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理工学院招生章程2024年
发布时间:2024-12-25 18:26:12来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常熟理工学院是江苏省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1958年建校(苏州师范专科学校),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本。学校是“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高校、国家“十三五”应用型本科产教融合发展工程项目建设高校、国家“十四五”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储备院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全国高校质量保障机构联盟副理事长单位、教育部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试点高校、江苏省首所省市共建省属本科高校、江苏省202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量化督导A等高校。
学校全称:常熟理工学院
办学类型: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0333,学校在各招生省份的招生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招考机构公布的为准。
颁发证书: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常熟理工学院普通本科;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学生,由学校颁发常熟理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办学地址:东湖校区:江苏省常熟市南三环路99号,东南校区:江苏省常熟市湖山路110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分管副校长和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科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办公室进行招生录取。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聘任。
第七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同时接受学校纪委和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对人才需求的分析、预测,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生源情况,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计划编制原则和要求确定学校分省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报考条件及录取规则
第十条 报考条件
1.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
2.各专业对考生体检专业限报要求,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3.我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4.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选考科目要求,其他省份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5.英语专业限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德语专业限英语或德语语种考生报考;日语专业限英语或日语语种考生报考。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以下是改写后的版本:
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专业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才有资格报考我校。对于调档比例,学校会根据不同省份的生源情况进行调整。在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中,调档比例通常控制在120%以内;而在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中,调档比例则控制在105%以内。若某省份的生源不足,我们会考虑在其他省份征求平行院校志愿进行补充录取。对于符合生源地招生委员会规定的加分条件的考生,我们会按照加分后的总成绩进行专业录取排序。
在录取原则上,我们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德、智、体、美、劳等多方面素质。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我们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择优录取,并且不设专业级差。对于普通类专业和艺术类专业,我们都有详细的录取办法。
在艺术类专业录取方面,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和音乐类专业都使用各省的专业省统考成绩进行录取,并遵循各省的统考批次录取规则。对于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我们会根据他们的实际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安排录取专业。在排序相同的情况下,我们会参考高考文化分以及各科目成绩进行择优录取。
在其他方面,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时,我们会将其随机调录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未满的专业。对于体检不符合专业要求的进档考生,我们可以将其调剂到其他符合体检要求的专业。我们还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检,确保新生符合国家和学校的规定。
学校的收费标准是根据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按学年收取的,包括文科类、理科类、工科类、艺术类专业以及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等不同类别的费用。学生公寓住宿费也根据不同房型有所区别。对于新生入校后的各项事宜,我们也有明确的处理规定和流程。
希望这样的改写能够满足您的需求。在此基础上,我们还加入了更多细节和说明,以便更全面地介绍相关内容。以下是伪原创后的内容:
第18条:本校秉持“济困助学、资以育人”的原则,倾力构建集“绿色通道、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勤工俭学、奖学金、助学金及社会各界捐助”八大帮困助学系统于一体。除国家奖学金和助学金以及学校设立的各类综合奖学金之外,还融合了超过三十种社会捐助基金,以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并助其成才。具体政策依据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生源地政策及本校规定执行。
第19条:联系方式一览: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南三环路99号。
邮政编码:邮编215500。
招生热线电话:拨打0512-52251131进行咨询。
招生传真服务同样可通过拨打电话0512-52251131进行联系。
.cn。
招生监督电话为:拨打热线电话0512-52251120,.cn了解相关信息。招生官网链接已在本段最后给出:[
第六章附则如下:
第20条:本章程将通过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指定平台——“阳光高考”以及我校招生网对外公布。我们对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做了全新的整合和调整,如若过去的相关政策与本章程出现分歧或冲突,均以本章程为准,之前的政策即刻废止。若本章程与国家及教育部等相关部门政策相违背或冲突,我们将严格遵循国家及教育部等相关部门政策为标准进行实施和执行。对于该章程的相关解释由本校招生办公室负责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