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民族师范学院招生章程2024年
发布时间:2025-03-19 02:53:21来源: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2024年招生蓝图详解
对于渴望深入了解广西民族师范学院的学生与家长们,你们关心的招生信息,已经悉数被本文罗列并进行了详尽的解读。请跟随我们的步伐,一起走进这所富有教育使命与责任的学府。
一、引子
为了增强招生的透明度,为考生和家长提供更全面的学校信息,广西民族师范学院特意制定并公开了其2024年的招生蓝图。这对于所有即将报考该校的学子们,无疑是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二、学校概况
第一章 总体概述
为确保招生的公平、公正、公开,依据国家教育法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及基本信息、办学地址等详细介绍,突显学校的地理位置和办学条件。
第三条 学校性质及上级主管部门介绍,强调学校的公办性质和全日制教育特点。
第四条 招生范围及适用对象,明确说明本章程仅适用于广西民族师范学院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三、组织架构与职责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专门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计划、政策和规则等重大事项。明确招生工作办公室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第六条 强调学校招生工作的纪检监察机制,接受各方的监督,确保招生工作的廉洁透明。
四、招生计划与录取
第三章 招生计划编制与录取规则
第七条 根据国家及各省的招生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科学编制招生计划,并确保计划的公开透明。
第八条 对各专业的招生计划进行调整的规则进行说明,强调在保证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根据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五、录取原则与方法
第四章 录取工作的实施
第九条 详细介绍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架构和实施流程,强调“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体制。
第十条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及各省的录取政策和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一条 对提档比例进行说明,确保录取工作的规范性。
第十二条 对普通类专业的录取方法和规则进行详细解读,包括专业志愿的录取顺序、同分排序规则等。
六、特殊类型专业录取说明
第十三条 对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录取方法和规则进行特别说明,包括录取的流程、考试内容等。同时强调了学校对这类专业录取的公正性和规范性。
以上就是广西民族师范学院2024年的招生蓝图详解。希望广大考生和家长们能够通过本文,对学校的招生工作有更深入的了解,为报考做出更明智的选择。我校不开展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校考,专业成绩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为准。考生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需达到生源省划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出档考生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即按“先专业志愿,后投档分数”的规则安排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先录取第一志愿专业,若第一志愿专业生源不足,再行录取第二志愿专业考生,若第二志愿专业生源仍不足,再行录取第三志愿专业考生,依此类推,直至该专业录满为止。分专业录取时以出档考生投档成绩为依据进行录取,若投档成绩相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投档成绩相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同分排序规则,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的考生,如还相同,则按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的顺序比较成绩,择高分录取。
第十四条在考生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则其服从志愿按如下规则处理:
(一)优先安排填有“服从部分调剂”志愿的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及“服从部分调剂”的专业志愿顺序调剂到尚有缺额的所服从的专业。如果所服从的专业均已录满,作退档处理。
(二)其次安排填有“服从所有调剂”志愿的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尚有缺额的专业。如果所有专业均已录满,作退档处理。
(三)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作退档处理。
(四)因录取时间紧迫,对符合调剂录取和退档的考生,学校不再征求考生意见。
第十五条英语、商务英语、翻译专业只招英语语种的考生,如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普高招生管理部门组织外语口试,考生须参加口试且成绩为合格及以上(或C等级及以上)。
第十六条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共同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由于受专业性质所限,报读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制药工程、药物分析、生物科学、种子科学与工程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
第十七条我校为民族院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少数民族加分政策。民族考生投档比例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文件执行。
第十八条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面向广西招生,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相关文件执行,毕业后按协议定向就业。具体招生对象、招生计划、录取原则、定向县(市、区)、培养计划协议书签订、新生入学等内容将在我校招生另行发布。
第十九条我校民族预科生分为免费少数民族预科和普通少数民族预科两类,面向广西招生,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相关文件执行。预科阶段集中在广西民族大学预科教育学院学习一年,经考核成绩合格者,第二年按预科期间考核的综合成绩排名情况,成绩合格者根据我校规定的专业及计划选择相应专业后直升我校本科专业学习。第二十条精准专项计划、民族班计划、本科对口中职面向广西招生,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参照本章程相关条款执行。
第二十一条已被我校录取的考生,按所录取的专业报到入学,学校不进行专业调整和退档。
第二十二条录取结果查询方式:一是通过生源所在省招生部门提供的查询方式查询;二是通过我校招生查询。录取结果以我校寄送的纸质《录取通知书》为准。
第二十三条录取通知书寄送办法: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连同入学指南、资助政策等相关材料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送被录取考生,寄送地址以考生高考报考时填写的通信地址和联系人、联系电话为准。
第二十四条我校非英语类专业仅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慎重。
第五章新生入学
第二十五条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日期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学生入学须按规定缴纳学费和有关费用,学校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收取。普通本科学生按在校修业期间实际修读的学分数计收学费,依据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分学年预收,毕业时按照实际修读的课程学分结算学费。新生入学时,住宿费按八人间住宿标准(最低标准)预收,入学后按实际住宿情况采取补交的方式进行住宿费清算。伪原创后的内容如下:
根据相关规定,新生入学伊始的三月内,我校会进行全面资格复查,包含体检等环节。只有通过复查的学生方可正式取得学籍。如果在复查过程中发现学生存在舞弊行为,如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将被视为复查不合格,并取消其学籍;若情节严重,将移交至有关部门进行深入调查处理。
关于第六章学生资助的内容,我校设立了完备的奖学金制度。其中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以及国家助学金等。学生在校期间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勤工俭学岗位和特殊困难补助等资助项目。我们为新生入学开辟了“绿色通道”,以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顺利入学。
关于毕业与学位授予方面,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分要求,并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考核合格,满足毕业要求的,将获得广西民族师范学院颁发的本科,该证书将在教育部学信网进行电子注册。对于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关于联系方式,我们的招生联系方式如下:招生电话为0771-7870718、7870645、7870987;监督电话为0771-7870988。,学校官网为
在第九章附则中,强调若本章程与以往招生工作要求、规定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若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相抵触,则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执行。我校从未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普通高等教育招生事务。对于任何以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和宣传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请考生及家长保持警惕,防止受骗。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由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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