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对象|要求|范围
发布时间:2024-11-11 18:10:23来源:未知
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牢固树立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地方培养了一大批品德高尚、基础扎实、艺术见长、多能一专、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前教育教师。
我校今年分省、分专业申报招生计划,由贵州省教育厅审核并向社会公布。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2020年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
招生对象:应往届初高中生毕业生;
学制:五年制大专,三年制大专;
各专业录取均无民族和男女比例限制。
遵照有关政策及文件精神,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德、智、体等方面进行综合衡量。对于非艺术类专业,在文化成绩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划定的专科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投档范围内,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文化成绩相同,优先录取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高的考生;对于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参加2019年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统考,在专业统考成绩达到贵州省统一划定的专科合格线、文化成绩达到贵州省统一划定的专科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在贵州省招生部门投档范围内,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统考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总分高的考生。
录取时,在投档范围内,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足时,则按第二志愿、第三志愿等志愿顺序依次录取。投档分数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我校未录满的专业中进行专业调剂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各专业计划已录取满额的低分考生以及不符合国家招生规定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考生体检和专业限报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优秀毕业生由学校推荐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