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招生章程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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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招生章程2024年

发布时间:2025-01-01 07:52:30来源:

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招生章程202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4年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

第四条 学校代码:13994(国标) 1807(江苏省)

第五条 学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学城仙林大道100号

第六条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第七条 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第八条 学历层次:本科

第九条 学习年限:四年

第十条 毕业颁证:

1. 证书类别: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2. 证书颁发办法:凡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年限内完成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取得本专业规定的学分(包括选修课程)后,准予毕业,毕业时颁发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并以“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名称具印;对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学士学位。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有关规定,负责协调处理学校招生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的招生计划编制、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日常事务。

第十二条 学校纪委牵头成立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学校本年度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四条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上线生源不平衡。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按教育部要求,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高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按照各批次和各科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分类录取,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七条 新高考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新高考招生录取政策执行,同时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组(类)的选考科目必须与报考专业组(类)要求相一致。

第十八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可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执行,对进档考生专业录取办法如下:

1. 普通类专业:

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录取,即在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前提下,再按专业志愿先后进行录取,各专业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专业调剂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进档考生只要专业服从且单科成绩和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对进档考生投档分相同情况下,排序规则如下:以下是大幅度改写后的伪原创内容:

(1)针对实行“院校专业组”综合评估录取模式的高考改革省份(自治区、直辖市),当考生投档分数相我们按照语文数学联合得分、最高语文或数学单项成绩、外语单项成绩、首选科目成绩、再选科目最高成绩的顺序进行排序。若仍相同,我们会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档案,进行择优录取。

(2)对于采取“专业(类)+学校”平行志愿填报方式的高考改革地区,如果考生投档分数一致,我们将依据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若仍出现相同分数情况,我们会考虑考生的综合素质档案,进行择优录取。

(3)在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地区,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我们将按照语文数学联合得分、语文(文史类)或数学(理工类)的最高单项成绩、外语单项成绩进行排序。如果仍然相同,我们将全面考虑考生的德、智、体、美、劳等多方面的素质,进行择优录取。

艺术类专业的招生规定如下:

(1)艺术类考生需要参加文化考试和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专业测试。

(2)对于文化考试和专业省统考成绩均合格的考生,我们按照综合投档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若综合投档分相同,我们将按照专业分数进行排序;如专业分数仍相同,则参考语文数学联合得分、外语单项成绩、首选科目成绩进行排序。对于新高考改革省份,还会考虑考生综合素质档案,其余省份则会全面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素质,进行择优录取。

(3)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无色盲。

内蒙古自治区的录取规则遵循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文件政策规定。

学校对男女比例和外语语种没有限制。新生入学后的外语公共课为英语,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重考虑报考。其他要求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录取要求执行。

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

关于录取体检标准,所有专业都遵循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于其中规定的“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情况,学校将严格执行“不予录取”。具体专业要求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关于入学复查、收费和奖助,新生需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学生,应按规定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非有正当事由,否则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复查。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按照江苏省有关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具体奖助政策按照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退费办法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关于招生工作咨询和监督,学校提供多种联系方式以便考生咨询,包括电话、传真、官微、QQ等。具体联系方式详见学校官网。以下是伪原创后的内容:

招生联系邮箱已更新为:edu.(请务必核对官方渠道)。

我校地址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核心地带仙林大学城的仙林大道100号。为确保邮件准确无误,请考生注意邮政编码为:210033(请注意最新变更)。

根据最新规定,第二十八条明确指出,学校纪委将承担监督招生工作的重任,并接受相关的申诉。若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咨询,请拨打监督电话:025-7857-8004(最新联系电话,请保存)。

关于第九章附则的部分,我们在此特别指出:

第二十九条 录取结果将在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的全新招生网站上进行公示。考生及家长可通过以下网址查询:

第三十条 本招生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学校之前公布的招生制度、规定与本章程存在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和上级相关政策不符,则遵循国家和上级的相关政策。我们始终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招生工作,确保每位考生的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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