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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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

发布时间:2024-11-03 17:56:40来源:未知

2024年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

  为做好2020年普通高中学生、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学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在岗职工和基层农技人员等群体报考我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和第二阶段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确保考试招生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国家和我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报名、资格审查与确认

(一)报名

1、报名条件

符合2020年辽宁省报名条件的普通高中学生(A类)、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学生(B类)、退役军人(C类)、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D类)、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在岗人员(E类)报考高职院校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群体。已被2020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和中职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录取的学生不得报名。

2、报名形式:远程网上报名

3、报名时间:

9月11-20日(截止到9月20日16:00)

4、报名网址:http://www.jzsz.com.cn

5、报名要求:各专业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

(二)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后,学校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审核。考生于9月23日登录我校单招报名网站查询考生资格审查结果。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于9月23日16:00前通过电话(0416-4585401)向锦州师专招生就业指导处提供正确报名信息,再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考试资格。

(三)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成功缴费的考生,于9月24—25日17:00前登录我校单招报名网站,按系统提示由考生本人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三、志愿及相关要求

(一)志愿表中设一个专业志愿。

(二)各招生专业报考不受考生所学专业限制。


四、命题及考试

(一)命题: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20〕6号),参照《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文化课(公共课)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辽招考办字〔2017〕61号)和国家保密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命题工作管理办法》,具体见附件《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命题工作管理办法》。


(二)考试科目及分值


A类考生:普通高中毕业生

考试科目:文化课、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总成绩200分

1、文化课考试科目:语文40分,数学30分 ,英语30分,满分100分

2、职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


B类考生:中职毕业生

考试科目:文化课、专业综合课、专业技能考核共计450分

1、文化课考试科目:语文40分,数学30分 ,英语30分,满分100分

2、专业综合课考试:满分150分

3、专业技能考核:满分200分



C、D、E类考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在岗人员

考试科目: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100分


(三)考试时间安排



注:1、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考试时考生需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上要求的必备物品。


(四)考试方式及地点

考试方式:现场考试

考试地点: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锦州市凌河区松坡里189号)

(五)考务费

报名考务费120元,采取网上缴费。考生缴费时间为:9月11日-20日17:00前。

(六)成绩查询

考生登录单招报名网站查询成绩,考生成绩查询时间9月27日。

(七)分数复核

若考生对成绩有疑议,由考生本人申请分数复核,考生需将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版和锦州师专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和第二阶段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成绩复核申请表发送到30583937@qq.com邮箱,经学校专项扩招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对学生成绩进行复核。考生成绩复核时间为9月27日16:00前。

五、收、退费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具体标准见“招生专业及计划”表中学费列项。

2、学费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依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 2号】,再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六、录取工作

高职扩招专项考试和第二阶段单独考试录取工作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20]6号)相关规定执行,采取网上录取模式,实行封闭录取,确保录取公平、公开、公正,并通过学校网站和单招报名系统及时公开招生计划、资审合格考生名单、考试成绩、录取结果等相关信息。

(一)考生成绩

A类考生:考生成绩由文化课、职业技能考核两部分组成,总成绩满分200分。

B类考生:考生成绩由文化课、专业综合课、专业技能三部分组成,总成绩满分450分。

C、D、E类考生:考生成绩由职业技能测试组成,总成绩100分。

(二)录取控制线

A、C、D、E类考生不设录取最低控制线。

B类考生:

根据考生志愿,按文化课、专业综合课、专业技能三科总成绩确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最低分数控制线不得低于100分。

(三)录取办法

根据考生身份类别对应报考的专业,按考生总成绩分类录取。

A类考生:根据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按文化课、职业技能考核两科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总成绩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文化课、职业技能成绩单科先后顺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B类考生:

录取时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考生,根据专业志愿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在总成绩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专业技能成绩、专业综合课成绩、文化课成绩单科先后顺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C、D、E类考生:根据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按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总成绩分数相同的情况下,组织学生参加第二次复试,以第二次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四)公布、上报录取名单

考生可在9月27日在我校单招报名网站上查询考试成绩,在9月29日查询录取结果。

(五)确定预录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

(六)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体检

我校录取新生身体健康情况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执行,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新生入学后复查体检,以新生入学复检结论为准。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组织领导机构

高职专项扩招和第二阶段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协调高职专项扩招和第二阶段单独考试招生各项工作。

、违规处理

学校按照普通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要求进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规定。凡在单独考试招生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招生考试工作人员如出现违规招生行为,一经查实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十、招生宣传渠道

采取新媒体线上宣传和邮寄招生简章的方式。积极开展网上招生咨询,利用学校公众号、招生网、招生微信群、QQ群等新媒体进行线上宣传,加强招生政策解读,为考生提供招生咨询指导与服务。

十一、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措施

(一)考前布置

1、考试楼、教室、卫生间、走廊、楼道等重点区域进行通风、清洁消毒,不留死角,并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

2、考场门外设立门标,写明考场号,考场保证安全、清洁、通风条件良好。考场单人、单桌、单行摆放,考生之间前后左右距离不少于1.5米。

3、对与考生密切接触涉考工作人员进行新冠肺炎健康监测排查工作。

4、配备充足防疫物资,设置具备防护隔离措施的特殊通道、专用隔离考场和备用考场。

5、对涉考人员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疫和考试安全培训。

(二)考试期间

1、考试当天考生必须佩戴口罩,在校门口设立两条入场通道,每名考生间隔1.5米,排队进行测温登记后进入考场。由工作人员现场测量体温后(体温小于37.3℃),体温合格者方可入校,错时有序进入考点考场参加考试,家长和校外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2、对体温大于等于37.3℃的考生及在考场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考生,立即送往临时观察隔离室,并及时向疾控控制中心报告,异常考生确保30分钟以内,完成120应急专门转运车送往指定医院接受诊治。

3、考场在整个考试期间开窗开门,确保通风。

4、考试当天监考教师、工作人员佩带口罩、一次性手套等防护用品。

5、走廊、楼道、卫生间等区域定时消毒。

6、卫生间水龙头边配备消毒洗手液。

7、如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出现身体不适或发热症状,第一时间进行到指定隔离室隔离,监考老师告知疫情报告人,安排120应急专门转运车送往指定医院接受诊治。

8、考生交卷时举手示意,监考教师负责前往收卷,防止考生聚集在讲台周围。考生交完卷后立即离开考试楼,严禁在考场、走廊停留。

(三)考试结束

1、工作人员负责完成考试楼、教室、卫生间、走廊、楼道等重点区域进行清洁消毒,不留死角。

2、工作人员对教室内桌子、椅子重新摆放好,窗户、电源、门关闭之后进行清楼。

注:考场布置、组织考试、考试结束后清理过程中,监考教师、工作人员必须配备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

十二、高职扩招专项和第二阶段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十三、考试成绩及录取结果查询: 登录http://www.jzsz.com.cn网站,点击高职扩招和单独报名系统查询成绩及录取结果。

十四、考生申诉及举报电话:0416-4585017

十五、本方案以教育厅最终批复为准。

十六、联系方式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松坡里189号  邮编:121000

联系电话:0416-4585401 4784026 4585886

传真:0416-4585871






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0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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