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总局: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已经取得成效
发布时间:2024-10-23 17:15:11来源:中职中专
今日,四川省卫校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获悉,持续两个月的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和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查处45万条次违法广告
6月27日,国家药监总局召开违法广告整治工作座谈会,副局长刘佩智介绍,在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期间,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发布违法广告公告202期,移送工商部门查处违法广告45万多条次,撤销或收回广告批准文号98个,暂停产品销售484次。总局单独或联合工商部门曝光违法广告产品22个。
在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中,总局将打击保健食品非法宣传列为重点之一,曝光了12个保健食品违法广告产品和企业,责成有关省局收回17个严重违法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并对32家发布违法广告情节严重的保健食品企业进行了行政告诫,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做出不再发布违法广告的承诺。
这一系列治理措施形成了一定的震慑声势,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保持高压态势 整治违法广告
刘佩智指出,虚假医药广告最大的危害不仅是虚假宣传,还极有可能导致误诊误治,直接损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要进一步提高对惩治违法广告的认识,加大工作力度。
他表示,违法广告存在一些深层次问题,这些问题决定了整治工作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需要一个长期过程。要保持高压态势,特别要注意防止专项行动告一段落后,违法行为的反弹。
刘佩智对广告整治工作提出两方面的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虚假广告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各级监管部门要将虚假广告整治作为一项民生工作来看待,在工作方法上注重源头监管,突出治理重点,强化联合治理;二是要深入研究建立广告监督管理的长效措施,注重立法修法工作,应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管能力,注重标本兼治。
从严审查 从严监管
据悉,在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中,各级监管部门严格规范广告审查,加大违法广告监测力度和查处力度,严厉整治违法广告涉及的产品和企业。
为了正本清源,总局按照从严审查、从严监管的原则,提出了19条具体指导意见,帮助各地在广告内容审查中严格把关,对发现的问题给予即时纠正。截至5月底,总局稽查局共组织复审抽查1202个广告审批情况。
去年以来,在5个省开展广告监测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总局建立了覆盖地市级以上的广播、电视、报纸广告监测系统。截至今年5月底,该监测系统覆盖了全国1235家电视台、827家广播电台和1072家报刊,发现严重违法广告共计90万多条次。
下一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继续对被告诫企业进行跟踪检查。如果这些企业仍发布违法广告,一经发现,总局将在全国范围内对其违法广告产品采取暂停销售的行政措施。
查处45万条次违法广告
6月27日,国家药监总局召开违法广告整治工作座谈会,副局长刘佩智介绍,在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期间,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发布违法广告公告202期,移送工商部门查处违法广告45万多条次,撤销或收回广告批准文号98个,暂停产品销售484次。总局单独或联合工商部门曝光违法广告产品22个。
在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中,总局将打击保健食品非法宣传列为重点之一,曝光了12个保健食品违法广告产品和企业,责成有关省局收回17个严重违法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并对32家发布违法广告情节严重的保健食品企业进行了行政告诫,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做出不再发布违法广告的承诺。
这一系列治理措施形成了一定的震慑声势,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保持高压态势 整治违法广告
刘佩智指出,虚假医药广告最大的危害不仅是虚假宣传,还极有可能导致误诊误治,直接损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要进一步提高对惩治违法广告的认识,加大工作力度。
他表示,违法广告存在一些深层次问题,这些问题决定了整治工作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需要一个长期过程。要保持高压态势,特别要注意防止专项行动告一段落后,违法行为的反弹。
刘佩智对广告整治工作提出两方面的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虚假广告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各级监管部门要将虚假广告整治作为一项民生工作来看待,在工作方法上注重源头监管,突出治理重点,强化联合治理;二是要深入研究建立广告监督管理的长效措施,注重立法修法工作,应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管能力,注重标本兼治。
从严审查 从严监管
据悉,在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中,各级监管部门严格规范广告审查,加大违法广告监测力度和查处力度,严厉整治违法广告涉及的产品和企业。
为了正本清源,总局按照从严审查、从严监管的原则,提出了19条具体指导意见,帮助各地在广告内容审查中严格把关,对发现的问题给予即时纠正。截至5月底,总局稽查局共组织复审抽查1202个广告审批情况。
去年以来,在5个省开展广告监测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总局建立了覆盖地市级以上的广播、电视、报纸广告监测系统。截至今年5月底,该监测系统覆盖了全国1235家电视台、827家广播电台和1072家报刊,发现严重违法广告共计90万多条次。
下一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继续对被告诫企业进行跟踪检查。如果这些企业仍发布违法广告,一经发现,总局将在全国范围内对其违法广告产品采取暂停销售的行政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