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邮电大学录取规则2024年
发布时间:2025-01-03 05:54:36来源:
南京邮电大学作为一所享有盛誉的高等学府,其录取规则对于广大考生而言至关重要。本篇内容将为您详细介绍南京邮电大学2024年的录取规则,旨在帮生和家长更好地了解相关政策,为报考做好充分准备。
一、录取原则
南京邮电大学在录取过程中,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于普通类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当地同科类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
二、专业录取规则
1. 学校对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依据“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2. 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相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的辅助排序分排序录取;投档时如无辅助排序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语文和数学成绩总和排序录取,若该分数仍相同,则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则综合参考考生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择优录取。
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规则
1. 学校在新高考改革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专业招生实行专业(组)平行志愿,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组)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
2. 内蒙古自治区采用“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即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序录取。
3. 参加江苏省综合评价招生,按照《南京邮电大学2024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四、艺术(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对于艺术(美术)类专业,我校均采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美术)统(联)考成绩。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我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我校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综合分进行排序录取,无艺术类综合分的均按照文化成绩(含照顾加分)加专业统考成绩的总分进行排序录取。如考生综合分或总分相同,以考生原始文化分排序录取,如原始文化分仍相同,以考生语文和数学成绩总和排序录取。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则综合参考考生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择优录取。
五、照顾加分政策
我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照顾加分政策。
六、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七、其他注意事项
1. 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录取工作按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等部门有关规定进行。
2. 学校部分本科专业实行大类招生(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录取至专业大类的学生,入学时不分专业,完成大类基础课程学习后,根据学校大类分流的原则,结合自身的专业发展目标、兴趣特长等,参加大类的分流,进入大类中的具体专业学习。
3. 英语和翻译专业招生语种要求为英语,日语专业招生语种要求为英语或日语,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