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各项资助政策简介
发布时间:2024-12-23 17:25:29来源:中职中专
一、奖学金
(一)国家奖学金
1、奖励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
2、基本申请条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3、评审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学校每学年开学初启动评审工作。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
2、基本申请条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3、评审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学校每学年开学初启动评审工作。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
(三)学院奖学金
根据学生学习成绩、操行成绩和劳动成绩每学期进行一次评选,分为甲、乙、丙三档(详见《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之《院级奖学金评定》)。
二、国家助学金
1、资助标准根据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分为三档:一档每人每年3500元、二档每人每年3000元、三档每人每年2500元,分两学期发放。
2、资助对象具有我院高职全日制正式学籍(五年制大专四年级及以上)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在校生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3、评审和和相关材料每学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学院于11月5日前完成评审。
三、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
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的对象为:贵州省户籍建档立卡贫困户(持有《贵州省贫困户登记卡》)全日制正式学籍高校在校学生(本科及专科学生)
资助项目和标准:
(1)扶贫专项助学金,标准为1000元/生/年;
(2)免(补助)学费,标准为本科3830元/生/年、专科(高职)3500元/生/年。
资助标准达到或超过学校收费标准的即为免费,未达到学校收费标准的即为补助。农村贫困学生已享受政府、学校组织提供的相同资助项目的,不应再重复享受相应的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项目。
四、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资助标准:省内500元/人·年,省外1000元/人·年。
资助范围:中西部地区每年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用于解决学生家庭至录取学校间的路费及入校后短期生活费,优先资助孤残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学生、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和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学生等。
申报方式:学生在每年7月—9月向户籍所在地教育局咨询申请。
发放方式:由户籍所在地教育局通过涉农补贴“一卡通”或“一折通”集中一次性发放或现金发放。
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该项贷款是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需办理该项助学贷款的同学请持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县资助中心办理。
六、学费补偿及助学贷款代偿
1、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及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对退役后复学的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实行学费减免。补偿代偿金额根据学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退役复学学费减免金额按照实际收取学费确定,每生每年均不高于8000元。
2、直招士官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p#分页标题#e#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对其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补偿代偿金额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
3、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给予教育资助。资助内容:一是学费资助;二是家庭经济困难退役士兵学生生活费资助;三是其他奖助学金资助。学费资助标准,按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学费标准,每学年每生最高不超过8000元。生活费及其他奖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国家现行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勤工助学
学院为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报酬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资助
学院积极与各企业、个人及其它慈善机构相联系,为我院学生争取各种社会资助;同时采取学费减免、困难补助等多种资助形式,帮助我院更多贫困学生解决后顾之忧、顺利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