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幼儿师范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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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幼儿师范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4-12-28 11:27:15来源:中职中专

 贵阳幼儿师范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贵阳幼儿师范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随着政府、家庭对学前教育的重视,加上现有的公办幼儿园难以满足需求,幼儿园出现供不应求。据统计,近十年来,我国幼儿园数量年均增速约为6%,明显低于在园幼儿人数的增速(约为 7.1%)。尤其是2007年到2011年这5年,在园幼儿人数同比增速远远高于幼儿园数量的增速。由于国家对幼儿园的规模设有人数上限,每所幼儿园不能无限制扩大招生规模。因此,我们判断未来几年,为满足日益增长的需求,幼儿园数量将会呈加速增长态势,这给民办幼儿园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机会。贵阳幼师专科学校为大家整理了学前教育专业学校的相关招生章程供大家作参考。

贵阳幼儿师范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贵阳幼儿师范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贵阳幼儿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校全称:贵阳幼儿师范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办学性质:公办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贵阳幼儿师范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组。领导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五条 贵阳幼儿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和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贵阳幼儿师范学院设立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第七条 贵阳幼儿师范学院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总数,并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八条 招生计划分配总体思路

积极响应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推进高职教育发展的政策规定,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落实学校“以学前教育为主的教学型、应用型高校”办学定位,稳定招生规模,聚焦内涵发展。

第九条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

坚持适应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的原则,积极扩大区域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急需和就业前景看好的专业的招生计划,适当调减或停止社会需求不足、毕业生就业困难的专业的招生计划。坚持“按需求定发展,以条件定规模”的原则,根据社会需求和学校现有的办学资源(专业布局、教学条件、师资等),确定专业招生规模。

第十条 招生计划分配办法

(一)按照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合理分配普通高考分专业、分省招生计划。对口招生计划按照上级文件执行。

(二)招生计划编制程序:1、由招生办按上一年度招生规模和录取报到情况拟定招生计划;2、各教学系(部)提出修改建议;3、招生办根据原则和办法审核、平衡、沟通;4、上报学校相关会议研究并最终审核;5、上报省教育厅。

第四章 录取规则

贵阳幼儿师范学院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录取。

第十一条 普通高考招生录取规则

(一)面向全国招收参加当年高考的考生,录取分数标准执行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确定的专科录取分数线。

(二)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原则为分数优先,即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再按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顺序是:文史类:①语文;②数学;③文科综合;理工类:①数学;②语文;③理科综合。

(三)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在文化课成绩达线后,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四)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十二条 对口升学招生录取规则

严格执行省招办有关对口升学招生录取的各项政策规定。

音乐、舞蹈、表演、美术类专业达到省招办规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按考生志愿和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外语类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按志愿和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除上述专业外,其它专业达到省招办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按考生志愿和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三条 三二分段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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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格执行贵州省教育厅及贵州省考试管理中心相关文件精神及政策规定,与对接的中职学校共同研究制定“三二分段”学生转段升学考核方案,上报贵州省教育厅备案后实施。

(二)招生录取工作由对接中职学校负责,由各学校根据转段考核办法组织学生考试,并组织最终考核合格的考生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并上报贵州省考试管理中心办理录取手续。

(三)通过“三二分段”升学考核并录取的学生,不得再参加普通高考、对口升学考试及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转段新生入学前,由中职学校组织进行体格检查,按《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意见》规定,不符合录取专业要求的,取消入学资格。

(四)学校成立“三二分段”转段升学考核工作领导组,全程监督整个考核过程,确保转段过程公正、公平。

第十四条 报考我校各专业外语语种仅提供英语教学,男女不限。

第十五条 体检情况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对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按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我校将对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按生源所在地分别报各省、地(市)级招办,并在录取考生数据库中注销。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体检和录取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学生毕业后成绩合格者颁发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为贵阳幼儿师范学院。

第五章 其 它

第十九条 我校为在校学生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等工作。

第二十条 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一条 学校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序号

 

专业名称

 

学费标准(每生每年)

 

1

 

学前教育

 

4000元

 

2

 

早期教育

 

4000元

 

3

 

语文教育

 

4000元

 

4

 

英语教育

 

4000元

 

5

 

音乐教育

 

5000元

 

6

 

舞蹈教育

 

5000元

 

7

 

舞蹈表演

 

6000元

 

8

 

美术教育

 

5000元

 

9

 

艺术设计

 

5000元

 

10

 

体育教育

 

3000元

 

11

 

播音与主持

 

6000元

 

12

 

旅游英语

 

4000元

 

住宿费:800元/年·生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贵阳幼儿师范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2020年6月1日起实行。

幼儿教育的现状与发展规划目标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距,要缩短这个差距就需要大量高素质的幼儿教师,而这个差距就为学前教育专业人才提供了一个巨大的就业市场和人生舞台。从2005年的就业形势来看,学前教育人才奇缺,在未来相当长的时间内学前教育专业将是就业的热门专业之一。在高入园率的重庆(2004年达74.5%)地区,幼儿艺体专业的毕业生就业率达100%。总之,社会对具有本、专科学历的高素质幼儿教师需求旺盛,幼儿教育专业市场前景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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