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招生章程2024年
发布时间:2024-11-06 00:28:07来源: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2024年的招生章程详细介绍了学校的招生原则、组织机构、招生计划以及录取规则。以下是这些内容的简要概述:
1. **总则**:
- 学校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 该章程适用于学校的全日制普通类及艺术类本专科招生工作。
- 学校提供两个校区,分别位于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学城和秦淮区军农路。
- 学生完成教学计划并成绩合格后,将颁发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的。
2. **组织机构**:
- 学校的招生工作由招生委员会领导。
- 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招生工作。
- 学校的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确保公开、透明。
3. **招生计划**:
- 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因素综合分析确定招生计划。
- 招生计划、专业等信息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 学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生源不平衡。
4. **录取规则**:
- 符合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 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不限制外语语种。
- 承认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政策给予考生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
- 根据考生报考和招生计划数确定调档比例。
- 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的安排采取分数优先的办法确定。
- 江苏省高考录取有特定规定,需符合选考科目要求。
这一概述旨在帮生和家长全面了解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2024年的招生政策,为报考提供参考。伪原创后的内容如下:
第三章 录取规则
对于进档的考生,我们将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并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分配。对于普通类进档的同分考生,我们将依次比较其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及再选科目单科成绩来进一步确定录取顺序。在艺术类进档的同分考生中,我们将按照高考文化总分、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以及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的顺序进行比较。
第五章 其他规定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我们将依照国家和学校的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身体复检。对于存在问题的学生,我们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 我们的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江苏省价格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标准执行。学费按照苏价费〔2014〕136号标准收取,学生公寓住宿费则依据苏价费〔2002〕369号标准。
第十八条 我们学校设有各类奖学金,并优先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同时帮助他们通过助学贷款等形式完成学业。
第十九条 我们学校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全面加强招生信息公开,深入实施“阳光工程”,以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所有招生信息都会及时在学校招生或相关招生资料上公布。
第二十条 学校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学城羊山北路1号
邮政编码:210023
咨询电话:025-85861136、400-08-1136
学校网址:
官方微信: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
招生网址:
招生微信: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办
监督电话:025-85864053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及学校招生网向社会公布。对于从各种媒体节选理解的章程内容如有误解,以我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如遇到与国家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不符的情况,将依据国家或相关招生主管部门的政策进行调整。
第二十三条 对于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所有。
上述内容在保证核心信息传达的基础上进行了适当润色和重述,以伪原创形式提升了内容的表达丰富性和可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