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河南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03 02:17:51来源:中职中专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 机构,有关高等学校,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1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办职成〔2020〕106号)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21年普通中专(含五年一贯制高职和“3+2”分段制高职)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
1.招收初中毕业生的五年一贯制和“3+2”分段制高职(以下分别简称“五年制”和“3+2”),招生对象为参加2021年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考试的考生。报名工作由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 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和填报志愿,每个考生可选报两个学校志愿。
2.招收初中毕业生的普通中专(以下简称小中专),招生对象为应届和往届初中及以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年龄达到15周岁及以上)的考生。参加2021年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考试的初中毕业生,报名工作由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 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和填报志愿,每个考生可选报两个学校志愿。未参加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考试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学生可以通过“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http//zzlq.heao.gov.cn)选报学校,也可以直接到普通中专学校报名。
3.招收高中毕业生的普通中专(以下简称大中专),招生对象为高中及以上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初中毕业三年以上)的考生。通过“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报名,也可以直接到普通中专学校报名。
4.报考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可以兼报“五年制”、“3+2”和小中专学校志愿,考生可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或“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填报志愿,也可直接到普通中专学校报名。
二、信息采集及建档
准确采集考生基本信息是做好普通中专招生工作的关键环节。各级招生考试 机构和招生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努力提高招生信息化管理水平,充实人员,加强培训。为确保新生信息准确无误,招生学校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读卡器采集新生基本信息。
招生学校分类别建立新生档案材料并加强档案管理。具体要求为:
“五年制”、“3+2”新生档案材料包括:①考生登记表(由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 机构提供);②初中毕业证复印件;③考生身份证复印件。
小中专新生档案材料包括:①新生登记表;②初中及以上(含同等学力)学校毕业证复印件;③考生身份证复印件。
大中专新生档案材料包括:①新生登记表;②高中及以上(含同等学力)学校毕业证复印件或高考准考证复印件;③考生身份证复印件。
三、生源任务及计划管理
普通中专招生工作继续实行责任目标管理。今年省教育厅确定的普通中专招生规模为29万人,根据今年应届初中毕业生总人数,招生任务已分解给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附件1),各地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将生源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并签订责任书,确保完成招生任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编制2021年普通中专和五年一贯制“3+2”分段制高职招生计划的通知》(教发规[2020]02号)要求,“五年制”和“3+2”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确定,市管普通中专招生计划由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省属学校要充分与主管部门沟通,根据社会需求,科学、合理确定本校招生计划。各学校要依据教育主管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安排招生。录取过程中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调整招生计划的,由学校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批准,报省招办审核后执行。
四、考试
报考“五年制”、“3+2”、小中专(参加2021年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考试)的考生,文化课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和分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 机构应在当地考试成绩公布后7日内,将本辖区所有参加2021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考试的考生成绩上传至“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
五、录取
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考生志愿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五年制”和“3+2”招生,考生须参加2021年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考试并达到省定录取分数线。学校应优先从参加2021年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考试首报“五年制”和“3+2”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小中专招生,招生学校应优先录取参加2021年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考试并报有普通中专志愿的考生,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收报考其他高级中等学校的考生或凭初中毕业证录取新生。
录取工作通过“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进行。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直管县(市)招生考试 机构应于8月14日前,将参加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考试报有普通中专志愿的考生投档信息上传至“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招生学校根据投档信息进行录取并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学校自主征集的新生,经“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审核,符合录取要求的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招生学校对实际到校报到的所有新生要认真登记,逐一审核学生的身份证原件,并于10月10日前使用二代身份证读卡器采集新生基本信息上传至“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
长期在我省居住或工作的外省籍考生,须提供在豫流动人口居住证(《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2016〕76号]》),可按我省生源办理录取手续。
拟于10月中下旬集中办理全省普通中专新生录取手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招生学校要提前做好信息核对、人员培训、技术准备等工作。集中录取结束后,原则上不再补办普通中专录取手续。各类别新生录取名册由生源所在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 机构审核后在集中录取时统一打印并办理录取手续。
2017级“五年制”、“3+2”升转段录取工作,按照普通高校高职招生相关规定和要求办理录取手续。升转段学生必须具有“五年制”、“3+2”正式录取手续,“3+2”考生须经高职院校选拔后方可确定升转段资格。有关学校应严格进行考生资格审查,数据上报工作按照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五年一贯制 三二分段制高职录取数据上报工作的通知》(豫招科[2020]8号)要求执行。
六、工作要求
各级招生考试 机构和学校要增强做好普通中专招生工作的责任感,严格落实招生政策,规范招生管理。
(一)严格资格审查,对新生报名条件中涉及年龄、学历、户籍、成绩等信息要认真逐一审验。
(二)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未经批准的招生计划,不得安排招生。
(三)严格执行录取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招生录取工作,所有录取手续只在当年集中录取时间内办理。录取结束后,新生信息不得变更。
(四)严肃责任追究,对在招生工作中,弄虚作假、违规违纪、不作为的招生工作人员,由纪检、监察部门依规依纪给予严肃处理;对于有违规行为的学校,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分别给予核减来年招生计划、停止招生和向社会通报的处罚。
七、宣传和服务
各级招生考试 机构和招生学校要把宣传工作作为普通中专招生的重要环节和突破点,通过各种途径向社会宣传普通中专招生的有关政策,引导应届初中毕业生和社会其他人员接受普通中等职业教育,提高自身素质。
各级招生考试 机构要热情为招生学校招生宣传提供服务,努力搭建好学生和学校之间的联系桥梁。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和本地实际,广泛利用网络、电视、广播和新媒体等线上手段,开展形式多样的招生宣传,让每一个应届初中毕业生了解普通中专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报考途径等情况,同时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和服务,要采取多种形式,畅通服务渠道,让每一位考生及时报考,任何人不得干预学生自主选择学校。
招生学校要充分利用“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的宣传功能,及时发布招生信息,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学校优势学科专业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以优质服务和突出的办学特色吸引考生报考。
八、交纳费用
按照豫教财字[1998]102号文件规定,招收普通中等专业的学校应按每生50元标准缴纳招生费。“五年制”、“3+2”和省属学校的小中专、大中专招生费交到省招生办公室。市属学校的小中专、大中专招生费由生源所在地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 机构收取。
按照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费收费标准(豫财办综[2005]50号文件规定),五年一贯制、“3+2”分段制高职升转段学生应按每生30元标准向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缴纳招生网上录取费。
户名: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开户行:交通银行郑州富田大厦支行,帐号:411061200018170346764,行号:301491000435,缴款时请务必填写备注:普通中专录取费或五年制“3+2”升转段录取费。
附件:1.2021年河南省普通中专生源任务分解表
2.2021年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日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