厅同意、国家教育部批准,面向全国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
今年,学校新增了人工智能专业的招生计划,这将为广大学子提供更多选择。学校还将加大对于优秀考生的奖励力度,以鼓励更多优秀学子报考。学校还将进一步完善招生宣传体系,使考生更全面地了解学校信息。
第三章:招生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制定学校招生政策等。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录取工作。为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开与公正,学校还成立了招生纪检小组。
第四章:招生计划及录取与新增内容
学校根据各种因素综合分析后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工作在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进行。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将按照相关文件执行。录取时,按照“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
对于进档考生,将根据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安排遵循“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
学校将有选考科目的录取原则、国家专项计划的实施、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新生入学信息的复核、遵守招生纪律等细节进行明确规定。若考生或家长对招生工作有疑问,可通过学校官网进行咨询。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细节请以兰州工商学院官方发布的招生章程为准。以下是对您提供的文本进行的伪原创改写,旨在保留原意的同时增加些许变化和新的表述方式:
第十五条:在普通本科录取过程中,对于英语类专业考生,我们优先录取英语单科成绩较高的学生;而对于经济学类、管理学类以及工科专业的学生,我们会优先考虑数学成绩出色的学生。
第十六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概述:
1. 我们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录取主管部门美术类统一考试的专业课成绩。只有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才会根据所在省份的投档录取规则进行择优录取。
2. 对于进档考生,我们采取专业优先的原则。对于同一专业志愿的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如果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会考虑其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如果考生所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且不愿意调剂,将遗憾退档。
第十七条:我校非外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以英语为主。其他小语种的考生需谨慎报考。所有招生专业均无男女比例和应届生的限制。
第十八条:我们严格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程序,确保及时完成调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以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九条:我们重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工作,并妥善处理其他遗留问题。
第二十条:录取结果将通过网络和相关媒体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对于已录取但无法按时报到的考生,需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将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学后,我们将依照《兰州工商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实施细则》对其进行全面的入学资格复查。对于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我们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学生各项收费严格按照甘肃省物价部门报备的收费标准执行。具体收费如下:
1. 省级一流(特色)专业、法学类专业:每年22800元/人;
2. 工学类、艺术类专业及金融科技、商务英语、大数据管理与应用、财务管理、审计学专业:每年21800元/人;
3. 其他专业:每年19800元/人。
住宿费(校本部)则为:4人间每年2600元/人;6人间每年2100元/人。一个学年分为两个学期。收费标准如有所变动,学校将按照最新的标准执行。
第六章 奖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六条详细描述了学校的奖学金设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项目以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信息。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至第三十条详细阐述了关于专升本工作的录取、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的声明、以往招生规定的冲突解决方式以及本章程的适用性和解释权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