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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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4-12-19 19:51:48来源:中职中专

鹤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为深入推进我省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招生评价模式和多元选拔技术技能型人才的方式,提高高等职业教育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支撑能力,根据国家教育部及河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条 我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我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鹤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职院校

第六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第八条 国标代码:14352

第九条 办学地点:鹤壁市职业教育园区

第十条 办学特点:学院办学特色鲜明,专业设置合理,管理科学规范,就业前景广阔。建院之初,学院就提出“一体三合” 和“四双”的办学模式:“一体”即校企一体化,“三合”即资源整合、勤工助学和产教融合,“四双”即学生双身份、教师双师型、教学双任务、基地双功能。学院紧紧围绕我省我市的汽车制造、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支柱产业办学,并致力于打造符合现代职业教育特点的体制机制,致力于“校企深度融合、工学有机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努力提高人才培养工作水平。始终坚持“教、学、做合一”,建立了“教室、车间合一”、“学生、学徒合一”、“做中学、做中教、做中考”的教学模式,逐步形成了“课证相融、训赛相通、教学相长”的实践教学机制,促进了学生技术技能水平的稳步提高。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为加大单独招生工作的力度,明确责任,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分管招生和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下设录取工作组、命题考务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等工作小组。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具体分工如下:

录取工作组:组长由招生处处长担任。负责协调单独招生工作;招生计划上报审批;招生章程起草、报批、公示;招生政策咨询;报名信息确认;公示考试成绩;录取工作(确定拟录取预案,上报领导小组审核);拟录取考生名册、录取情况报送工作;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等。

命题考务组:组长由教务处处长担任。负责组织文化课考试命题及考试;组织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和面试;文化课考试阅卷;考生总成绩汇总等。

后勤保障组:组长由后勤处处长担任。负责单独招生报名、考试、录取全过程的后勤保障工作。

安全保卫组:组长由保卫处处长担任。负责单独招生报名、考试、录取全过程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四章 招生对象

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为已通过2020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和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未被统一高考,对口招生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

第五章 报名办法

第十三条 志愿填报。考生于2020年9月15日9时至9月17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平台“(http:/pzwb.heao.gov.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一所高校志愿,并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补报和更改,提醒广大考生按时认真填报志愿。

第十四条 领取准考证

根据考生资格审查情况(与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结合),学院于考试前3天公示参加选拔考核的考生名单,公示网址为:http://www.hbqcxy.com。考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到我院招生处领取准考证。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 录取原则

根据河南省相关文件精神,对高中毕业生原则上依据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或部分科目)原始成绩进行录取,确有专业培养需要的可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根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或部分科目)原始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进行录取,省招办负责向我院提供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原始成绩,对中职毕业生和社会考生,原则上不在组织文化知识考试,只组织职业技能测试并依据测试成绩进行录取。对参加统一高考和对口未录取的考生,可将其考试成绩作为高职单招考生录取依据。

第七章 考试方案

第十六条 命题

1.命题方式:各系可根据招生专业特点,制定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大纲(附件1、2:参考格式),采取封闭命题。

2.分值和内容:总分均为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要包含综合素质和职业认知,职业技能测试根据各专业特点自行确定。

3.测试时长:职业适应性测试每生测试时长原则上10分钟;职业技能测试每批次时长根据专业自行确定。

4. 保密:从各系抽调责任心强、专业水平高的教师组成命题小组,集中封闭命题;试题的印制、保存、启用过程等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2020年9月21日集中到校。22日考试,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第十八条 应试考生的分类编排

1.应试考生按照高中类考生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职类考生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分类进行编排。

2.测试分组,各系可根据专业特点、命题情况、应考人数、测试场地对考生进行按类分组编排。

3.编排候考考生名单顺序编码的方法:高中类考生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的按GZLxxxx编码,GZL为高中类,后4位阿尔巴数字的第1位为测试室序号,后3位为考生的测试顺序号;中职类考生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按ZZLxxxx编码,ZZL为中职类,后4位阿尔巴数字的第1位为测试室序号,后3位为考生的测试顺序号。

测试室序号可以做为专业代码。

第十九条 测试流程

2020年9月22日8:30起,职业适应性测试和职业技能同时进行,具体时间同上。全程封闭考试管理,到后即考、考后即离。

1.考生根据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安排,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提前20分钟进入候考室,按候考室工作人员安排,在登记表上签名并登记顺序号,分配测试室。

2.测试开始时,候考室工作人员按顺序引导考生至测试室,当测试考生退场后,依次递补1名考生、考后即离。

3. 测试结束后,考官合并本考场考生成绩(考官评分应为整数,考生成绩平均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1位),登记成绩并将成绩登记表连同原始打分记录

第八章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第二十条 免试对象和条件

1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可免试录取进入我校专科学习。

2考生所在学校将上述登记表送至我校。我校将进行相关资格、条件的审查和公示,公示后的名单到河南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进行技能竞赛情况复审(须携带资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审批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原件)

3核实审定的拟录取名单由高校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由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高校颁发录取通知书。被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第九章、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第二十一条 新生报到和资格复查

(一).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和准考证。

(二)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章 奖学金及资助制度

第二十二 条 学院奖助学金设置。我院对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有以下奖励和资助措施: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和助学贷款等。

(一)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辟“绿色通道”,并为其提勤工助学岗位。

(二)对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实施励志生政策,采取零学费入学,上学期间,按照教学计划安排,边工作边学习,保证不让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

(三)成立“精英班”,对优秀学生进行导师制培养,设立创业资金,致力打造一批未来的创新工程师和创业小老板。

第十一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 统一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按专业进行收费,三年制专业学费9800元/生/年。最终收费标准,以物价部门备案的为准。

第二十四条 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学院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和省就业部门颁发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92-3221100  3221020

联系地址:鹤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458030   电子邮箱:hbqcxyzsc@163.com

学院网址:http://www.hbqcxy.com 咨询QQ:1945796298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鹤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附:招生专业及计划

http://henan.danzhaowang.com/bkzx/dzzy/1781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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