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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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4-11-21 15:27:17来源:中职中专

安徽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2016〕84 号)、《安徽省 2020 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和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皖招考〔2020〕4 号)文件精神,安徽邮电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 于 2020 年继续开展分类考试招生工作,为确保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安徽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院国标代码:13851

第五条 学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潜山路 382 号邮政编码:230031;网址:http://www.ahptc.cn

第六条 办学性质和层次:安徽省属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举办全日制专科学历教育。

第七条 办学模式定位:政府主导,行业引导,企业参与,教培融合, 特色发展;人才培养模式定位:校企合作,专岗对接,学做一体。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学院设立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隶属于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分类考试招生方案、确定分类考试招生规模和计划,领导、监督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分类考试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九条 招生就业办公室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 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录取和处理招生日常事务。

第十条 学院设立由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安保监察组,对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全程监督,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确保“阳光”招生。

第四章 招生计划、时间、流程安排

第十一条 学院2020 年分类考试招生总计划1000 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如下表:

 

序号

 

专业名称

 

层次

 

系部

学制

(年)

总计划数

(人)

招生对象

计划人数

 

备注

 

1

 

通信技术

 

专科

 

通信工程

 

3

 

75

高中

50

只招男生,色盲色

弱者限报

中职

25

 

2

 

计算机网络技术

 

专科

 

计算机

 

3

 

150

高中

75


中职

75

 

3

 

移动通信技术

 

专科

 

通信工程

 

3

 

75

高中

50


中职

25

 

4

通信工程设计与

监理

 

专科

 

通信工程

 

3

 

75

高中

50


中职

25

 

5

 

电信服务与管理

 

专科

 

经济管理

 

3

 

100

高中

70

呼叫中心运营与管

理方向

中职

30

 

6

 

光通信技术

 

专科

 

通信工程

 

3

 

75

高中

50

只招男生,色盲色

弱者限报

中职

25


 

7

 

物联网应用技术

 

专科

 

计算机

 

3

 

75

高中

50


中职

25

 

8

 

互联网金融

 

专科

 

经济管理

 

3

 

75

高中

50


中职

25

 

9

 

会计信息管理

 

专科

 

经济管理

 

3

 

75

高中

50


中职

25

 

10

 

供用电技术

 

专科

 

通信工程

 

3

 

100

高中

80


中职

20

 

11

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

 

专科

 

通信工程

 

3

 

50

高中

35


中职

15

 

12

 

信息安全与管理

 

专科

 

计算机

 

3

 

75

高中

50


中职

25


第十二条 分类考试招生考试及时间安排如下表:

 

时间(2020 年)

 

工作内容

5 月

启动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发布招生计划和章程

5 月 11 日—15 日

考生网上报名

5 月 31 日

考生全省统一文化素质测试

6 月 3 日-6 日

公布符合参加校考条件的考生名单,并进行网络在线校考报名、缴费

6 月 6 日-7 日

参加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

6 月 10 日

公示预录取考生名单

6 月 17 日-19 日

预录取考生登陆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

6 月 29 日

公布最终录取结果,寄送录取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

第十三条 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的工作流程为:考生报名→参加全省文化素质测试→达线参加学院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预录取→ 考生确认→最终录取。

第五章 考生报名

第十四条 招生对象

考生必须是已参加安徽省 2020 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参加高职院校面向中职毕业生扩招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考生。

第十五条 考生报名时间及办法安徽省 2020 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网上报名时段为 2020 年 5 月11 日 10:00 至 5 月 15 日 16:00,考生通过登陆安徽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报名网站http://gkbm.ahzsks.cn 报名,填报安徽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及选定意向专业志愿。

第十六条 准考证领取

考生报名后,文化素质准考证由地市报名机构负责发放。文化素质测试达线后,考生通过登陆我院分类考试招生服务平台(详情见学院官网http://www.ahptc.cn)报名、缴费并自主打印准考证。

学院按照安徽省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向考生收取测试费:100 元/生。

第六章 考试安排

第十七条 考试安排

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考核方式,考生必须参加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达线后参加学院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试科目

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测试合格者,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参加学院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职毕业考生参加学院的职业技能测试。

(二)测试内容

1.文化素质测试

由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命题范围参照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的《安徽省普通高校分类考试招生和对口招生文化素质测试考试纲要》。试卷含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内容。卷面分值为 300 分,其中语文、数学每科 120 分,英语 60 分。采取合卷笔试的方法进行考试。

2.职业适应性测试

文化素质测试合格者,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参加学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为 200 分,采用网络在线综合面试的测试方法。

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得分达到或超过 120 分为合格。

3. 职业技能测试

文化素质测试合格者,中职毕业考生参加学院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总分为 200 分,采用网络在线综合面试的测试方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得分达到或超过 120 分为合格。

(三)测试时间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文化素质测试

2020 年 5 月 31 日上午 9:00—11:30

职业技能测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

2020 年 6 月 6 日-7 日

(四)成绩计算

考生考核总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其中文化素质测试成绩由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供,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分别为学院组织的中职毕业考生、高中毕业考生测试成绩。

(五)成绩发布

考生的测试成绩将于 2020 年 6 月 15 日前在学院网站发布,并公示预录取名单,考生可以凭身份证号及准考证号登录查询。

第七章 录取

 第十八条 在安徽省教育厅指导下,学院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规范分类考试招生改革试点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

分类考试招生的录取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遵循“志愿优先”原则,即根据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根据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依此类推,进行后续专业志愿录取。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由学校调剂到有空余计划的专业,若未填报专业服从志愿,经考生同意,可调剂到有空余计划的专业, 否则不予录取。

第十九条 录取时,若考生考核总成绩相同,依次按以下原则划定: 考生按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排序,依次录取;若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相同,以文化课考核总成绩排序。学院根据录取原则进行预录取,于2020年6月16日前将预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经审核通过后,办理录取手续。考生需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平台确认录取结果,随后,学院将最终录取结果在安徽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

第八章 相关事宜

 第二十条 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按教育部门相关规定,考生参加分类考试招生考试,若被院校录取且考生本人网上确认,不再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及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及未网上确认

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面向中职扩招报名考生仅能参加 2020 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录取,已被预录取但未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放弃录取资格和未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第二十一条 分类考试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入学后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相同的待遇,并同时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

第二十二条 凡在分类考试招生中违规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33 号)处理;凡在分类考试招生中违规的工作人员,按《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2005〕4 号)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录取的办法按照《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执行;分类考试招生加分政策参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教学〔2014〕17号)以及安徽省教育厅相关文件执行。

第九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安徽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一)学费标准:通信技术、移动通信技术、光通信技术、通信工程设计与监理、计算机网络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供用电技术、信息安全与管理、移动互联应用技术、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每年每生 6000元;电信服务与管理专业、互联网金融、会计信息管理每年每生 5500 元。

(二)住宿费标准:八人间公寓每生 600 元/学年;六人间公寓每生800 元/学年。

第十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二十五条  学生在校期间,优秀学生每年可享受国家奖学金 8000元,占学生总数的 0.08左右;励志奖学金每年 5000 元,占学生总数 2.7左右;约 22的学生每年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4000元、二等 3000 元、三等 2000 元)。除此以外,还有 30的优秀学生可以享受学院奖学金;校企合作订单班优秀学生还可以获得合作企业设立的企业奖学金。

第二十六条 对家庭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对取得学籍的特困生, 根据规定给予特困生生活补助;特困生可以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十一章 学生毕业与就业

第二十七条 学生成绩合格,学院颁发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八条 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招生就业办公室具体指导、推荐毕业生就业。学院每年均向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等三大运营商输送大量毕业生,同时,学院还与省内外 20 多家通信运营企业签定了实习实训基地协议和校企合作培养协议,建立了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近年来,学院不断开拓新的就业市场,逐步进入金融大数据处理、互联网、电力、智能制造等行业领域,与中国银行、邮储银行、合肥轨道、科大讯飞等知名行业企业建立订单培养和就业合作关系。高职办学以来, 毕业生就业工作始终保持就业率高、就业质量高、就业满意度高的良好形势,部分专业供不应求,学院分别荣获安徽省教育厅授予的“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和“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称号。

第十二章 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二十九条 招生咨询

通讯地址:合肥市潜山路 382 号,安徽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邮 编:230031

联系电话:0551-62231188(招生就业办公室) 传 真:0551-62231188(招生就业办公室);网 址 :http://www.ahptc.cn;E-mail:ahptczs@126.com

第三十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学院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学院监察室是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联系方式如下: 监督电话:0551-62231020

传 真:0551-62231024

电子邮箱: ahptcjcs@126.com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举报电话:0551-63609561

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第十三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经学院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适用于 2020 年分类考试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安徽省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安徽省政策、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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