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城市大学2024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4-11-07 22:03:17来源: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香港城市大学(东莞)的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办学类型、办学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学校地址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仅供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并结合香港城市大学(东莞)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香港城市大学(东莞)(英文名:City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Dongguan),英文简称:CityU(DG)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4851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雄路8号。邮政编码:523808。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内地与香港合作办学院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经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由学校颁发“香港城市大学(东莞)”本科。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香港城市大学、香港城市大学(东莞)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香港城市大学(东莞)本科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负责组织招生录取工作,并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处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组织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学校2024年面向广东、北京、四川、福建、内蒙、陕西、云南、广西、湖北、河南共10个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本科第一批或一二本合并后的本科普通批次按照普通高考录取模式,完全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择优录取。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需要增加计划等问题。
第十四条 经教育部批准,学校2024年设立四个本科招生专业,分别是:智能制造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以下是改写后的内容,以伪原创的形式呈现:
第五章 录取规则概览
根据教育部门的规定,我校遵循“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我们严格遵守教育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的相关政策,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对于不同高考模式下的省市,我们有明确的选考科目要求。在“3+1+2”模式下的广东省,首选科目为物理,次选化学;而在“3+3”模式下的北京市,物理和化学为必选科目。对于传统文理分科的省市,如四川省,理科为必选。最终的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招生委员会审核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在录取过程中,我们参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规则,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对于广东省的考生,需满足相应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要求。当考生投档总分相我们将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进行排序录取。
若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我们将根据考生投档总分进行调剂。对于实行大类培养模式的本科专业,学生在入学之初不直接划分专业,可在大一选专业时从四个专业中选择。在第二学年的两个学期中,学生还有两次转专业机会。我们还为优秀学生提供保硕和保博的贯通式培养机会。
关于体检标准,我们遵循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相关规定。对于残障考生,只要其生活能够自理且符合所报专业要求,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我们将正常录取。入学后,我们将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不符合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的学生,将按相关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关于新生注册和复查,经我校夏季高考录取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费缴纳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将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我们将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学籍。
至于收费标准,我们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的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执行。普通类专业学费为每生每学年115000元。住宿费根据宿舍类型有所不同,两人间单人住为2000元/生·学年,四人间两人住为1200元/生·学年。
我们还设置本科新生入学奖学金,具体政策详见《香港城市大学(东莞)内地本科新生奖学金政策》。
关于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考生可以通过招生热线、传真或电子邮箱与我们联系。我们期待与您的沟通,为您提供详细的信息和解答。
以上内容对学校录取规则、要求、收费标准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介绍,希望能为考生和家长们提供清晰明了的指导。P1:我们的学校网址是:
P2:招生链接为:
P3:我们也有招生微信公众号:“香港城市大学(东莞)招生处”
P4: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面监察和监督学校的招生工作,并且接受相关的申诉。
P5:如果您有监督方面的问题或意见,可以拨打监督电话:(0769) 21183086
P6:或者,您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联系我们:admissions.appeals@cityu-dg.edu.cn
P7:第十一章 附则
P8:第三十条 本章程已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审查通过,适用于香港城市大学(东莞)2024年夏季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P9: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校招生委员会。如果本章程与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