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章程2024年

导航

大学分析 > 师资力量 >

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章程2024年

发布时间:2024-10-30 15:23:42来源:

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章程2024年

以下是改写后的版本:\n\n招生章程揭秘:南京中医药大学2024年全面招生详解\n\n南京中医药大学的招生章程是考生们报考的重要参考,它不仅增加了学校招生的透明度,也让考生们更好地了解学校信息,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那么,2024年南京中医药大学的招生章程具体包含哪些内容呢?接下来,我们将为大家详细解读南京中医药大学的招生章程,希望对考生们有所帮助。\n\n南京中医药大学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n\n第一章:总则\n\n为保证南京中医药大学(以下简称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在相关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n\n第二章:学校简介及校区信息\n\n南京中医药大学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位于江苏省南京市。学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同时也是教育部、江苏省人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学校历史悠久,是全国建校最早的高等中医药院校之一。目前,学校设有仙林、汉中门和泰州三个校区。\n\n第三章:招生组织机构\n\n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学院负责人组成的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本科招生的组织实施。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以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n\n第四章:招生计划及报考条件\n\n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结合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相关体检规定,报考医药卫生相关专业的考生需符合相关体检要求。学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n\n第五章:录取规则及注意事项\n\n学校根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划定阅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学校将综合考虑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素质和志愿填报等情况。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n\n希望以上内容能帮生们更好地了解南京中医药大学的招生章程,为报考提供参考。针对所给的内容,大幅度改写后的伪原创内容如下:

第十六条: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我们遵循“按分排序,尊重志愿”的原则。依据考生的实际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不设专业间的级差。当投档成绩相我们将参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设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若考生所在省份没有明确的排序规则,我们则按照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的综合成绩,以及语文和数学两科的综合成绩进行排序。如仍无法区分,我们将参考考生的志愿顺序,优先录取顺序在前的考生。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我们将综合考虑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在其他省份,我们将全面评估考生的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发展情况,择优录取。对于无法安排到所选择专业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我们将进行相应调整。

第十七条:我们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文件中明确规定的各类优秀生、特长生及其他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加分。

第十八条:南京中医药大学是江苏省教育厅授权的拥有综合评价招生权的院校之一。对于参加学校综合评价招生并获取入选资格的考生,必须按照学校的要求填报综合评价志愿,以享受优录政策。具体的综合评价考生录取规则请详阅《南京中医药大学2024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第十九条:我们遵循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以及全日制针灸推拿学本科专业(视力残疾班)的招生规定,按照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的指导和学校的招生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对于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中西部协作计划、对口援疆扶贫定向培养等招生计划,我们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结合学校的招生办法进行录取。

第二十一条:对于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我们将按照已公布的改革方案及相关办法进行录取工作。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部分本科专业按大类招生,新生入学时先不细分专业,在完成大类基础课程后,根据个人的专业发展目标、兴趣特长以及学业成绩,选择进入具体专业学习。

第二十三条:经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审核批准,我们向录取的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四条:学费标准根据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文件(《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按学年收取。文科类专业5200元/生/学年,理科类专业5500元/生/学年,工科类专业5800元/生/学年,医学类专业6800元/生/学年。江苏省优势学科专业在建设期间可能会有上浮,具体比例需以上级部门批复为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学费为国内学习阶段22000元/生/学年,也有上浮的可能。学生如赴国外学习,费用将按相关协议结算。详细的收费标准请见学校每年的公示。

第二十五条:学生公寓的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每生每学年收费500-1500元人民币。具体标准请见学校每年的公示。

第二十六条:为了支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我们建立了包括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和临时困难补助等在内的扶困助学体系,确保每一位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二十七条至第三十条:学校的通讯地址、邮政编码、招生咨询电话、传真、电子信箱、监督电话、招生址等详细信息如后所述。有关招生的所有政策和规定,均通过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网公布。如媒体摘录的章程内容有误解,以学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以往的招生政策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如遇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本章程由南京中医药大学负责解释。

相关文章

编辑推荐

热门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