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希望汽车职业学院2024年录取分数线多少
发布时间:2024-11-01 21:21:43来源:中职中专
四川希望汽车职业学院2020年分数线:四川希望汽车职业学院2020年录取分数线暂未公布,每年录取分数线差别不大,中职中专网为大家整理了往年录取分数线,供大家参考。
学历层次:大专
学校介绍:
四川希望汽车职业学院是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西部车城”资阳市的唯一一所高校。学院现有“四系一部两中心”(汽车工程系、汽车高新技术系、机电工程系、管理工程系、思政与基础教学部、职业技能鉴定与培训中心、汽车综合实训中心)7个教学机构;3个管理部门(教学事务部、学生事务部和综合事务部),现已初步形成“以汽车专业为龙头、机电专业为支撑”的专业体系。
学院2020年5月,学院与清华大学汽车工程系签署联合办学协议。清华大学汽车工程系每年将定期到学院开展学术讲座,并选派专业教师开展支教活动;学院每年将选派骨干教师和优秀学生到清华大学汽车工程系学习、深造;将以多种形式开展联合办学,成立合作实验班,建立“区域汽车机械实训基地”;将依托清华大学汽车工程系雄厚的师资力量、一流的研发优势,建立新能源汽车节能减排示范基地,探索一流高校与高职院校合作模式。2020年与韩国亚洲汽车大学签订合作办学协议,双方将共同分享专业建议、校企合作、教学资源、海外就业等资源。
录取规则:
第1条 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院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按照各省招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2条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20%以内(平行志愿在105%以内)。
第3条 根据考生报考志愿顺序,在第一志愿报考四川希望汽车职业学院的考生未录取满额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学院志愿考生档案,优先满足第一志愿考生的专业志愿。
第4条 在同档专业志愿内,按照考生高考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将调录到其它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将予以退档。
第5条 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分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第6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院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7条 不限制往届生与应届生的录取比例及男女生录取比例。
第8条 在录取过程中,将依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生源情况调整招生计划。
学历层次:大专
学校介绍:
四川希望汽车职业学院是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西部车城”资阳市的唯一一所高校。学院现有“四系一部两中心”(汽车工程系、汽车高新技术系、机电工程系、管理工程系、思政与基础教学部、职业技能鉴定与培训中心、汽车综合实训中心)7个教学机构;3个管理部门(教学事务部、学生事务部和综合事务部),现已初步形成“以汽车专业为龙头、机电专业为支撑”的专业体系。
学院2020年5月,学院与清华大学汽车工程系签署联合办学协议。清华大学汽车工程系每年将定期到学院开展学术讲座,并选派专业教师开展支教活动;学院每年将选派骨干教师和优秀学生到清华大学汽车工程系学习、深造;将以多种形式开展联合办学,成立合作实验班,建立“区域汽车机械实训基地”;将依托清华大学汽车工程系雄厚的师资力量、一流的研发优势,建立新能源汽车节能减排示范基地,探索一流高校与高职院校合作模式。2020年与韩国亚洲汽车大学签订合作办学协议,双方将共同分享专业建议、校企合作、教学资源、海外就业等资源。
录取规则:
第1条 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院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按照各省招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2条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20%以内(平行志愿在105%以内)。
第3条 根据考生报考志愿顺序,在第一志愿报考四川希望汽车职业学院的考生未录取满额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学院志愿考生档案,优先满足第一志愿考生的专业志愿。
第4条 在同档专业志愿内,按照考生高考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将调录到其它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将予以退档。
第5条 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分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第6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院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7条 不限制往届生与应届生的录取比例及男女生录取比例。
第8条 在录取过程中,将依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生源情况调整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