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师范学院招生章程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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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师范学院招生章程2024年

发布时间:2024-11-01 18:10:10来源:

玉林师范学院招生章程2024年

亲爱的学生们和家长们,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玉林师范学院的相关招生信息,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2024年的招生章程。请关注以下内容,特别是对于有志于报考我校的同学们,这将是你们填报志愿的重要参考。

一、引言

为了规范招生流程,确保招生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教育部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对普通高校招生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二、学校基本信息

1. 学校全称:玉林师范学院,英文名:Yulin Normal University,国标代码:10606。

2. 学校性质:我校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主管。

3. 校区地址:我校分为东校区和西校区,其中东校区(主校区)位于广西玉林市教育东路东1303号,西校区则位于广西玉林市教育中路299号。

三、招生章程概述

1. 招生对象及类型:我校主要面向全国招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并欢迎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少数民族预科班考生报考。

2. 招生计划及录取:我校的招生计划及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并在各省级招生网站进行公布。我校将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线上生源的不平衡。

四、招生组织与监督

1. 组织结构: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等。招生就业处作为学校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将负责处理学校的日常招生事务。

2. 监督机制:学校的招生工作将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确保招生的公平、公正。

五、录取规则

1. 录取原则:我校将根据考生的高考文化总成绩(对于艺体生,还需考虑专业术科总分)以及与专业相关的科目成绩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 提档比例:我校将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提档。

3. 加分政策:我校将执行教育部和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加分投档和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规定。

4. 无男女、民族等限制:所有专业录取男女生比例无限制,民族身份无限制。

以上就是我校2024年的招生章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祝愿各位考生都能取得满意的成绩,顺利考入理想的大学!(一)为了尽量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和提高入学率,对普通类专业进档的全部考生采取“先分数,后志愿”的规则安排专业。具体来说,就是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从高位次到低位次排序,优先录取分数高的考生,无论其志愿顺序如何。这一规则将一直执行,直到所有考生都被安排到专业为止。

(二)对于同批次进档考生,文史类和理工类考生的分数排列规则是不同的。文史类考生按照以下顺序排列:总分(总成绩+照顾分)、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语文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复试成绩)、综合科成绩、数学科成绩。而理工类考生则按照以下顺序排列:总分(总成绩+照顾分)、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数学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复试成绩)、综合科成绩、语文科成绩。报考外语类的文史类和理工类考生也有各自的分数排列规则。

(三)对于按顺序志愿投档的专业,学校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线上进档考生。如果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学校会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对于按平行志愿投档的专业,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会原则上对该专业进行志愿征集,具体办法按照各省的文件要求执行。

(四)内蒙古考生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照专业志愿排队录取”规则,即在招生计划数1:1的范围内,按照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学校的投档录取工作会按照该省的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

(五)体育考生和艺术类考生的录取规则也是不同的。对于体育考生,广西生源的进档考生先按“文化成绩优先”录取体育类专业计划数的10%,其余90%的计划则按“志愿优先”录取。对于艺术类考生,学校会认可生源省的艺术联考(统考)成绩,并执行生源所在省的投档规则。对于进档的考生,学校会按照“志愿优先”的规则录取,即先志愿,后专业分,再文化分的排序规则。

(六)高水平运动员经过有关部门认定后,将被优先录取。

(七)对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学校会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的相关文件执行。这些学生的毕业后将按照协议定向就业。具体招生对象、招生计划、录取原则等信息将在我校的招生网上另行发布。

(八)对于民族预科生,学校分为免费少数民族预科和普通少数民族预科两类,只面向广西招生。以下是对您提供的文本进行大幅度改写和伪原创的结果:

(一)对于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生项目,我们将安排其在本科第二批预科A批中进行录取。该计划面向广西的60个“老、少、边、山、穷”县(市)招生,专门招收农业户口的少数民族应届高中毕业生。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将根据学生的生源情况和民族分布来划定,但绝不会低于相同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分。在预科阶段,学生将免交学费,并将在广西民族大学预科教育学院进行为期一年的集中学习。表现优秀的学生,在经过考核后,第二年将根据其预科阶段的表现和综合成绩,有机会直接升入我校本科专业学习。

(二)针对普通民族预科生,我们将安排其在本科第二批预科B批中进行录取。此计划主要面向广西的少数民族高考考生。录取标准与上述相同,学生在预科阶段也将在广西民族大学预科教育学院进行为期一年的集中学习。经过考核后,表现优秀的学生将有机会选择相应的专业并直升我校本科专业学习。

关于我校的精准脱贫专项和民族班专项的录取工作,我们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同时参照本章程的相关条款。

对于考生的专业选择,我们遵循以下规则:若考生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对于填有“服从部分调剂”志愿的考生,我们将根据其投档成绩或投档分数,从高到低进行调剂。如果所有服从的专业都已录满,则作退档处理。接下来,对于填有“服从所有调剂”志愿的考生,我们也将按照同样的方式进行调剂。若考生既不服从专业调剂,也不选择其他专业,我们将作退档处理。由于录取时间紧迫,对于符合调剂录取和退档的考生,学校将不再征求其意见。

对于报考英语专业和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外语口试或听说测试,并且达到“合格”及以上。同等条件下,外语口试或听说测试成绩优异者将被优先录取。日语专业只接受日语或英语语种考试的考生。对于非外语专业的考生,我们不限定其语种,但入学后,英语将作为公共外语教学的语种。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重考虑。

在健康要求方面,我们将遵循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特定专业如舞蹈学、体育教育、美术学、绘画等,对考生的身高和视觉能力有一定的要求。

关于录取结果的查询方式,考生可以通过生源所在省的招生部门、玉林师范学院招生与就业服务网或“玉师招就”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最终的录取结果将以我校寄送的纸质《录取通知书》为准。

对于被成功录取的新生,他们需要按照所录取的专业报到入学。如果确有转专业的需求,可以在入学一学期后按照《玉林师范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暂行管理规定(试行)》进行操作。

新生应依据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学生需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学生,除非有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否则将被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需按规定缴纳学费和相关费用。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和住宿费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的标准收取。新生入学时,住宿费按八人间标准预收,并在开学第二学期根据实际住宿情况进行清算。

在新生入学后的三个月内,学校将进行全面的入学资格复查。只有经过复查合格的学生才能取得学籍。如果发现学生存在舞弊等行为,将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者,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如果学生的身体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可以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保留入学资格。

关于学生资助方面,我们有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来支持那些需要经济援助的学生。第三十条 学校为了鼓励师范专业和非师范专业的学生,设有专门的奖学金体系。

第三十一条 国家为了优秀学生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而广西壮族自治区也设立了“自治区人民奖学金”等,学校则负责评选和审核发放这些奖项。

第三十二条 学校为了帮助学生解决生活和学习中的困难,设立了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通过参与这些岗位获取一定的收入,学校还提供了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暖心工程、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项目,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申请。

第三十三条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提供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这一选项,帮助学生解决学费问题。

第七章 其他

第三十四条 学校实行学分制教学,本科修业标准年限为4年,学生可在3~6年内修完学分。学生修满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即可毕业。学生完成学业后,按照学籍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玉林师范学院本科,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十五条 各招生专业介绍、奖贷助学政策及其他学校情况等详细信息详见玉林师范学院招生官方微信公众号或我校招生官方网站。

学校通信地址:广西玉林市教育东路东 1303号玉林师范学院新民楼招生办公室;

学校官网:

学校招生官网:

学校招生官微:玉师招就,ylsfxyzsjyc;

学校招生办公室电子信箱:.cn;

邮政编码:537000。

第三十六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电话:0775-2666516/2670086,咨询微信:;学校纪委、监察处电话:0775-2689072。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八条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自印发之日起生效执行,由玉林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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