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实习合同书
发布时间:2024-10-28 14:16:40来源:中职中专
甲方:重庆光华女子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乙方:学生: 身份证编号: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之所需,按照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原则,以便学生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特安排学生到企业参加一年的实习训练,以提高学生适应社会的综合能力。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具体协商如下: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起至 年 月止。
二、甲方职责:
1.统一联系实习单位,甲方提供的实习单位必须是正规的大中型合法企业,对学生身心健康无损害。
2.妥善安排好学生在实习单位的住宿和伙食等相关事宜。
3.在实习期间,甲方负责派专职带队老师到实习单位协助用人单位对学生进行全面综合管理。
4.甲方每月定期向学生家长汇报其实习的基本情况。
5.实习期满,由甲方和用人单位对乙方进行实习评定。
三、乙方职责:
1.乙方应按实习单位要求,准备好身份证、未婚证、体检证明及相片等。
2.实习是教学的一个重要环节,乙方必须参加并服从甲方统一调遣和管理。
3.乙方到实习单位后,应积极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接受用人单位的统一安排和管理。
4.实习期间,乙方不能擅自离岗,因身体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坚持实习的,要先请示带队老师,通报学校后,按相关程序处理。
四、实习待遇:
1.实习期间,用人单位直接面对乙方支付实习费用。
2.实习期间,学生的住宿、伙食等费用,按用人单位相关规定解决。
3.甲方出面调协,由用人单位为乙方办理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生育等五个保险。
五、其它约定:
1.实习期满,甲方统一对乙方安置调配工作,乙方对实习单位满意的,可以继续留在原实习单位工作,乙方对实习单位不满意的,甲方须重新调整安置工作。按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就业合同书》相关条款兑现承诺。确保乙方月收入800--3200元,跟踪五年就业服务。
2.实习期间,按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就业合同书》相关约定,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就业安置费叁佰伍拾元整。
3.学生赴实习单位途中的车费及食宿由乙方自理。
4.甲、乙双方其它约定事项。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重庆光华女子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乙方签字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监护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