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财经职业学院2024 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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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财经职业学院2024 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4-12-24 00:21:24来源:中职中专

合肥财经职业学院2024 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合肥财经职业学院2020 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合肥财经职业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四、办学地址:合肥市经开区大学城方兴大道 998 号

五、招生对象:已参加安徽省 2020 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扩招报名, 通过审核取得当年报名资格的考生均可报考。

六、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专业科类

计划数

备注

面向普通高中

面向中职

退役士兵


合计



2314

2186

200


630302

会计

3

财经商贸

120

120

15


630301

财务管理

3

财经商贸

80

40



630209

互联网金融

3

财经商贸

30

30



630206

投资与理财

3

财经商贸

30

30



630203

证券与期货

3

财经商贸

30

30



630201

金融管理

3

财经商贸

90

80

15


630102

税务

3

财经商贸

30

30



560610

无人机应用技术

3

装备制造

30

80

10


5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3

装备制造

60

80

10

与 TCL 联合培养

6102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3

电子信息

60

220

20

与科大讯飞联合


610119

物联网应用技术

 

3

电子信息

 

30

 

80

 

10

培养

610115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3

电子信息

30

80

10

610213

云计算技术与应用

3

电子信息

30

80

10

630804

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

3

财经商贸

30

45

5

610101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3

电子信息

30

80

10


630903

物流管理

3

财经商贸

50

100

10


630801

电子商务

3

财经商贸

100

200

10


630701

市场营销

3

财经商贸

100

200

10


630601

工商企业管理

3

财经商贸

30

30

10


630604

连锁经营管理

3

财经商贸

50

10

10


600606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3

交通运输

80

60

10


640301

会展策划与管理

3

旅游

40

20



640105

酒店管理

3

旅游

60

30



640101

旅游管理

3

旅游

60

60



540703

物业管理

 

3

土木建筑

 

40

 

40

 

10

与雅居乐联合培

690306

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

 

3

公共管理与服务

 

40

 

60



670404

休闲体育

3

教育与体育

30

30



540701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3

土木建筑

60




540502

工程造价

3

土木建筑

116

4



540501

建设工程管理

3

土木建筑

120




540301

建筑工程技术

3

土木建筑

110

5

5


520304

测绘地理信息技术

 

3

资源环境与安全

 

60





 

520301

工程测量技术

 

3

资源环境与安全

 

60




540504

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

3

土木建筑

58

2



650101

艺术设计

3

文化艺术

50

40



650103

广告设计与制作

3

文化艺术

40

40

10


610207

动漫制作技术

3

文化艺术

20

40



650109

室内艺术设计

3

文化艺术

80

20



670202

商务英语

3

教育与体育

30

10



670102K

学前教育

 

3

教育与体育

 

120

 

80


师范,与卓雅教

育联合培养

 

最终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七、报名时间及方法

考生于2020年5月11日10:00至5月15日16:00,登录省考试

院报名网gkbm.ahzsks.cn报名,同时填报我校志愿。

八、测试办法

分类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

业技能性测试”评价方式。

(一)文化素质测试:

1.“文化素质”考试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含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内容,其中语文、数学每科 120 分,外语 60

分。合卷笔试,满分 300 分。

2.测试时间: 5 月 31 日上午 9:00—11:30。

3.测试地点:考点由各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安排在当地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


(二)学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校考):

中职类考生:主要考核学生的语言表达、专业特长、反应能力、职业潜能、职业素质或职业技能等。测试的方式为面试,满分 300 分。

普通高中考生:主要考核一般性常识内容含职业适应性倾向、社会时事、思想品德、心理素质、文化素养、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分析判断和解决问题能力、逻辑思维和创新思维以及特长等职业初步适应能力问题。测试的方式为面试,满分 300 分 。

到校测试时间。考生可登录我校分类考试招生服务平台预选时间,在 6 月 5 日、6 日、7 日、13 日、14 日预选一天到校参加测试。具体测试时间为上午 8:30-12:00,下午1:00-5:30。

结合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根据考生人数情况,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将适时调整和增加校考时间或线上测试等方式确保安全,如考生在我校分类考生招生服务平台选择进行线上测试,考生可在 6 月 8 日-14 日之间预选其中一个时段参加线上测试。

测试地点:考点设在合肥财经职业学院内。

缴费及打印准考证:报考我校且文化素质考试合格考生, 于 6 月 3 日— 6 月 14 日 16:00 点前登录我校分类考试招生服

务平台进行报名缴费,报名考试费用 100 元(收费标准如有变


化,按国家或安徽省有关规定执行)。缴费成功的考生,考试当日领取《准考证》。

(三)总成绩计算方式:考生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30%+ 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70%。

九、录取规则

(一)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按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原则,按不超过学校分类考试普通类招生总计划的 120%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

(二)考生总成绩相同,以文化素质成绩高者优先。

(三)录取期间计划调整原则:在教育厅下达的招生总计划内,我校依据办学资源情况,可将生源计划动态调整,按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四)体检要求:参加 2020 年安徽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要求。

(五)分类考试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阳光工程”招生政策;考生成绩、预录取名单于 2020 年 6 月 16 日前在学校网站

公示。2020 年 6 月 16 日将预录取名单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六)免试录取政策: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 号)文件精神执行。

十、考生确认


(一)被我校预录取的考生必须在 6 月 17 日一 19 日登录志愿填报网站(gkbm.ahzsks.cn),选择“合肥财经职业学院”, 进行录取确认,被正式录取,否则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一经确认, 任何人不得更改。

(二)放弃录取资格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三)面向中职扩招报名考生仅能参加 2020 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录取,已被预录取但未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放弃录取资格和未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十一、招生监督

(一)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在校分类招生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自觉接受省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二)考生本人应坚持诚信的原则,报名所填报材料必须真实。对违反招生政策规定或有徇私舞弊等行为者,一经查实, 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2005〕4 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三)我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合肥财经职业学院举报电话 0551-63690830,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09561,举报信箱: jiancha@ahedu.gov.cn。

十二、学费标准

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发改委批准的最新标准和有关规定。

十三、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学校建有一整套学生资助体系,对品学兼优学生和特困生分类予以奖励和资助,不让任何一名新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一)奖助学金: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学校实行学生量化考核,并按学生在校德、智、体、美、劳等综合测评成绩评定国家奖学金(8000 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 元)、国家助学金(4000 元、3000 元、2000 元)、学校奖学金。

(二)特困生资助或减免部分学费:学校每年从学费中提取部分资金资助特困学生。

(三)退役士兵入学按照国家退役士兵学费资助政策执行; 全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享受资助 4000 元/学年。

(四)缓缴学费:对于家庭确实贫困、一时难以缴齐学费的困难新生,学生在入学时可持当地相关部门的困难证明向学校申请办理学费缓缴手续。


(五)助学贷款:按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贫困学生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校给予积极协助。

(六)勤工俭学:学校积极为特困生提供勤工俭学机会。

十四、颁发学历证书种类

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颁发高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

十五、联系方式

(一)通讯地址:

合肥市经开区大学城方兴大道 998 号,合肥财经职业学院, 邮编:230601

(二)联系电话:

0551-63690801 0551-63690802 0551-63690803

(三)传真:0551-63690830(院办)

(四)网址:http://www.hfcfe. edu.cn 十六、附则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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