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单独招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4-11-01 05:00:57来源:中职中专
一、报名条件
1.符合2020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高中考生和中职考生。
2.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二、单招计划
1.招生专业、计划数以教育厅公布为准;学费4500元/年。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宿费;不足一个月,按整月计算。
2.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
3.拟招生计划表
招生计划最终以辽宁省教育厅公布计划为准
三、报名、资审与确认
1、报名
1)报名流程:网上报名,考生实名注册(必须和高考报名同名);考生到所在高中教导处(政教处)查询考生号;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报名表》。
2)报名时间:5月9日-6月19日。
3)报名网址:http://www.lnpc.edu.cn或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入口。
4)缴费:单独招生报名考试费参照省招办高考收费标准:120元/生。
网上缴费时间:5月9 日-6月19 日
2、资格审查
由省招考办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审核。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名单将于6月20日在网上公布。(网址:http://www.lnpc.edu.cn)
3、打印报名表、准考证
报名表考生自行到我院官网(网址:http://www.lnpc.edu.cn)打印,考生于考试当天将《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报名表》上交给监考老师。
报名考生资审合格且缴费成功后,可在6月20日至6月21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命题及考试
(一)命题
在教育部和辽宁省的考试大纲范围内,参照高考命题的各项要求,组织命题。各科考试题型均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卷。报名成功后既可进入题库。
命题、试卷印刷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相关保密规定要求执行。
(二)考试
1.普通高中(中职)毕业生
考试科目:数学、语文(含职业适应性测试),每科满分150分,总分300分。
2.中职(对口升学)毕业生
考试科目:数学、语文(含职业适应性测试),每科满分150分;职业技能,满分100分,总分400分。
注:考试时考生需带准考证、身份证及准考证上要求的必带物品。考试时间最终以辽宁省教育厅公布时间为准。
(三)考核方式:现场考试
(四)考试地点: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铁北校区
五、录取办法
在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实施计算机录取,确保录取公开、公平、公正。
(一)普通高中(中职)毕业生
1、考试成绩
考试成绩由数学、语文(含职业适应性测试)二科组成,总分300分。录取控制线在分数公布后确定。
2、录取原则
考生可同时填报6个专业志愿,同时设置服从专业调剂选项。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志愿;考生报考相同专业且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数学、语文(含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优先录取。 对未满足专业志愿,并有专业服从志愿的考生,根据考生成绩和志愿情况调剂到未录满专业。
(二)中职(对口升学)毕业生
1、考试成绩
考试成绩由数学、语文(含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考核三科组成,总分400分。录取控制线在分数公布后确定。
2、录取原则
考生可同时填报2个专业志愿。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志愿;考生报考相同专业且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职业技能、数学、语文(含职业适应性测试)考核成绩优先录取。
六、录取审核
1、确定预录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
2、发放录取通知书;
3、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辽宁省2020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高考。
七、补录
根据考生报到情况,学院研究是否补录。如果补录,学院将在报到结束后继续按考生原报考志愿录取,录取原则不变;已被录取考生或自愿放弃录取资格考生不允许参加补录。省招办录取备案后不再补录。
八、2020年单独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九、招生宣传渠道
采取新媒体线上宣传和邮寄招生简章的方式。积极开展网上招生咨询,利用学校公众号、招生网、招生微信群、QQ群等新媒体进行线上宣传,加强招生政策解读,为考生提供招生咨询指导与服务。
十、考生申诉及举报电话:0416-3212023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北京路二段四号
邮编:121000
咨询电话:0416-3212034,3212036
咨询手机:15350900009
传真:0416-3212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