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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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4-12-27 04:03:31来源:未知

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福建省相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院校层次、性质


学校全称: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4059(全国代码)


学校地址:厦门市集美区孙坂南路1199号(邮编361024)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二、学校简介


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面向全国高考统招、具有独立建制的全日制高等院校(院校代码14059)。2013年4月起,学院由民办非企业转制为事业单位;2016年5月,厦门市人民政府决定,由国有企业厦门建发集团、联发集团入主办学。


三、

2020年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四、招生录取组织机构及录取规则


1.成立以学校领导为组长的高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监督2020年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


2.录取规则:


(1)坚持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2)福建省和浙江省实行“按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模式”录取;其他招生省份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规则,即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按分数排序首先录取到第一志愿专业,如第一志愿专业录满,则再依次录取到第二、三志愿专业,以此类推;若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已录满,有填写“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到计划未满额的专业。


艺术类考生按考生所属地考试院投档分依次录取。


(3)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附件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要求执行。身体健康状况良好,体检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入校后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本院将报福建省教育厅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4)各专业招生均不设男、女生比例的限制。


(5)录取期间,请考生及时关注省考试院及我院招生信息网,并保持手机畅通,我院将尽可能通过考生报考时填写的联系电话与考生加强沟通联系。经省考试院核准,录取工作结束后我院将及时在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录取结果。 


五、

2020年我校高考录取新生学费收费标准按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及学校最终开学时确定公布的收费标准执行,退费办法按闽价〔2006〕费154号文件执行。


六、学历文凭


高考录取的学生属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学生毕业颁发福建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七、咨询、查询、联系方式


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可登录学校网站或来电咨询我校办学情况和有关招生资讯。招生办网址:http://zs.xmist.edu.cn,学院网址:http://www.xmist.edu.cn ,咨询热线:0592-5591111、5531111,招生咨询QQ:19921412、1365418647,招生办传真:0592-6276719,招生投诉电话:0592-6276779。


八、本章程由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二〇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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