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生章程2024年
发布时间:2024-12-23 23:32:27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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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章程揭秘: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4年招生全攻略
对于即将步入大学校门的新生来说,招生章程无疑是了解学校及招生政策的重要窗口。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作为一所历史悠久、声誉卓著的高等学府,其招生章程更是备受关注。本文将为大家深度解读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4年的招生章程,帮生及家长更好地了解学校的招生信息和要求。
第一章:总则概览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4年招生章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江苏省关于本科生招生的最新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综合评价、国家专项、地方专项等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校概况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作为一所国家重点本科、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江苏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其办学历史悠久,教学质量卓越。学校办学地址位于南京市宁六路219号,拥有完善的教学设施和优美的校园环境。学校办学类型普通且公办,拥有本科、硕士、博士的完整教育体系,学制一般为四年。
第三章:招生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本科招生工作,并下设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日常招生工作。学校还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工作组,负责当地的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学校的招生工作受到上级主管部门、学校和第三方的多重监督,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第四章:招生计划与录取规则
学校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发展规划、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的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的为准,考生可登录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生网查询。
学校实行部分本科专业大类招生。被录取至专业大类的学生,在完成大类基础课程学习后,可根据自身专业发展目标、兴趣特长等,参加大类分流,选择具体专业学习。
在录取规则方面,学校根据考生的报名条件和综合素质评价,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学校还预留一定比例的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的招生章程为考生提供了全面的招生信息和要求。希望广大考生能够仔细阅读,了解学校的招生政策和录取规则,为自己的报考做好充分准备。(二)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考生,必须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对于其他各省(市、自治区)的考生,则必须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三)英语类专业只接受英语语种的考生,日语类专业只接受英语、日语语种的考生,而其他专业则不限制考生的外语语种。学校的公共外语课程提供英语、法语、日语等多种语言教学。根据教育部的中外合作办学课程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学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授课语言以英语为主。
(四)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规定。请考生根据自身健康状况选报适合的专业。学校各专业的录取不限制男女性别比例。
(五)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还需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美术类统一考试。对于报考高水平运动员和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经过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报考并享受学校相应类型的录取政策。
(六)第十六条 录取规则
(一)学校依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录取过程中,学校将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的原则,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二)学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投档时,学校将按照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进行提档,包括考生获得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
(三)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对于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四)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学校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院校投档规则进行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省份的考生,学校将采用“志愿清”的方式进行录取,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学校的考生,若第一志愿未录满,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五)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志愿,学校将采用“分数清”的方式进行录取,即按照考生的投档分从高到低进行排队,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学校将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若未能按志愿进入所报考的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按考生投档分由高到低调剂到未录满且符合培养要求的专业,直至计划录满为止。
(六)当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相学校将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出台的同分排序规则(或排序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专业。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没有明确的同分排序政策,则按专业志愿顺序靠前的优先录取。如仍相同,普通类再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三门总分、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再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新高考改革省份则综合衡量考生综合素质档案,其余省份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发展情况,择优录取。
(七)学校只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专业统考成绩。考生须根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参加该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并成绩合格。考生的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对文化分和艺术专业分均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录取规则调阅档案,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艺术类投档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如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无明确规定,按综合分[综合分=高考文化分+专业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最后的录取信息以该省招办公布的为准。
(八)对于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的考生,学校采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
(九)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十)对于艺术类招生、综合评价录取招生、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及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事宜,学校将依据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以及学校本年度各类相关招生简章进行录取相关工作。(十一)国家专项计划考生、地方专项计划考生、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考生、定向计划考生、南疆单列计划考生、内地高中班毕业生、少数民族预科班结业后转入本科考生等,均按照教育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规定进行录取。
第五章 录取与入学
第十七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十八条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毕业中学领取经密封的个人纸质档案(如毕业学校统一寄送个人纸质档案,新生应索取有关证明),报到时移交给学校。
第十九条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报到规定的有关证件、材料,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拒事由以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六章 与大院大所进行联合培养
第二十一条 学校自2018年起与中国科学院大学进行联合培养,实行协同育人。联合培养模式如下:学生单独编班,由学校长望学院管理,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由两校共同制订,安排双方教师共同授课。联合培养的学生中,20%的学生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资格。学生毕业时,符合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毕业及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授予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士学位,注明两校联合培养。
第七章 与知名企业进行联合培养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与知名企业共建各类实验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腾讯实验班)、通信工程(华为实验班)、软件工程(海康威视实验班)、信息安全(奇安信实验班)、供应链管理(京东实验班)。
实验班实行“双师引导+产教融合”培养体系,实行双导师制,由国家杰青、特聘教授等担任学业导师,由企业资深行业专家、高级工程师担任企业导师,将产业与教育相结合;设立“一流专业+校企共建”课程体系,校企联合制定个性化教学方案,与企业共建实习基地,提供到相关企业不少于两个月的实习机会增强学生学科交叉能力和强化实践能力;采用“科教协同+国际交流”训练体系,学生由导师带领参与科学研究、企业项目、学科竞赛、双创训练等,支持学生参加国际间互访交流、短期培训、学术会议等;制定“以生为本+政策护航”服务体系,制定实验班奖助政策体系,择优选拔20%的学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第八章 中外合作办学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与英国雷丁大学合作举办大气科学(中外合作办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应用化学(中外合作办学)、环境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中外合作办学)、地理信息科学(中外合作办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七个专业本科合作办学,学制四年。以上七个专业培养模式为4+0模式,在学校雷丁学院就读。
学校与爱尔兰东南理工大学合作举办软件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人工智能(中外合作办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物联网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信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五个专业本科合作办学,学制为四年。以上五个专业培养模式为4+0模式,在学校沃特福德学院就读。
学校与英国安格利亚鲁斯金大学合作举办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本科合作办学项目,学制为四年,项目培养模式为3+1模式,前三年在学校艺术学院就读,第四年赴英国安格利亚鲁斯金大学就读。
第二十四条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学费标准:雷丁学院各专业在国内学习阶段的学费标准为57000元/生·年。沃特福德学院各专业在国内学习阶段的学费标准为54000元/生·年。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在国内学习阶段的学费标准为26400元/生·年。学生在国外学习阶段的学费按外方合作学校标准收取。
第二十五条 学生毕业时,符合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毕业及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授予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士学位;符合外方合作学校授予学位条件者,由外方合作学校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第九章 其他
第二十六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
文科类专业5200元;
理科类专业5500元;
工科类专业5800元;
艺术类专业6800元;
农学类专业2500元;对于给出的内容,我们将对其进行大幅度改写以实现伪原创。
### 新型表述
**一、学费标准**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及物价部门的相关规定,我校公办高等教育的省优势学科专业年学费定为6050元,此标准依据苏价费[2014]136号文件《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制定。对于采用嵌入式培养模式的专业,将在原科类学费基础上额外收取2000元/学年的费用。
**二、学生公寓住宿费用**
学生公寓的住宿费用执行江苏省发改委颁布的收费标准。宿舍费用根据不同的宿舍条件和标准分为每学年800元至1500元不等,宿舍的分配与调整均由学校统一负责安排。
**三、奖助政策**
学校已构建了多元化的奖助政策体系。其中包括了多层次、多类型的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多种项目。旨在激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同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还提供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支持措施。
**四、联系方式及其他信息**
1. 学校通讯地址:位于南京市宁六路219号。
2. 邮政编码:210044。
3. 招生咨询热线:请拨打025-58731378进行咨询。
4. 招生监督热线:如需监督,请拨打025-58731002。
5. 招生咨询QQ群:江苏省内群号为830860267,省外群号为671159544。
6. 学校官方微信平台:请关注“nuist1960”获取更多信息。
7. 招生办官方微信及小程序:通过“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办”微信平台及“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小程序了解最新招生动态。
8. 招生信息官方网站:请访问
9. 电子信箱:如有邮件咨询,.cn。
**五、附则**
1. 本章程通过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网向社会公布,如有媒体节选公布的内容理解有误,请以学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2. 对于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存在冲突,将以本章程为准,并即时废止原有政策、规定。
3. 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的调整,将根据新的规定执行。
4.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所有。
这样的改写保留了原有内容的核心信息,同时在表述上进行了创新和调整,实现了伪原创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