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天津滨海职业学院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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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天津滨海职业学院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4-12-14 21:39:59来源:中职中专

2024年天津滨海职业学院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简章。

第二条 本简章是社会了解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o 学校名称: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天津市高职示范校) 

o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o 办学层次:高职 

o 学校代码:12484

o 学校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庐山道 1101 号(北院区)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福建北路 350 号(南院区)

第四条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是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面向全国招生的独立设置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始建于

1958 年,是天津市高职示范校,占地 1000 亩,建筑面积 22 万平方米。学院教学设施先进,拥有机械加工与自动化、国际物流与现代服务、旅游与酒店管理、信息工程管理与服务、国际语言、艺术设计、国际商务、建筑工程技术与管理、园林等校内实训基地,100 多个实训室,还与企业合作建有 200 多个校外实训基地, 为学生专业学习实训提供了保障,为学生实习就业创造了条件; 校园网互联互通,有线、无线全覆盖;体育、文化、生活设施完善,绿草成茵、湖波潋滟,校园文化气息浓郁。学院现有固定资产总值 3 亿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 8000 多万元。图书馆纸

质藏书 60 万册,电子图书 27 万册,中外文电子期刊上千余种。

学院根植天津滨海新区,服务京津冀,面向全国,以现代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为重点,开设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焊接技术与自动化、物流管理、报关与国际货运(货运代理)、连锁经营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国际商务、电子商务、国际金融、酒店管理、会计、工商企业管理、旅游管理、建设工程管理、建设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建筑工程技术、商务英语、商务日语、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广告设计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园林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学前教育、虚拟现实应用技术等 32 个专业。目前,全日制大专学历在校生 7000 多人。学院实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办学模式,实习就业无缝链接。毕业生就业率常年保持在 92%左右。学院坐落在天津滨海新区和天津自贸区的核心区,东临渤海,西接天津中心城区、北抵首都京城,是中国经济发展的第三极,经济活跃,交通便利。

天津市高职院校的毕业生在津签署就业协议,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落户天津市。学生就业及可持续发展有坚实的环境基础和政策保障。我校学生在毕业当年均可参加天津市统一举办的高职升本考试,多年来我校学生考取率一直较高。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一条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成立了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担任主任,副院长为副主任, 教务处、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学院办公室、学生处、继续教育学院、后勤处、信息化办公室、组织处(纪检委)负责人为成员, 职责是研究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协调招生工作中的关系、信息与资源,保障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招生办公室是负责日常招生工作的机构,制定招生计划方案,组织实施招生工作全过程。学院还设有招生纪检监察机构,其工作职能是在全年招生录取过程中监督检查招生过程,监督落实上级有关规定的情况,同时邀请广大教师、学生及校友参与监督学院招生管理工作。

第二条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设有高职招生办公室(此后简称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要求

第一条 报名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蓝印户口或居住证的退役军人、下 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以及企业员工基层农技人员等在岗人员。

(3) 年龄在 18-45 周岁。

(4) 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 除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应届毕业生之外的在校生。

(2)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3) 在上一年度参加高校招生考试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4) 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5) 已报名参加 2020 年普通高考并被录取的考生。

(6) 已参加 2020 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含春季高考、三二分段考试等)并被录取的考生。

第二条 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于 9 月 23 日至 9月 30 日,登录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进入天津市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报名系统,根据提示录入报名信息,填报志愿,考生须将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并保存好网上报名序号。已履行网上报名手续的考生,于 9 月 30 日前持本人

网上报名序号、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簿及复印件(或居住证及复印件)(如果是退役军人还需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到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塘沽庐山道 1101 号)现场电子摄像并验证。因疫情防控需要,入校考生需要听从统一指挥,佩戴口罩,提供“健康码”,并扫描津门战疫二维码,测体温, 均正常方可入校。

考生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须提供网上报名序号,交验相关证件,进行电子摄像,未进行电子摄像者,不得参加考试。考生须按要求认真核对本人报名信息,无误后签字确认,并对本人填报和确认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报名确认信息完成后,考生须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考生证”。

本次招生工作将严格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发现信息不符、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此次招生考试录取资格。

第三条 考试内容、时间、地点及考试要求:

(1)考试内容: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以及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等在岗人员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 200 分,依据成绩择优录取。

(2)考试时间:2020 年 10 月 24 日上午 9:30(周六)去学院参加入学考试。

(3) 考试地点: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庐 山道 1101 号)

(4) 考试要求: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自行打印的“考生证”参加考试。(具体校内考试地点详见学院门口通知或学院网站www.tjbpi.com.cn-招生就业-“最新动态”公告) 第四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

专业

计划

学制

1

连锁经营管理

50

三年

2

园林技术

50

三年

3

国际金融

50

三年

4

酒店管理

50

三年

5

计算机应用技术

50

三年

6

学前教育

50

三年

7

物流管理

50

三年

8

焊接技术及自动化

50

三年

9

电气自动化技术

50

三年

10

建筑工程技术

50

三年

备注:专项扩招学生实行走读制,不住校。

第五条 学费、教材费:连锁经营管理、物流管理、学前教育、酒店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5000 元,其它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5500 元。教材费按照实际执行情况收取。(退伍军人学费补偿按照国家有关制度执行)。学院设有奖学金和助学金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第六条 学习方式: 采取灵活、弹性学习方式,业余时间、在岗时间学习,3-6 年弹性学制。

第七条 毕业证书:完成学业,毕业颁发“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 录取办法和规则

第一条 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简章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和总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优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择优录取。

第二条 退役军人服役期间取得三等功及以上可以免试入学。

第三条 所招 10 个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四条 单一专业报到人数达到 30 人及以上,则单独组班授课;报到人数不足 30 人,则采取插班学分制授课。

第五条 学校在接到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通知书。同时可在学院招生办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一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书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详见 2020 年学院扩招新生报到须知。

第二条 学院设有奖助学金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第三条 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

第四条 关于录取专业对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

第六章 附则

第一条 本简章仅适用于 2020 年天津滨海职业学院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

第二条 本简章经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招生委员会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三条 本简章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凡天津滨海职业学院以前有关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简章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简章规定为准。

第四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并非学校录取承诺。同时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活动。对考生及家长因受招生中介机构或个人欺骗而造成的伤害,我校概不负责。

第五条 本简章由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第六条 咨 询 及 录 取 结 果 查 询 方 式 : http://www.tjbpi.com.cn/Item/6532.aspx(最快消息渠道)

招生咨询电话:

022-66315884、 022-66310478(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022-25215079(机电工程系)022-25215086(国际语言学院)

022-25215293(经济管理系)022-25215037(信息工程系)

022-25218060(国际商务系)022-25215711(应用艺术系)

022-25217659(物流管理系)022-25215112(财务处)

022-25214937(建筑工程系)022-25216035(总务处)

022-25215040 (就业指导处) 022-25215029(教务处)

022-25215122(学生处)


招生举报电话:022-25831137


学院网站:www.tjbpi.com.cn


学院招生办微信公众号: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招生办

(tjbhzyxyzsb)


学院手机微网站:http://msite.eol.cn/2632 


E-mail:tjbpizsb@163.com


邮编:30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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