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体育学院招生章程2024年
发布时间:2025-02-15 15:54:12来源:

南京体育学院作为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的招生章程保证了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了招生行为,切实维护了考生的合法权益。该章程适用于学校的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本科招生工作。
学校的办学地址位于南京市玄武区灵谷寺路8号和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9号。对于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学校将颁发普通本科,对于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学生,将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学校的本科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南京体育学院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该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本科招生工作。学校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是本科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的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确保整个招生过程在阳光下进行。
在招生计划方面,学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的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招生计划。
在录取规则方面,学校依据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校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的需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按考试成绩和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学校还对考生体检标准、加分优惠政策、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的选考科目要求、调档比例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对于体育类和艺术类专业,学校还制定了具体的录取规则。体育类专业包括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和体能训练等,按照各省政策规定提档,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艺术类专业包括表演和舞蹈表演等,必须取得校考合格成绩,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南京体育学院2024年的招生章程为考生提供了清晰的报考指南,确保了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南京体育学院招生章程及相关咨询联系方式**
第一章 总则
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我们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招生工作。以下是关于招生、录取、费用及资助等方面的详细说明。
第二章 录取
第十八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我们按照各省的政策规定进行提档,并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新闻学专业将依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录取,其他专业则按照外语、语文、数学的顺序进行排序。
第十九条 外语语种:我们的学校各招生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但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三章 通知与审核
第二十条 录取通知:经过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审核批准后,我们将会寄发录取通知书给被录取的考生。
第二十一条 入学审查:新生入学后,我们将在三个月内对其资格进行审查,并对录取资格进行复查。任何不合格的学生,我们将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章 收费标准与资助
第二十二条 根据相关文件(如《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我们的收费标准如下: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专业的学生每年需支付5830元;新闻学、体育经济与管理等专业为5200元;运动人体科学、运动康复等专业为5300元;康复治疗学、表演等专业为6800元。住宿费则为每年500-1500元。对于中外合作办学的学生,国内学习阶段的学费为每年25000元,国外阶段的费用则由合作大学按照其规定收取。
第二十三条 学生资助:我们致力于帮助每一位学生完成学业,通过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方式提供支持。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招生章程的发布:本章程已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南京体育学院招生网对外发布。对于任何媒体节选的内容,如有误解,请以学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五条 章程效力: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若与教育部或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政策有冲突,则以后者为准。
第二十六条 解释权:本章程由南京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六章 咨询与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灵谷寺路8号
邮政编码:210014
咨询电话:025-84755150
电子信箱:[.cn](mailto:.cn)
招生网址:[
监督电话:12388,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与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