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学生待遇_学校承诺
发布时间:2024-11-03 06:08:45来源:未知
学校介绍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是教育部备案,重庆市人民政府主办,重庆市教委主管,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院成立于1950年,迄今已有近70年办学历史。学院是中华全国总工会等部门授予先进教学单位、全国职工教育先进单位、教育部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重庆市工人先锋号、重庆市软件蓝领人才培养基地、永川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基地。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有专兼职教师300余名,高级职称和博士教师占专任教师31.8%,双师素质教师占84.6%,具有硕士学位教师占73.5%,重庆市青年骨干教师2名。 学院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求德、求知、求技、求悟”校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协同育人,
近三年学生在全国、全市的各类技能大赛中成绩优异,获得国家级奖项30余次,获得市级奖项近300人次。学生就业于北京人民大会堂、重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重庆银行等机关事业单位和上海迪士尼、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兴通讯、海尔集团、长安汽车等知名企业,广受社会和用人单位好评和欢迎。
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 |
层次 |
学制 |
计算机应用 |
100 |
中专 |
三年 |
学前教育 |
300 |
中专 |
三年 |
旅游服务与管理 |
300 |
中专 |
三年 |
导游服务 |
200 |
中专 |
三年 |
航空服务 |
150 |
中专 |
三年 |
汽车运用与维修 |
150 |
中专 |
三年 |
机电技术应用 |
100 |
中专 |
三年 |
客户信息服务 |
50 |
中专 |
三年 |
工艺美术 |
50 |
中专 |
三年 |
市场营销 |
150 |
中专 |
三年 |
学校承诺
1.学生毕业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及相关专业的国际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证书
2.学校组织安排学生勤工俭学,采取工学交替短期工方式,解决学生的可基本学习生活问题。
3.对平时成绩优异,思想品德等各方面较好的学生,免试推荐进入高等职业院系学习深造。
学生待遇
1、连续在校就读两年后(一、二年级)学生可参加各种技能鉴定,合格者可取的全国通用的职业技能资格证。
2、重庆广播电视大学在我校设立教学点,学生可就近报考电大相关专业二年制大专,三年内便可同时完成中职、电大专科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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