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简章|专业|录取|条件
发布时间:2024-12-12 08:12:50来源:未知
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地处广安市广安区,广安是我国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的故乡,因此学院深入贯彻实施邓小平职业教育思想,充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教育培训与生产实际相结合,主动适应区域经济发展需要,立足服务广安地方经济建设和人才的需求,以产业、行业、企业结合为依托,以岗位、能力、课程对接为抓手,以基地、师资、机制建设为保障,不断巩固与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
广安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广安市人民政府主办,四川省教育厅、广安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目前,学院共有滨江、万盛、岳池、前锋四个校区,总占地面积2010亩,总建筑面积25余万平方米,全日制在校生11000余人。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36万多册、电子图书近50万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5000余万元。
学院围绕“深化内涵、打造品牌、强化特色”的专业建设理念,始终把专业建设放在首位,引领带动其它项目建设。学院长期重视人才培养质量,通过“一核三维五元的校园文化建设”等项目,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近年来,学院学生累计获得全国技能大赛奖项20余项,省级技能大赛奖项60余项。学院毕业生一直受到社会和用人单位的认可与欢迎,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达95%以上,社会满意度达96%以上。
学院以“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为指导,努力开展与国内外优秀高校开展合作与交流。学院先后与瑞典耶夫勒大学、韩国东国大学、俄罗斯贝加尔国立经济法律大学、俄罗斯南乌拉尔国立大学、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工程学院、湖南科技大学、西南科技大学、四川师范大学、西华师范大学等国内外大学建立合作关系,在校学生可套读其相关本科专业,符合条件的可直接专升本。学院先后与四川华可教育、重庆德克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合办学,探索办学模式改革新路。
录取规则:
1、录取总则: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办法,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在各省招办统一组织下,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实行远程网上择优录取。
2、调档比例:根据各省(市、区)招考委确定的投档比例,学院调档比例为招生计划的105%。
3、录取办法: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当第一志愿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时,录取后续志愿考生。
4、艺体类考生的录取办法是:在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均过生源所在省专科控制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加分考生:按国家政策加分的考生,以加分后的成绩排序录取。
6、外语语种要求:学院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的语种,但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必修课安排教学。
7、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8、录取结果公布渠道:通过各省招办和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录取结果。
9、新生注册:新生入学后,学院复查后予以注册,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徇私舞弊等行为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学籍资格。
10、毕业证书: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广安职业技术学院专科(高职)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