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简
发布时间:2024-11-03 23:27:12来源:中职中专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条 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内部业务部门实行“招考分离”工作原则。
第三条 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要
第四条 学校全称: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学校国标代码:13789;在豫招生代码:6283。
第九条 学校校区分布:郑州市航海路中路165号;郑州市郑东新区通惠路259号;各专业就读地点以新生入学须知内容为准。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成立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书记、院长担任组长,主管招生就业和教学工作的院领导为副组长,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学生处、纪检监察室、各教学系(院)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凡属考核、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一条 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下设考务、录取、纪检监察、后勤保障等工作组,分工负责扩招单独考试招生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录取
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已通过2020年河南省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报名,未被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高职单招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已通过2020年高职扩招补报名的考生。
第十三条 招生计划与招生专业。详见招生计划表。
第十四条 报名方式和准考证打印。
(一)报名方式。凡报考我校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考生,须于2020年11月13日9:00至11月15日18:00登录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系统填报志愿(网址为http://danzhao.hncc.edu.cn/ddzs/)。报名时仅限报考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1所学校和校内2个同类别招生专业(全日制和弹性学制之间不可兼报,A、B、C三类专业间不可兼报)以及是否同意校内同类别专业间调剂。对于兼报其他高校志愿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考试、录取和入学资格。
(二)准考证打印。凡报考我校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考生,须在11月19日—11月20日登录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扩招单独考试招生系统直接打印准考证(网址为http://danzhao.hncc.edu.cn/ddzs/)。
第十五条 考核科目及考核办法。
(一)考核科目。
考核科目为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核考生基本素养、分析与表达能力、职业倾向、职业技能、职业潜质等,满分200分。
(二)考核办法。
考核方式为面试。考生按照所报第一专业志愿,参加专业所属系(院)组织的面试。考核分为自我表述和专项测试两部分。自我表述80分,以自我介绍或问答的方式进行,考核考生的仪态谈吐、个性特征、表达与思辨、基本素养、职业倾向等。专项测试120分,以随机抽取试题测试或问答的方式进行,考核考生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职业技能、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三)考试安排。
面试地点: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考试时间:2020年11月21日。考生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须在开考前30分钟到达面试指定地点,面试正式开始后未到考生,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教育部和我省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各项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关要求,参照《河南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南》,所有考生应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入校考试前进行连续(不少于7天)的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来自低风险地区考生到校考试前提交健康“绿码”,有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到校时须持有入校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绿码”;考生须自备口罩沿防疫绿色通道入场考试。
第十六条 录取。
(一)录取原则。根据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分类别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成绩相同的的考生按专项测试成绩、自我表述成绩依次排序。录取期间,学校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各类考生报考的实际情况,对计划进行科学合理的调整,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个别专业报考生源不足时,学校将根据具体情况适当降低控制分数或征求考生意见后进行调剂。
(二)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可免试录取进入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习。
(三)其他说明。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专业限招男生,裸眼视力4.8以上(以国家普通高考体检视力测试为准),无肢体残疾。
(四)公示。预录取名单报学校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经学校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的预录取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经公示且无异议的预录取名单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 普通专科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根据属地原则,执行河南省物价部门统一核定的标准。
普通专科理工类学费标准为:4200元/学年;
普通专科文史类学费标准为:3700元/学年;
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4800元/学年;
住宿费标准: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用,标准为每学年600元。
第六章 奖助制度
第十八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及困难补助或通过勤工助学完成学业。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综合素质奖学金等奖励。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学生享受普通高考录取学生同等奖助政策,以上政策随国家调整变化,以当年文件为准。
第七章 报到复查
第十九条 新生报到时,须携带高中毕业证书、身份证、准考证、录取通知书。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及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1-60868271、60868272、60868273 、60868274
传真:0371-60868272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通惠路259号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450000 E-mail:sjxzb@sohu.com
学校网址:http://www.hncc.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zx.hncc.edu.cn/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若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产生的特殊情况由学校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