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2024年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4-12-19 20:43:35来源:中职中专
英语、日语、俄语、朝鲜语、学前教育、汉语国际教育、汉语言文学、法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学与应用数学、美术学、舞蹈学、音乐学。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英语 32
日语 48
俄语 38
朝鲜语 36
学前教育 26
汉语国际教育 41
汉语言文学 41
法学 36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38
数学与应用数学 37
美术学 32
舞蹈学 24
音乐学 56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助学政策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全面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困、助学、育人工作,我校设立生源地助学贷款、奖学金和勤工助学等资助体系。
(1)按照国家相关要求,我校开通了生源地助学贷款资助工作。具体办理程序可参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2)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我校学生享有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权利。
(3)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我校学生享有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等受助权利。
(4)我校奖学金设立:一等奖学金获得者占参评学生总人数的1%,每生每年1000元;二等奖学金获得者占参评学生总人数的3%,每生每年800元;三等奖学金获得者占参评学生总人数的6%,每生每年600元;单项奖(多元成才奖)的评选,根据学生取得实际成绩,各院(系)申报,经学校评审后,确定人选名额,每生每年1000元。
(5)我校勤工助学岗位设立:为保证学生在校园内勤工助学活动的正常开展,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基金。基金来源为学校专项经费。设立固定勤工助学岗位140个,勤工助学岗位工资不低于10元/小时。
入学前,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的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再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招生代码:13662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地址:长春市净月国家高新产业开发区博硕路1488号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简介学院被吉林省教育厅认定为“国家中小学教师培训计划”项目承担院校,是全省惟一承担“国培计划”的独立学院。 学校开创了福祉教育先河。面对中国快速步入老龄化社会,急需社会福祉人才的现状,2008年,中国社会化养老东北教育基地落户学校。
2010年,学校率先在全国成立福祉学院,开设了福祉方向本科教育,投资修建了设备先进、功能齐全的福祉实验室。学院制订了《创建福祉事业规划纲要》,构建了福祉本科教育、福祉研究、社会化养老实训基地、福祉从业人员培训基地、社会化养老培训中心“五位一体”的养老事业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