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城市职业学院2024年人才引进方案
发布时间:2024-11-03 23:27:16来源:中职中专
为确保2021年度贵州城市职业学院人才引进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学院升本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为确保2021年度贵州城市职业学院人才引进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学院升本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严控编制、计划进人的原则;
(二)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原则;
(三)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的原则。
二、引进条件
(一)政治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与良好的品行。
(二)健康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本职工作。
(三)年龄条件
硕士研究生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副教授、教授等高层次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四)业务条件
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具有讲师、副教授、教授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并能够完成学院规定的工作任务,具备较高的教学指导能力、管理水平及团队协作精神。
凡自愿来贵州城市职业学院应聘的博士不受学科、专业的限制。
三、引进流程
(一)引进人员请将个人简历发送到邮箱(邮件名称和简历名称格式均为“应聘岗位—毕业院校—姓名”);人事处根据要求筛选简历并发送至相关用人部门;用人部门筛选简历后,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或试讲。
(二)统一考核
考核包括用人部门组织的专业测试和综合面试。
专业测试和综合面试主要由用人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专业测试根据不同岗位的专业特点,采取试讲(答辩或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业务素质能力及潜能。综合面试主要考查引进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综合素质。用人部门专业测试须设立考核组,考核组不少于5人,考核组成员由用人部门、人事处、行政处、教务处有关人员组成。
(三)签订协议
人事处对用人部门提供的考察材料和应聘材料进行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经学院领导、董事长批准后,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劳动合同。教授、博士聘用合同期限为十年;硕士、硕士副教授聘用合同期限为五年。对以上人员均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包括在合同期限内。
(四)正式聘用
经人事处审核学院领导、董事长批准后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结业或肄业的毕业生;
2、2021年7月30日前无法取得报到证或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的毕业生;
3、在校期间受过警告及其以上处分者;
4、应聘教师岗位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不符合申请教师资格条件者;
四、引进待遇
(一)工资福利。执行国家及学院的相关规定。
(二)具体待遇如下:
1、学院安排住房,待遇优厚(具体情况面议)。经考核正式录用后配偶可安置工作。
2、急需、紧缺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安排住房,待遇从优(具体面议)。
3、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并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者安排住房,待遇从优(具体待遇面议)。
(三)其他优惠待遇。按《贵州城市职业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试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