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传媒学院招生章程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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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传媒学院招生章程2024年

发布时间:2024-10-21 18:22:49来源:

南京传媒学院招生章程2024年

这是一篇关于南京传媒学院招生章程的伪原创文章。将保留原有框架和内容,但在语言表达和结构上进行了优化和调整。\n\n招生章程:透明度与考生信任的桥梁\n\n招生章程不仅仅是一张简单的公告,它是学校招生透明度的体现,更是考生了解学校信息、解决志愿填报时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关键依据。南京传媒学院2024年的招生章程,对于想要报考这所学院的同学们来说,无疑是了解学校政策、走向成功的第一步。\n\n南京传媒学院招生章程详解:\n\n第一章:总则\n\n为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n\n第二章:学校概况\n\n南京传媒学院,国标代码:13687。学校位于风景秀丽的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3666号。作为一所民办高等院校,南京传媒学院致力于培养高素质人才,提供多样化的教育资源和机会。\n\n第三章:招生组织机构\n\n学校设立专门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就业处作为学校的招生工作机构,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学校坚决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办招生事务。\n\n第四章:招生计划\n\n学校根据国家政策、各省生源情况等因素,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还预留一部分计划数,用于调节生源不平衡等问题。录取过程中,根据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计划调整。\n\n第五章:报考条件与要求\n\n报考南京传媒学院的考生需符合教育部等相关部门的规定。根据专业特点,部分专业对考生的身体条件有特定要求。例如,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等专业对考生的身高、外貌、视力等有一定要求。往届生和应届生均可报考,男女比例无限制。\n\n第六章:录取原则\n\n南京传媒学院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各方面素质,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学校将严格按照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计划调整、录取等工作。\n\n......(其他章节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改写)

这样的改写使得文章更加流畅、易于理解,同时保留了原有的重要信息,为考生和家长提供了更加详细的了解南京传媒学院招生章程的途径。第十一条 本章程中涉及到的高考总成绩为高考文化考试科目的总分(含政策性加分)。我们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并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投档成绩进行提档。

第十二条艺术类校考专业录取原则

第一款 面向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进行校考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必须以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并取得合格证的专业填报高考志愿,未取得相应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证的志愿视为无效志愿。部分校考的艺术类专业涉及考生高考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类别统考的,考生须取得相关类别统考合格成绩。艺术类本科专业的录取批次、录取时间,应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款 在校考专业合格的情况下,按高考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的专业(招考方向)包括: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广播电视编导(网络视听节目编导)、戏剧影视文学、电影学(影视制片)、电影学(影视宣发)。录取时,将采取分数优先的办法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如果高考总成绩同分,考生将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

第三款 在校考专业合格的情况下,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的专业(招考方向)包括: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双语主持与直播)、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照明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航空摄影)、表演、表演(配音)、录音艺术、戏剧影视导演、表演(服装表演)、数字媒体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电子竞技解说与主播)、艺术与科技(电竞游戏策划与设计)、流行音乐、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舞蹈编导。录取时,将采取分数优先的办法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如果校考专业成绩同分(专业成绩排名相同),考生将依次比较高考总成绩、语文、外语、数学成绩。

第四款 如果考生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于录取规则另有规定,将按其规定执行。其中,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艺术类统考专业录取原则

第一款 如果考生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使用艺术类相关类别统考(联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如投放招生计划,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录取批次中,将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果投档成绩同分,考生将依次比较专业统考成绩、语文、外语、数学成绩。

第二款 需要根据我校相应专业录取规则进行投档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录取批次中,相关专业规则如下:

1. 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电竞游戏策划与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漫画、新媒体艺术、绘画、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等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类省统考涉及的专业,对文化及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将按综合分(高考总成绩+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录取时将采取分数优先的办法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如果综合分同分,考生将依次比较专业统考成绩、语文、外语、数学成绩。

2. 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广播电视编导(网络视听节目编导)、戏剧影视文学、电影学(影视制片)、电影学(影视宣发)、广播电视编导(中外合作办学)等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类别统考涉及的专业,对文化及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将按高考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录取时将采取分数优先的办法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如果高考总成绩同分,考生将依次比较专业统考成绩、语文、外语、数学成绩。该文本主要涉及不同专业和地区的录取原则、费用及相关信息。下面是改写的版本,尽量保持了原文的信息,但进行了表达和词汇上的调整:

三、艺术类及普通专业的录取规定

对于涉及播音与主持艺术等统考(联考)相关专业的考生,若其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控制线,将按照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在决定录取专业时,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各专业志愿间不存在分数级差。对于同分的考生,将依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录取批次投档规则进行同分比较,若该省未有明确规则,则依次比较高考总成绩及语文、外语、数学成绩。

在普通类专业录取方面,根据各省的招生计划数,结合考生报考情况来确定调档比例。对于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则控制在105%以内。对于非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并依据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而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的选考科目和合格性考试要求。

关于学费标准,人文社科类专业每年收费14000元,理工科类专业每年收费15000元。艺术类专业中播音与主持艺术等专业的学费为每年18000元。具体的收费标准以江苏省发改委和江苏省教育厅的最新批复为准。退费办法依照相关文件执行。学生在校期间达到毕业要求后,将获得南京传媒学院的本科。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将被授予学士学位。

关于联系方式及相关政策说明: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南京传媒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学校的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网站及招生咨询电话等详细信息已列明。若本章程与国家或各省的招生政策有冲突,以国家或各省的招生政策为准。以下是伪原创后的内容:

监督举报热线已更新:拨打 025-86179666 联系纪检监察机关。请注意,此电话号码是官方正式公布的,专门用于接收公众对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反馈与举报。请广大市民如有相关线索或情况,请积极通过此电话进行反映,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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