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南经济学院招生章程2024年
发布时间:2024-12-23 23:45:59来源:
一、引言
贵州黔南经济学院,一所充满活力的民办高等教育学府,始终致力于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和良好的学习环境。为了增强招生的透明度,让考生和家长更好地了解学校信息,特此制定并公布2024年的招生简章。
二、学校概况
1. 办学层次:本科教育
2.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
3. 办学性质:民办院校
4. 学校代码:XXXX(具体代码以教育部公布为准)
5. 地址:贵州省黔南州惠水县建设西路402号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4年,我院将开放多个专业进行招生,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等共计21个专业。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以贵州省教育厅和各省考试院核准公布的为准。
四、招生章程与规定
1. 我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并执行本招生简章。
2.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的实施和监督。
3. 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负责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等。
4. 为保证招生的公平公正,我院设立由校领导和纪检监察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五、录取规则
1. 我院根据各省的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2. 普通类录取原则实行“专业清”原则,即优先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
3. 对于非第一志愿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我院将根据考生成绩进行随机专业调剂录取。
4. 对于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若首轮投档后计划未完成,我院将接收征集志愿投档的考生。
5. 在录取过程中,若遇考生高考总分相同的情况,我院将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排序录取。
六、毕业与学位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凡完成本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由贵州黔南经济学院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网上电子注册、国家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将由学院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希望广大考生和家长能够通过本招生简章,详细了解贵州黔南经济学院的招生信息。我院将始终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谋发展的办学理念,为每一位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和良好的学习环境。第十五条中,对于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院将严格遵循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新生入学后,我们将进行体检复查,一旦发现任何弄虚作假的行为,我们将取消其入学资格,以维护招生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第十六条中,对于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我们将按照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加分规定予以认可,以鼓励优秀学子报考我校。
第十七条中,明确规定进档考生在录取期间无正当理由的退档申请,学校不予受理,以确保招生计划的顺利进行和生源的稳定性。
第十八条中,对于新生入学后的复查规定,学校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方可注册并取得学籍。对于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对于经查实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其学籍,以维护学校的招生声誉和公正性。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九条中,明确提到收费标准为16500元/生/年,学杂费严格按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登记的收费项目执行,让考生和家长提前了解学费情况。
第二十条中,介绍了奖学金及贫困生资助体系,学校将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社会专项资助基金等方式资助贫困生,以鼓励优秀学生报考我校,并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
第二十一条中,提到录取结束之后,将在贵州黔南经济学院网站上及时公布录取结果;考生还可以通过学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进行查询,方便考生及时获取录取信息。
第二十二条中,提供了联系方式,包括咨询地址:贵州省惠水县建设西路贵州黔南经济学院招生就业大楼二楼、邮政编码:550600、联系电话:0854-7065553、7065555、招生监督电话:0854-7065552(传真)以及学院官方网站: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中,提到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相抵触的,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准,本章程由贵州黔南经济学院负责解释。这是确保招生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的重要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