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医学院招生章程2024年
发布时间:2024-12-28 18:26:44来源:
对于那些心怀医学梦想,寻求高质量教育平台的学子们,牡丹江医学院的招生信息是你们不可或缺的参考。在此,我们全面解析2024年牡丹江医学院的招生政策,以帮助你们更好地了解与准备。
一、序章 总体介绍
为保证招生的公平、公正和规范,我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国家法律及教育部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以此指导我校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二、学校基本情况
1. 学校名称:牡丹江医学院,英文名称为MudanJiang Medical University。
2. 主管单位:我校直接受黑龙江省教育厅的管理与指导。
3. 学校代码:按照国家标准,我校的国标码为10229。
4. 校园地址:我们位于牡丹江市爱民区通乡街3号,邮编为157011。
5. 学校性质与类型:我校是一所公办普通高等学校,主要提供普通高等教育。
6. 办学层次:我校主要提供本科层次的教育。
7. 官方网站:学生和家长可访问www.mdjmu.cn了解更多关于学校的详细信息。
三、招生对象与
我校面向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招生,具体计划详见我校的招生简章。对于达到专业培养方案要求、成绩合格的学生,我校将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对于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还将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四、组织结构与职责
1.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书记、校长、主管校领导及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和执行招生政策。
2. 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计划,并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3. 招生录取工作纪律检查组: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确保公正公开。我校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也欢迎考生和家长及社会各界的参与监督。
4. 招生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五、招生工作纪律与人员要求
为保证招生的公正性,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执行,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将进行严肃处理。我校的招生工作组成员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包括熟悉招生政策、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原则性和组织纪律性等。
六、录取原则与专业要求
在录取时,我们将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素质以及专业需求进行综合评价,公平公正地选拔优秀学生。各个专业的具体录取要求将在后续的专业录取要求中详细说明。
总结,牡丹江医学院2024年的招生工作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全国的优秀学子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和成长平台。我们期待着你们的加入,共同为医学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以下是改写后的内容,尽量保持了原意,但进行了大幅度的伪原创处理:
**第一章 总体健康要求**
第九条 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国家教育部、原卫生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对各专业录取的身体健康要求。还需遵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以及保障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的身体及心理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于复查结果不符合所录取专业体检要求的学生,学校将按照相关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处理。任何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章 录取原则与要求**
第十条 录取工作将遵循以下原则:
1. 依据国家教育部的规定,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体制,全面衡量德智体美劳各方面,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优先录取综合成绩优秀的考生。
2. 学校认可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政策给予的加分政策。对于享受加分的考生,学校在调档时会予以认可,但同一考生多项加分取最高值,且不超过20分。
3. 各批次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不得低于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相同批次的录取控制线,学校对单科成绩不设特别要求。
4. 学校调档比例为100%,不预留招生计划;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语种方面不设限制。
5. 对于身体健康要求,执行相关指导文件的规定。特别对于残疾考生,只要其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学校将正常录取。
6. 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市)的考生,我校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要求将由各省级招办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 专业录取具体办法**
第十一条 专业录取将按照以下办法进行:
1. 对于进档考生,在分专业录取时,将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以投档成绩(含政策加分)为依据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2. 投档成绩相将按照各省级招办的投档排序规则确定录取顺序。若无排序规则,则将参考相关高考科目成绩进行录取。
3. 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在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结束后,调剂到缺额专业。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作退档处理。
4. 对于内蒙古自治区的学生,专业录取将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进行,相同专业将按照投档成绩(含政策加分)进行排序。
5. 如有特殊规定省份地区,具体要求以招生计划中公布的内容为准。
**第四章 招生计划公布与查询**
第十二条 学校将根据发展规模、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编制当年分省分专业的招生计划。计划将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内容执行。具体的招生专业和人数,将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开发布的信息为准。
招生计划的发布途径包括:
1. 访问教育部招生阳光工程指定平台:
2. 访问学校官网:www.mdjmu.cn的本科招生栏。
**第五章 学费与资助政策**
第十三条 各专业的学费标准将按照黑龙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黑龙江省财政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具体学费及其他费用可以在学校公布的招生计划中查询,执行标准以发改、财政部门批复为准。
第十四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以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提供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等措施以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还协助学生办理在校期间免息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入学后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第六章 联系信息与查询途径**
第十七条 关于招生的咨询、申诉及录取信息的查询,可按以下方式联系:
1. 招生部门:牡丹江医学院招生就业处。
2. 咨询电话:提供多个电话号码供咨询。
3. 传真电话:提供传真咨询的电话号码。
4. 本科招生网址:提供本科招生的官方网站链接
以上内容在保持原意的基础上以下是伪原创后的内容:
第三章:联系方式与申诉机制
3. 申诉电话:拨打0453-606可联系到牡丹江医学院相关申诉部门。
本电子信箱:。若您有投诉或举报需求,请将相关信息发送至牡丹江医学院纪委办公室的电子信箱。
第四章:录取结果与通知流程
录取结束后,考生可登录考生所在省份主管部门的招考或访问牡丹江医学院本科招生网站查询录取结果。对于成功录取的考生,学校将根据经过相关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审核备案的录取名单打印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并加盖学校公章,随后,学校将通过EMS邮递方式将录取通知书连同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等相关材料直接寄送给被录取的考生。
第八章:附则及其他注意事项
第十五条:本章程适用于指导我校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录取工作。所有相关政策及流程均在此章程中详细阐述。
第十六条:高考咨询人员的建议仅供参考,不能作为录取的依据或承诺。我们不会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办理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就业处联系。对于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们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七条:新生需持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如果因故不能按时入学,应事先向学校请假。对于未经同意逾期两周不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新生入学后,我们将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对于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我们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退回生源地。
第十九条: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和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的招生政策进行调整。如果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相抵触,将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为准。若学校以往的招生要求、规定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未提及的事宜,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牡丹江医学院招生就业处所有。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咨询招生就业处的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