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农业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4-12-21 08:13:30来源:
本文为大家整理了盐城农业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的招生简章,包含了办学类型、办学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和学校地址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仅供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盐城农业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政策依据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江苏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第二条 学校全称、学校代码、主管部门
1. 学校全称:盐城农业科技职业学院
2. 学校代码:国标代码4132014853
3. 主管部门:盐城市人民
第三条 办学层次、办学类型、颁发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1. 办学层次:专科
2.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3. 颁发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盐城农业科技职业学院专科。
第四条 学校简介及办学地点
1. 学校简介:学校是经江苏省人民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专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前身为创办于1952年的“江苏省盐城农业学校”。校园面积890.48亩,建筑面积18.16万平方米。教职工389人,专任教师344人,高级职称占比40.12%。学校专业对接农业全产业链,形成了“一棵苗”“一尾鱼”“一台机”“一根丝”的“四个一”鲜明农科办学特色,致力打造区域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培训的重要阵地,服务乡村振兴和农业强省建设,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五四红旗团委”“江苏省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江苏省职业院校教学管理30强”等荣誉称号。
2. 办学地点:江苏省盐城市青年东路学府路1号
第五条 招生依据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采用“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录取方法,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专科生招生工作。
第七条 监督机构
学校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作为招生监督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八条 实施机构
招生就业处是学校招生的实施机构,负责处理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根据需要组建省内各市及本市各区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就业处进行招生录取。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聘任。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招生计划有关情况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考生人数、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确定学校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以省级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录取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江苏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政策方针和录取规则,严格执行招生计划。
第十条 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学校2024年度将在江苏省内安排计划,招生计划数和录取批次以江苏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数据为准。
第四章 报名考试
第十一条 报名资格
凡符合江苏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二条 体检和性别要求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三条 考核方式以下是对您提供的文本进行大幅度改写伪原创后的内容:
报考学子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这是一次重要的人生里程碑。
第五章 录取细则
第十四条 录取原则
我校依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招生部门的规定,采取学校负责、省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机制。在全面衡量德、智、体、美、劳等多方面的素质后,按照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结合考生高考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录取工作。
第十五条 录取流程详述
1. 调档比例:依据江苏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的政策来确定录取批次和调档比例。
2. 录取方式:遵循江苏省的平行志愿规则,根据高考分数从高到低进行录取。若分数相同,则依次按照语数外总分、数学、语文、外语得分的顺序排序。
3. 政策性加分:我校严格遵守教育部和江苏省的加分优惠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考生给予相应的加分,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4. 其他规定:我校对往届生没有限制。
第十六条 专业录取的特别要求
语种要求:我们不限考生报考的外语语种,但入学后的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详解
第十七条 收费标准
2024年,我校开设的专业包括园林技术、园艺技术、畜牧兽医、水产养殖技术等。我们按照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收取学费,具体标准如下(元/生·学年):文科类4700元,理科类5100元,工科类5300元,农林类2200元等。住宿费为每生每年1200元。具体的收费标准请参考学校官网或招生简章。
第十八条 资助政策概览
我校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奖励资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助学金、励志奖学金等。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我们开通了“绿色通道”。我们积极开展勤工助学活动,以培养学生的自立自强精神,增强其社会实践能力。
第七章 补充条款
第十九条 通知书发放流程
经过江苏省招生主管部门的审核批准,我校将向被录取的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条 新生报到及入学资格复查要求概述
新生入学后,我们将在三个月内进行资格复查和身体复检。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学生,我们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于弄虚作假、违纪舞弊的学生,我们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学校联系方式
学校通讯地址:盐城市青年东路学府路1号,邮政编码:224051。咨询电话:(0515)88878778,传真:(0515)88878881,监督电话:(0515)88875800。欢迎访问我们的官网:
第二十二条 章程发布与解释
本章程已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向社会发布。对于媒体节选的内容,如有误解,请以我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三条 法规遵循
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变化,我们将遵循变化后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解释权
本章程由盐城农业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