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天津城市职业学院红桥分院高职扩招专项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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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天津城市职业学院红桥分院高职扩招专项考

发布时间:2024-11-01 01:48:58来源:中职中专

2024年天津城市职业学院红桥分院高职扩招专项考

为贯彻落实 2020 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今明两年职业技能培训 3500万人次以上,高职院校扩招 200 万人,要使更多劳动者长技能、好就业”的要求,全面深化职业教育改革,进一步稳定高职扩招规模,确保稳定有序、高质量完成 2020 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结合天津市制定的《2020 年天津市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学院概况

 (1) 学院名称:天津城市职业学院红桥分院

 (2)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3) 办学层次:高职

 (4)学院代码:1284

 (5) 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 18 号

 (6) 简介:天津城市职业学院红桥分院成立于 2005 年 3 月,是经天津市政府和天津市教委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独立设置的国办全日制高等学院。学院坚持“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校企融合”的办学理念。重视人才引进,双师型、副高级职称以上的教师比例达到 60%以上;学院治学严谨,采取“双证书”教育教学体系,突出以能力为本,注重学生个人素养和综合职业能力的培养。2007 年荣获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状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09 年荣获天津市教育系统“工人先锋号先进集体”称号。

(7) 专业名称、学制及收费标准


 

专业名称

 

计划数

学费标准

(元/每学年)

 

学制

 

学习方式

计算机信息管理

160

5500

3 年

走读

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

200

5000

3 年

走读

合计

360

-

-

 (8) 毕业证颁发院校:天津城市职业学院

二、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蓝印户口或居住证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以及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等在岗人员;具有本市普通高中、中职

(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学校正式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天津市户籍的退役军人,非津户籍曾在津服役的退役军人。

(3) 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 普通高中和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2)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3) 在上一年度参加高校招生考试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4) 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5) 已报名参加 2020 年普通高考的考生。

(6) 已参加 2020 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含春季高考、三二分段考试等)并被录取的考生。

三、报名办法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于 9 月 23 日至 9 月 30 日,登录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进入天津市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报名系统,根据提示录入报名信息,填报志愿(每个考生只能填报一所志愿院校,每所志愿院校可以填报 2 个符合身体条件要求的专业)。各院校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对象在招考资讯网及各院校官方网站予以公布。考生须将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并保存好网上报名序号。已履行网上报名手续的考生,于 9  月 29-30 日前, 持本人网上报名序号、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等原件,到所报考的高职院校进行现场确认报名信息。考生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须提供网上报名序号,交验相关证件,进行电子摄像,未进行电子摄像者,不得参加考试。考生须按要求认真核对本人准确性负责。报名确认信息完成后,考生须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考生证”。

 

四、考试安排

 (一)考试内容

 考试采用面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 200 分,其中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150 分,面试满分 50 分。

 职业适应性测试非文化课考试,是对学生职业意识、职业潜质和职业技术素养的测试,如语言表达、身体素质、心理素质、职场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等。根据报考专业所需要的技术技能进行现场问答、技能展示、上机操作、职业测评等形式的考核。

此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2020 年 10 月 23 日-25 日,9:00-17:00(具体时间以公布为准)。考试地点:天津城市职业红桥学院(天津市红桥区三号路 45 号)

3.考试要求。

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自行打印的考生证参加考试。我院参照普通高考有关规定,加强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全面衡量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严格组织实施单独考试或面试,确保考试或面试公平公正、安全规范。考试结束后, 须将考试成绩通知考生,并将考试合格名单报市高招办。

五、录取原则及办法

 1、我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单独成立招生录取小组,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文化综合、职业测试成绩,择优录取。根据资格审核通过名单,确定最终录取名单。并负责对已报名并参加考试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录取结束后,向社会公布各专业录取原则和录取最低分,并公布录取名单。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以及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等在岗人员,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相关专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三级及以上(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站可以查询验证)可以免试入学。退役军人服役期间取得三等功及以上可以免试入学。

六、 后续管理

 (1)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应征入伍的新生按国家政策,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

(2) 学院根据《天津城市职业学院红桥分院学生管理细则》、《天津城市职业学院红桥分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

 (3) 学院采取灵活、弹性学习方式,业余时间学习,学习期限(3-6 年),无需住宿。

 (4)学院设有多种形式的奖、助学金政策,具体实施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颁发天津城市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七、报考咨询地点及电话

 天津市红桥区丁字沽三号路 45 号高层 811 招就处。

电话:86513060、26370379

 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 18 号一号楼一楼楼招就处。

电话:86513264 

微信公众号:关注“红桥职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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