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招生章程2024年
发布时间:2025-01-04 16:43:46来源:
招生章程揭秘:河南财政金融学院2024年招生全攻略
想要了解河南财政金融学院的招生信息吗?招生章程是考生们填报志愿的重要参考,它为考生们提供了学校招生的详细信息。本文为大家详细介绍了河南财政金融学院2024年的招生章程,希望为考生们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第一章:总则
为保证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本科及专科招生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河南省教育厅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专科层次的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校概况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是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于2016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置,由河南省人民举办。学校位于郑州市,现有象湖、龙子湖两个主校区。学校办学性质为省属公办,办学类型为普通本科,拥有普通本科及普通专科两个办学层次。
第三章:招生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并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学校设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保障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招生计划、考试、学制及
2024年,学校安排普通本科及专科的招生计划,普通本科计划面向全国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具体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学校与美国、德国、韩国及马来西亚的几所国外大学联合办学,为考生提供更多元化的教育选择。
考生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艺术类及体育类专业考生还需参加所在省的统一专业测试。学校普通本科学制为四年,专科为二至三年。毕业时,符合条件的学生将获得河南财政金融学院的本科或专科,本科毕业生还有机会获得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章:录取原则和办法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河南省教育厅的指导下,参与各省的招生录取工作。录取时,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成绩相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安排专业。考生如不能录取到所报专业且不同意调剂,将被退档。
以上是对河南财政金融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的详细介绍,希望能为考生们提供参考。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请务必仔细阅读招生章程,了解学校的详细信息,做出明智的选择。第十六条实施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应根据当地公布的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相关的招生政策和投档录取模式执行。
第十七条高考加分政策,应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外语类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对外语语种的要求不限,但考生进校后所有专业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进行教学活动,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应谨慎考虑填报。
第十九条艺术类本、专科的录取原则如下:
1. 艺术类本、专科考生必须达到省定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的双线标准。
2. 艺术类本科考生将按照专业课成绩*60%与文化课成绩*40%的综合成绩进行择优录取。
3. 艺术类专科则遵循河南省的统一录取规则:在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双过线的基础上,其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公式为:文化课成绩*0.067+专业课成绩*0.167。
4. 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则按照我校的录取规则进行投档。
第二十条体育类本科的录取原则如下:
体育本科仅在河南省内招生,要求考生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均达到省定分数线,其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公式为:文化课成绩*0.133。
第二十一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如下:
学校将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等部门联合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相关补充规定。对于生活不能自理,无法正常完成学业的考生,学校有权不予录取。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第41号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河南省教育厅的相关要求进行复查。对于复查中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存在舞弊行为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三条我校将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中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
(一)学费标准如下:
1. 普通本科学费标准:文科类、体育类为4400元/生/年,理工类为5000元/生/年,艺术类为8000元/生/年。
2. 国际合作办学专科学费标准为:13000元/生/年。
(二)住宿费暂定为:8人间600元/生/学年,6人间800元/生/学年,4人间1000元/生/学年。如遇政策调整,则将按照最新政策执行。
(三)学费和住宿费均按学年收取,学生需在学年开学时缴纳。
第二十四条学校设有完善的优秀学生和经济困难学生奖励资助体系,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临时困难补助以及学校奖学金等。具体金额如下: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2300-4300元/生/年、学校奖学金500-2000元/生/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成绩优秀的经济困难学生则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还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多措并举,保障学生在校安心学习,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学校招生宣传工作人员的咨询意见仅供参考,不作为录取依据及承诺。
第二十六条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社会人员参与招生。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将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将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河南财政金融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学校地址及招生联系方式如下:龙子湖校区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北路22号;象湖校区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76号;电子信箱:[.cn](mailto:.cn);联系电话:0371-69303222;传 真:0371-69303789;学校网址:[ border="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