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重庆市对口高考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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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重庆市对口高考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4-11-11 19:32:54来源:中职中专

 2024年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重庆市对口高考招生章程

2020年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重庆对口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高职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建立高职教育分类选拔学生的新机制,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的相关文件精神,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分类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0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中的“高职专科”“对口高职”“中高职贯通培养”等三类。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  

第五条办学性质: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办学地址:重庆市铜梁区学府大道267号  

第八条学校简介: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校)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国家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民办高职学院。学校始建于2010年3月,是重庆建筑装饰协会行业人才培养基地、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重庆市高等院校工程造价专业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基地;2020年与四川美术学院签定为对口合作艺术人才教育基地,2020年成为重庆工商大学艺术硕士授权点联合培养基地。  

学校坐落在风光旖旎的龙乡——铜梁,毗邻西部最大湿地公园铜梁小北海,位于重庆市铜梁区学府大道267号,校园环境优美,建筑设计独特,艺术氛围浓郁,功能完备,校企相联,产教互融,是学生学习成长的良好环境。  

铜梁校区为我校主校区,是学生接受专业基础知识教育和实践操作训练的综合校区;茶园校区功能以实习实训和大学生创新创业为主。  

学校占地面积24.98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85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7.3万平方米,生均教学行政用房29平方米;实习实训及附属用房3.22万平方米,生均12.7平方米。  

学校设有五个二级学院、二个教学部及十个行政职能处室。“五院”即:艺术设计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工程经济与管理学院、视觉传媒与造型学院、服装与表演学院;“二部”即:公共课教学部、五年制大专部。学校招生专业及方向44个,现有全日制在校生3000余人。  

第九条办学成果:  

★重庆市教学成果奖  

★中国建筑工程最高奖——鲁班奖  

★中国装饰设计奖金奖  

★全国高等院校BIM应用技能大赛一等奖  

★重庆市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  

★重庆市高职院校产品包装设计及制作技能竞赛一等奖  

第三章招生范围与类型  

第十条招生范围:已参加重庆市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和重庆市2020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第十一条招生类型:针对普通高中毕业生设置“普高类”,针对中职毕业生设置“中职类”。  

(一)普高类  

高职专科:面向普通文理科、艺术招生,培养全日制高职(专科)层次人才。学生在校期间可参加重庆市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  

(二)中职类  

面向对应类别的中职毕业生招生,培养全日制高职(专科)层次人才。学生在校期间可参加重庆市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  

第四章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二条2020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具体招生专业及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对外公布信息为准。  

第五章报名与考试安排  

第十三条考试报名: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区县考试机构具体实施,与重庆市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同时进行。  

第十四条考试组织: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区县考试机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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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准考证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制作,中职类(高职对口)专业技能准考证考前在考点高校网站上打印。考生参加考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考。  

第十六条考试办法:  

(一)普高类  

考试由文化素质测试、技术科目测试两部分组成,满分750分。  

考试科目

 

考试内容

 

考试分值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文化素质测试

 

语文

 

150分

 

2020年3月16日至17日

(详见准考证)

 

区县考点

(详见准考证)

 

数学(文/理)

 

150分

 

英语

 

150分

 

技术科目测试

 

信息技术

 

150分

 

通用技术

 
 

150分

 

(二)中职类  

1.对口高职类。对口高职类考试由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满分750分。其中职业技能测试包含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

考试科目

 

考试内容

 

考试分值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文化素质测试

 

语文

 

100分

 

2020年3月16日上午

(详见准考证)

 

区县考点

(详见准考证)

 

数学

 

100分

 

英语

 

100分

 

职业技能测试

 

专业综合理论

 

200分

 

2020年3月16日下午(详见准考证)

 

区县考点

(详见准考证)

 

专业技能测试

 

250分

 

2020年3月9日至10日(详见准考证)

 

考点院校

(详见准考证)

 

2.中高职贯通培养类。考试由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满分750分。其中职业技能测试包含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

考试科目

 

考试内容

 

考试分值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文化素质测试

 

语文

 

100分

 

2020年3月16日上午(详见准考证)

 

区县考点

(详见准考证)

 

数学

 

100

 

英语

 

100分

 

职业技能测试

 

专业综合理论

 

150分

 

2020年1 月6日上午

 

由我校自行确定

 

专业技能测试

 

300分

 

2020年1月6日下午

 

由我校自行确定

 

第十七条免试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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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学习期间参加教育部主办和联办或认定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报考我校对口专业类,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  

(二)在重庆市教委主办和联办的市级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报考我校对口专业类,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  

(三)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普通专科以上学历继续就读第二专科教育学历者,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应在报名时持获奖证书原件向区县考试机构提出申请,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重庆市教委资格审核公示后在统一录取期间实施免试录取。  

第六章成绩查询与划线  

第十八条成绩查询:考生凭考生号和身份证号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或重庆招考信息网(),查询考试成绩。  

第十九条成绩复核: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向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申请成绩复核(复核办法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另行发布)。  

第二十条成绩划线:重庆市教委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等因素,按不同招生类型分别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和重庆招考信息网()公布。  

第七章志愿设置与填报  

第二十一条志愿设置:我校志愿在专科批次中填报,设置50个志愿。“1个志愿”由“1个学校”加“1个专业”组成。  

第二十二条填报办法:2020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志愿填报采用网上填报方式,填报时间安排在高职分类招生录取最低分数线公布后进行(具体时间由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考生达到相应类型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或重庆招考信息网(),网上填报志愿。  

(一)“高职专科”志愿填入专科批,限普通文理科、艺术考生填报。  

(二)“对口高职”志愿填入专科批,限中职考生按对应类别填报。  

(三)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考生无需填报志愿。  

第二十三条填报提醒:  

(一)2020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实施“一档多投”的录取方式。为提高被我校录取的机会,建议考生将我校志愿填报在最前面。  

(二)艺术(艺术兼报文/理科)、体育兼报文/理科和普通文/理科均在专科批同时填报志愿和录取。同时达到艺术、普通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根据就读“艺术”、“文/理科”两类专业的意愿安排志愿顺序(意愿大的填报在前)。  

第二十四条志愿征集:如遇录取时计划未满额,我校参加重庆市2020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志愿征集工作。  

第八章录取规则与查询  

第二十五条录取办法:  

(一)录取程序:  

采用“一档多投”的录取模式,共分三个步骤。  

第一步:投档。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划定的各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对所有线上考生志愿全部投档。  

第二步:阅档。高校接到投放给本校的考生档案后,根据招生章程规定的录取标准,包括专业对学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等,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志愿进行退档,并将结果上传到市教育考试院。  

第三步:录取。市教育考试院对高校上传的结果审核无误后,批准高校退档考生志愿。然后对所有未退档考生志愿,以专业为单位对所有填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进行排序,由系统自动撮合确认录取结果。撮合过程如下:考生志愿排序在院校专业计划数内的,自动确定考生最小志愿号的志愿为录取志愿,大于录取志愿号的其它志愿予以剔除,排序在后的考生往前递补。反复以上撮合过程,确定最终录取结果,一个考生只能录取到一个志愿。  

(二)录取原则:  

1.照顾原则:我校遵循重庆市2020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加分投档的照顾政策,对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在录取时按其享受照顾的实际分值计入总成绩(只计最高一项分值,不累加)。  

2.排序原则:普高类招收文理类专业,分文、理按文化素质和技术科目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信息及通用技术科目。  

普高类招收艺术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进行排序。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文化素质语文、英语、信息及通用技术科目。  

中职类招收高职专科对口(不含艺术、其他类),按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时比较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中职类招收艺术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进行排序,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比较文化素质测试成绩。  

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文化素质测试上线且职业技能测试合格考生,指定投档到对接高校,由高校审录。  

3.退档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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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院校退档: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系统退档:如考生在其所有志愿中成绩排名靠后,且均不在专业计划内时,由“一档多投”录取系统自动退档,退档后可继续参加志愿征集直至录取全部结束。  

第二十六条录取查询:考生凭考生号和身份证号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或重庆招考信息网(),查询录取信息。我校于录取结束后在招生网()上公布各批次、各类别、各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  

第九章其他  

第二十七条考生待遇:考生被我校2020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后不再参加重庆市2020年全国普通高考,来校就读期间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考生报到入学时间另文通知。  

第二十八条学历证书:“高职专科”、“对口高职”录取的学生完成高职(专科)学习任务后,由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毕业证)。  

第二十九条助学保障:贫困学生可以通过以下渠道申请资助:申请学院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及其它临时性资助。学校设立了“院长奖学金”,“董事长奖学金”,投资方“港鑫奖学金”,企业家叶东、李闯个人奖学金,重庆宗申、重庆隆金宝、重庆双菱等企业联合设立了“重艺筑梦、捐资助学”校企合作奖学金。  

第三十条重要声明:学校从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问题,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就业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第三十一条联系方式:  

(一)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学院办公室  

联系人:谭老师  

监督电话:023-45660160  

(二)招生服务:  

招生部门: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招生电话:023-45660251、023-45660252  

学校传真:023-45660252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电子邮件:657097184@qq.com  

学校地址:重庆市铜梁区学府大道267号  

邮政编码:402560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由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解释。其他未尽事宜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招发〔2018〕14号)精神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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