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简
发布时间:2024-11-23 01:35:17来源:中职中专
(招生代码:124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和天津市有关规定,按照《市招委关于印发 2020 年天津市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订我院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简章。
一、学院概况
学院名称: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高职
学院地址:主校区:天津市河北区建昌道 21 号
南校区:天津市河北区金钟河大街 232 号
二、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费(元/年) | 人数 | 说明 |
1 |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 三年 | 5000 | 20 |
1. 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等在岗人员、普通高中(中职)毕业生等均可报考;
2. 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的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按照国家规定减免学费。 |
2 | 建筑工程技术 | 三年 | 5000 | 20 | |
3 | 工程造价 | 三年 | 5000 | 20 | |
4 | 工程测量技术 | 三年 | 5000 | 40 | |
5 | 物流管理 | 三年 | 5000 | 30 | |
6 | 通信技术 | 三年 | 5000 | 20 | |
7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三年 | 5500 | 40 | |
8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三年 | 5000 | 20 | |
9 | 高速铁路客运乘务 | 三年 | 5000 | 20 | |
10 | 铁道交通运营管理 | 三年 | 5000 | 20 | |
11 | 铁道机车 | 三年 | 5000 | 20 | |
12 | 铁道车辆 | 三年 | 5000 | 20 | |
13 | 铁道供电技术 | 三年 | 5000 | 20 | |
14 | 铁道信号自动控制 | 三年 | 5000 | 20 | |
15 |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 | 三年 | 5000 | 20 | |
16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三年 | 5000 | 20 | |
17 |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 三年 | 5000 | 20 | |
18 | 铁道工程技术 | 三年 | 5000 | 20 | |
合计 | 410 |
三、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蓝印户口或居住证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以及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等在岗人员。
3. 年龄在 18 周岁至 45 周岁,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普通高中和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2.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3. 在上一年度参加高校招生考试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4. 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5. 已报名参加 2020 年普通高考并被录取的考生。
6. 已参加 2020 年高职学院分类考试(含春季高考、三二分段考试等)并被录取的考生。
四、报名组织
(一)网上正式报名
报名网址:招考资讯网(http://www.zhaokao.net)。
2.报名时间: 2020 年 9 月 23 日— 9 月 30 日。
3.网上报名时,根据提示录入信息,填报志愿(每个考生填报一所志愿院校,每所志愿院校可填报 2 个符合身体条件要求的专业)。考生须将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并保存好网上报名序号。
(二)现场确认
已履行网上报名手续的考生,必须进行现场确认,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1.确认地点:天津市河北区建昌道 21 号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2.确认时间:2020 年 9 月 26 日—9 月 30 日(8:30--12:00,13:30--
17:30)。
3. 携带材料:网上报名序号、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的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军人还需携带退役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 电子摄像:现场确认的同时进行电子摄像。
5. 确认时的防疫要求:进校门时,考生需配合学院疫情防控人员的检 查,按要求佩戴好口罩,出示天津健康码绿码,扫“天津战疫二维码”,测体温正常(低于 37.3 摄氏度),并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
(三)打印考生证
现场确认完成后,考生须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考生证”。
(四)免试入学
取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三级及以上的考生、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含)以上的退役军人考生可申请免试入学。符合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携带考生证及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学院办理免考手续,经认定后方具备免试资格。
五、考试及时间安排
(一)考试形式
面试,主要内容包括测试学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身体状况、职业道德、语言表达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综合素养等。面试总分为 200 分。
(二)考试时间
10 月 24 日 8:30。
(三)考试地点
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天津市河北区建昌道 21 号)。
(四)考试需携带材料
考生证、身份证、考生健康卡及考试安全承诺书(见附件 1)。
(五)考试要求
考生须严格遵守学院疫情防控工作要求,10 月 10 日至考试当天,考生尽量不要离津,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尽量避免与外地来津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考试当天入场时需提交“考生健康卡及考试安全承诺书”。
六、录取原则
1. 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简章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考试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
3. 关于录取专业对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4. 学院在接到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录取通知书。
5. 被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录取的新生须按学院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履行报到注册手续。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凡身体等方面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徇私舞弊以及违反纪律的考生,学院将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 任。
七、助学政策
1.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按照国家有关助学政策,学费给予减免。
2. 为鼓励优秀学生,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王梦恕励学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院奖学金等,每年评发一次,最高标准 8000 元。
八、教学形式
采用集中教学与分散教学相结合、校内教学与校外教学相结合、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相结合等方式开展。
九、毕业证书
学院根据《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十、附则
1.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
2. 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活动,请谨防招生诈骗,其任何承诺与我院无关。
3.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http://zhao.tjtdxy.cn
电话:022-26748181 26186939 26744940
微信公众号:津铁院招生
学院网址:http://www.tjtdxy.cn
咨询电话:022-26744940 26186939 26748181
电子邮箱:tjtdxy@163.com
纪检电话:022-26186927
学院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建昌道 21 号
邮政编码:300240
附件 1
2020 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
考生健康卡及考试安全承诺书
考生号: 姓名:
天数 |
日期 |
体温是否 ≥37.3℃ | 本人、家人及共同居住人员是否存在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 病状 |
天津健康码(每日更新) | |||||
第 1 天 | 10 月 10 日 | 是□ 否□ | 是□ 否□ | 红色□ 橙色□ 绿色□ | |||||
第 2 天 | 10 月 11 日 | 是□ 否□ | 是□ 否□ | 红色□ 橙色□ 绿色□ | |||||
第 3 天 | 10 月 12 日 | 是□ 否□ | 是□ 否□ | 红色□ 橙色□ 绿色□ | |||||
第 4 天 | 10 月 13 日 | 是□ 否□ | 是□ 否□ | 红色□ 橙色□ 绿色□ | |||||
第 5 天 | 10 月 14 日 | 是□ 否□ | 是□ 否□ | 红色□ 橙色□ 绿色□ | |||||
第 6 天 | 10 月 15 日 | 是□ 否□ | 是□ 否□ | 红色□ 橙色□ 绿色□ | |||||
第 7 天 | 10 月 16 日 | 是□ 否□ | 是□ 否□ | 红色□ 橙色□ 绿色□ | |||||
第 8 天 | 10 月 17 日 | 是□ 否□ | 是□ 否□ | 红色□ 橙色□ 绿色□ | |||||
第 9 天 | 10 月 18 日 | 是□ 否□ | 是□ 否□ | 红色□ 橙色□ 绿色□ | |||||
第 10 天 | 10 月 19 日 | 是□ 否□ | 是□ 否□ | 红色□ 橙色□ 绿色□ | |||||
第 11 天 | 10 月 20 日 | 是□ 否□ | 是□ 否□ | 红色□ 橙色□ 绿色□ | |||||
第 12 天 | 10 月 21 日 | 是□ 否□ | 是□ 否□ | 红色□ 橙色□ 绿色□ | |||||
第 13 天 | 10 月 22 日 | 是□ 否□ | 是□ 否□ | 红色□ 橙色□ 绿色□ | |||||
第 14 天 | 10 月 23 日 | 是□ 否□ | 是□ 否□ | 红色□ 橙色□ 绿色□ | |||||
考试当天 | 10 月 24 日 | 是□ 否□ | 是□ 否□ | 红色□ 橙色□ 绿色□ | |||||
10 月 10 日 (前 14 天) 至 10 月 24 日(考试当天) |
所在省市 | 日期(**月 **日至**月**日) | 本人所在省市 | ||||||
跨省市行程 | 日期 | 出发地 | 目的地 | 中转地 | 交通工具(车次/航班/自驾) | ||||
本人、家人及共同居住人员身体不适情 况、接触其他 人员情况 | |||||||||
安全承诺 | 本人承诺:以上所填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如隐瞒情况造成危及公共安全后果,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接受《治安管理处罚法》、 《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 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处罚和制裁。 |
本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