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招生章程2024年
发布时间:2025-02-07 11:03:42来源: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作为一所公有民办二级学院,自1999年成立以来,经省教育厅批准,由南京医科大学自主创办。2005年,学院经教育部批准为独立学院,并于2013年迁址到江苏省连云港市办学。目前,学院设有19个专业(21个方向),并共享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的教学资源。
康达学院2024年的招生章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的。该章程适用于学院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康达学院的办学地址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春晖路88号。学院的办学地址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春晖路88号。
在招生方面,康达学院主要面向江苏及江苏以外的近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本科生。对于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学院将颁发普通本科,并对符合学院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学生授予相应学位。
康达学院的本科招生工作由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策研究和重大问题的决策。具体实施由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生工作处负责,该部门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并受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
在招生计划方面,康达学院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省份的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编制招生计划,并经审核后由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
在录取规则方面,康达学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并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分别控制调档比例。对于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学院将根据投档分进行专业录取,并执行教育部与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加分政策。
康达学院还参照国家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补充规定录取考生。经审核批准后,学院将寄发录取通知书给录取的考生。以下是针对原文内容进行大幅度改写后的内容:
**第二十条规定**:
我院秉持“育人为本,奖助先行”的办学理念,特此构建了一套完整的奖助学保障体系。该体系涵盖了“奖、助、贷、勤、补、免”等多个方面,旨在为学子们提供全方位的学业支持。目前,我院已设立了十余项各类奖助学金,无论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还是品学兼优的学生,均能在校期间获得相应的资助与奖励。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凭我院录取通知书在当地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第二十一条规定**:
根据《江苏省物价等相关部门关于民办高校收费标准的通知》,我院具体收费标准如下:人文社科类专业学生每年需缴纳14000元学费,理工科类专业学生每年需缴纳15000元学费,医学类专业学生每年需缴纳16500元学费。我院社会化学生公寓的收费标准则是根据宿舍的条件来决定,具体费用在1200元至1500元/生·学年之间。最终学费和住宿费执行标准以省发改委和省教育厅的最新批复为准。
**第二十二条至第二十五条规定**:
我院的具体通讯地址为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春晖路88号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生工作处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邮编为222000。为方便本科生了解招生信息,我院设立了专门的招生网站,网址为
为确保信息的准确性,本章程通过“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本科生招生网”向社会发布。如遇到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理解有误,请以我院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我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将以此章程为准。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将按照变化后的规定执行。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生工作处所有。
以上内容大幅度改写了原文,希望能满足您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