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科技学院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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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科技学院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4-11-02 21:13:46来源:中职中专

黄河科技学院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全面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0﹞350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黄河科技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落实教育部阳光高考相关要求,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教学﹝2020﹞350号)文件要求,开展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学校内部业务部门实行“招考分离”工作原则。

第二条 黄河科技学院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创办于1984年。本部位于河南省郑州市,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民办普通本科高校。现有四个校区,占地28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100多万平方米。被评为“河南省绿化先进单位”“河南省高等学校标准化学生食堂”“河南省高等学校智慧校园建设试点单位”等。现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两万余人。教职工1805人,其中专任教师1377人,高级职称的教师占46.48%,青年教师中79.67%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双师双能型教师373人,中国工程院院士、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得者、国家和省级教学名师、教育部全国首批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中原百人计划”专家、河南省优秀教师等荣誉教师150余人,担任河南省电子学会、省工程图学学会等学会会长教师5人。学校建有河南省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研发基地、重点实验室、国际联合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高层次教学科研平台50余个。各科类实验室127个,实验分室410个,校外实训基地224个;教学科研仪器总值3.29亿元;馆藏图书355.6万册。

学校紧贴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形成了工科优势突出、学科链与产业链关联度高、学科布局对地方主导产业支撑度强的办学优势。学校设有工、理、文、医、管理、经济、法、教育、艺体等9大学科门类;开设65个本科专业和35个专科专业。人工智能、材料、机械、自动化、文化创意等一批优势学科专业,凸显了对区域及河南省经济转型、产业升级的支撑作用。学校重点建设了电子信息与计算机类、机械与材料类、生物医药类、文化创意类、经济管理类等特色专业集群。现有省级重点学科5个,河南省特色专业6个,河南省民办教育品牌专业9个,河南省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8个,河南省本科工程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1个。学校拥有的省级重点学科、特色品牌专业数量居全省民办高校首位。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校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在招生、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下设疫情防控组、命题考务组、宣传报道组、招生录取组、纪律检查组、安全保卫组、网络保障组、医疗保障组、后勤保障组九个工作组,分工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对象、招生计划与录取原则

第五条 招生对象:

已通过2020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和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未被统一高考、对口招生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

第六条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2020年我校单独考试招生计划为400人,最终分专业招生计划以上级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七条  志愿填报

考生应于2020年9月15日9:00至9月17日18:00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一所高校志愿,并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补报和更改,请考生务必按时认真填报志愿。

第八条 考试时间及日程安排

考试时间:2020年9月22日   

考试地点:黄河科技学院(郑州市紫荆山南路666号)

上午

下午

考试科目

8:30-11:30

14:30-17:30

职业技能测试

第九条 考试科目及办法

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指导和监督下进行。

考试科目: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考核)。

考试办法: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形式)总分100分,根据专业的特点进行考核。

第十条  录取时间及办法

录取时间:9月25日至28日录取。

录取办法:

(一)对高中毕业生,采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3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7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排序进行录取。

(二)对中职毕业生,采用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排序录取。

第十一条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招生

1.免试对象和条件。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和具有高级技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可免试录取进入高校专科阶段学习。

2.免试录取程序。考生本人在9月20日前,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提出免试入学申请。学校对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和公示,公示后的名单及《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报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进行备案。公示无异议者,由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学校颁发录取通知书。

第十二条  预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经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的预录取名单在学校招生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经公示且无异议的预录取名单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并发录取通知书。

第十三条  身体条件要求: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执行。  

第五章 新生入学

第十四条  新生报到和资格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

2.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要求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收费标准:严格执行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的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  奖助学金: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学生入学后可享受资助项目:入学“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等。

第六章 其它

第十七条 所有单独考试招生信息和相关政策以我校官网(http://www.hhstu.edu.cn)发布为准。 

第十八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办公室。

学校地址:郑州市紫荆山南路666号   邮 编:450063

咨询电话:0371-88858888

监督电话:0371-68952195  

学校网站:http://www.hhs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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