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学院招生章程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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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学院招生章程2024年

发布时间:2024-11-04 02:29:26来源:

安顺学院招生章程2024年

招生章程:安顺学院的公开透明与考生信息的桥梁

招生章程是安顺学院对公众展现其教育公平、公正的重要途径,同时也是考生了解学校信息、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关键依据。对于即将报考安顺学院的考生来说,深入理解并掌握其招生章程至关重要。接下来,我们将详细介绍安顺学院2024年的招生章程,以供广大考生参考。

第一章:概述

第一条:为了规范安顺学院的招生行为,确保高考招生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安顺学院2024年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校基本情况

第二条:安顺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机构,拥有独特的中文校名(安顺学院)和英文校名(ANSHUN UNIVERSITY)。学校代码为4152010667,位于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学院路2i号。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模式

第三条:安顺学院在2024年面向全国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其中,少数民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仅面向贵州省招生。具体的招生计划以及分省分专业计划以贵州省教育厅的指示和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学校继续推行“大类+专业”的招生模式,涵盖多个学科领域。

第四章:招生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安顺学院成立了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学校的招生政策和规定,确定招生计划,并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学校的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是负责招生的常设机构,而纪委则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公开透明。学校也接受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广泛监督。

第五章:录取规则及特殊专业要求

第五条:安顺学院的招生工作在各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组织下进行,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在录取时,学校会优先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并根据其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对于特殊类型的专业,如英语类专业,考生需参加外语口语考试且英语单科成绩达到一定要求。对于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考生,学校将进行退档处理。学校还明确了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以及对于志愿的录取顺序。同时请注意学校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作为招生中介机构来办理相关的录取工作以确保公平公正的阳光招生工程的实施和招生过程的监督透明度。以下是大幅度改写后的伪原创内容:

第二章 报考须知

对于报考艺术体育类的考生,我校将依据各省统一组织的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进行评估和录取。

第三章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对于艺术类专业考生,其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都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的录取控制线。我们将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特殊情况除外。如果专业成绩相同,我们将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若文化成绩也相同,则优先考虑去除政策加分后的文化成绩;如仍相同,则按照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和综合成绩的顺序进行排序录取。

第四章 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同样需要达到生源所在省的录取控制线。我们将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 = 高考文化成绩 / 2 + 体育专业术科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特殊情况除外。若综合成绩相同,我们将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如专业成绩相同,则考虑去除政策加分后的文化成绩;若仍相同,则按照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和综合成绩的顺序进行排序。

第五章 特定招生计划

安顺学院的少数民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仅对贵州省的少数民族考生开放。其中,少数民族班按照专业招生,入校后将编入相应的专业就读;少数民族预科则按照文史类和理工类招生,预科学习地点在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独山校区。完成预科学习后,学生将按照学校规定升入相应的本科专业。

第六章 英语专业及其他要求

我校英语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其他专业则不限制外语语种,但一旦被录取,学生将主要以英语进行教学。在录取过程中,我们遵循男女比例无限制的原则,往届生与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我们严格遵守国家的加分或降分政策,并认可各省的投档成绩。

第七章 健康状况及公示

考生的体检标准遵循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规定。对于因健康原因无法完成学业的考生,我们将不予录取。录取结果将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的招生网站进行公示。

第八章 及相关事宜

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教学计划并满足毕业要求,将获得安顺学院的国家承认学历的,该证书经过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将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九章 收费标准及入学事宜

我校严格按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有关收费标准(包括学费、住宿费等)可在学校官网查询。新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持录取通知书及相关证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入学,需书面请假。未请假或逾期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章 复查及奖助学金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进行复查。对于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退回原籍。表现优秀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及校内奖助学金。

第十一章 招生章程及联系方式

本章程由安顺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如有疑问或需要了解更多信息,可通过电话、邮件或网站与我们联系。联系方式如下:咨询电话(0851)33245016,招生监督电话(0851)33413024。学校地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学院路25号,邮编:561000。可通过微信公众号、电子邮箱和招生网址获取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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