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晓庄学院招生章程2024年
发布时间:2025-03-26 15:49:57来源:

以上是南京晓庄学院招生章程的主要内容,希望想要报考南京晓庄学院的考生可以密切关注招生动态,详细了解相关信息。下面还要不断的搜集信息来了解报考大学的其它细节信息,不要因信息不足耽误录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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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晓庄学院的招生章程不仅是学校招生的透明度的重要保障,更是考生了解学校信息和解决志愿填报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关键途径。那么,我们今天就一起来解读一下南京晓庄学院2024年的招生章程,为大家的报考之路提供有力的参考。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招生行为,确保考生权益,南京晓庄学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及体育类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校概述
南京晓庄学院是一所历史悠久的公办本科普通高校,前身是由陶行知先生创办的晓庄试验乡村师范。学校秉承“教学做合一”的教学理念,拥有59个涉及九大学科门类的本科专业。学校位于南京市的多个校区,拥有完备的教学设施和资源,为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第三章:招生组织与机制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的具体组织实施。学校还组建赴各省、设区市招生工作组,实行多重监督机制,确保招生的公正公开。
第四章:招生计划与策略
学校根据高考人数、生源质量等因素,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分省生源招生计划。学校还预留一定比例的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生源的不平衡。在招生过程中,学校还根据生源情况灵活调整招生计划。
第五章:报考条件与要求
考生需符合生源所在地的报名条件,其中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考生还需达到相应的分数线。考生须参加普通高考和相应的专业统考,同时符合所选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学校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也有一定要求。
以上就是南京晓庄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的主要内容。希望广大考生能够密切关注招生动态,详细了解相关信息。在报考大学的道路上,不仅要关注学校的招生章程,还要不断搜集信息,了解其他细节,确保自己的报考之路顺利无阻。
以上改写伪原创内容增加了文本的新颖性和多样性,同时保留了原有的信息和意义。真正的改写需要对文本进行更深入的分析和重构,以确保内容的准确性和可读性。第十七条 学校英语、商务英语、翻译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课程、日语课程。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各省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九条 学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二十条 学校根据各省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二十一条 对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采用“按分排序、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即分数优先(分数清),优先满足高分考生专业志愿;专业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
(一)普通类进档考生
1. 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进档考生的录取排序成绩使用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投档分。
2. 对于同分进档考生:
(1)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对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进档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历史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对首选科目为物理的进档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物理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采用“3+3”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进档考生的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2)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对进档的文史类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对进档的理工类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二)艺术类、体育类进档考生
(1)对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分相同,则依次按专业分、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2)对音乐类、美术类、体育类专业进档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若投档分相同,则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适用“3+1+2”模式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适用“3+1+2”模式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适用“3+3”模式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考生按同分排序规则比较分数仍相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作为优先安排专业的参考。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四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7〕243号和苏价费〔2018〕127号)按学年收取学费(币种:人民币),具体收费标准可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及学校招生查阅。与韩国又松大学合作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学生在国内学习期间学费每生每学年22000元,赴韩国学习期间学费标准按照合作学校学费标准收费。学生公寓住宿费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学校设有国家级奖学金、校级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激励优秀学子。对家庭经济困难等特殊群体学生,学校设有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等专项助学经费,通过奖、助、贷、勤、免、补等举措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入学时还可享受“绿色通道”。具体详情请登录学校学生工作处网站(
第二十七条 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211171; 招生咨询电话:025-86178888; 招生传真电话:以下是伪原创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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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第八章额外说明
p>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将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及学校招生对外公开发布。对于各类媒体可能节选发布的章程内容,若产生理解上的偏差,应以学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p>第二十九条 若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存在冲突,应以本章程为准。若遇到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的变动,将遵循变动后的规定执行。
p>第三十条 关于本章程的解读与解释工作,将由南京晓庄学院招生办公室全权负责。我们始终欢迎并重视您的反馈与建议,期待与您共同构建更加透明的招生信息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