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4-11-01 05:22:43来源:中职中专
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20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单招准备工作的通知》(教办学〔2020〕98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0〕35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2020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二条 学校名称: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学校国标代码:14307 专科招生代码:6266
第三条 学校基本情况: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是隶属于河南省教育厅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综合类职业院校,是河南省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高水平专业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学校占地面积876亩,学校设有化学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制药工程学院、医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商学院、建筑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护理学院、本科部(与河南工业大学联办本科)9院1部,开设专科专业及方向54个,目前在校生16000余人。
第四条 学校荣誉:学校先后获得“河南省首批骨干高职院校”、“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优质学校”、“河南省品牌示范高职院校”、“河南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河南省最具影响力的十佳职业院校”、“河南省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河南省文明校园标兵”等多项荣誉称号。
第五条 师资力量:学校现有教职工700余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200余人,博士、硕士研究生300余人,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专家、全国优秀教师、全国石油和化工行业教学名师、全国职教名师5人,享受省政府津贴专家、河南省高层次人才、河南省模范教师、省学科带头人、省骨干教师、省教育教学专家、省优秀教师、省教育厅学术带头人等110人。
第六条 办学条件:学校办学条件优越,建有功能先进、仿真环境的各类实验实训室200余个,各类馆藏书80余万册,教学仪器设备总价值1亿元以上。全部带空调独卫的学生公寓,无线WiFi校园全覆盖,设施齐全的洗浴场所,室内篮球馆、羽毛球馆为所有学生免费开放。
第七条 就业创业服务:学校教学质量和就业率及满意度连年新高赢得了学生家长和社会的高度认可,学校努力实现毕业生“好就业、就好业”的就业理念,每年学校组织的大型招聘会和专场招聘会,学校与数百家省内外用人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按照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原则,为毕业生搭建了良好的就业平台,学校多年来的就业率均在97%以上,学校被省教育厅评为河南省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第三章 工作领导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八条 为了加强对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了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委员会,委员会在校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讨论和决定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具体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学校成立宣传组、综合组、考务组、资格审查组、纪检组、后勤保障组、安保组、疫情防控组等各工作小组。
第九条 学校纪委负责对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纪检组全程监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章 招生对象
第十条 已通过2020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和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未被统一高考、对口招生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
第五章 时间安排
第十一条 报名、准考证打印方式及现场确认时间
(一)报名时间:9月15日9时--9月17日18时。
(二)报名方式: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一所高校志愿,并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补报和更改,提醒广大考生按时认真填报志愿。
(三) 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22日前,请登录:http://222.21.80.234网址自行打印。
(四) 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1. 确认时间:
(1)2020年9月23日7:00-10:00(23日参加考试的考生)
(2)2020年9月24日7:00-10:00(24日参加考试的考生)
2. 确认地点: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郑州校区
3.现场确认提供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核查准考证原件。
(2)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于现场确认时登记。
温馨提示:
1.考生须出示个人健康码,核实无误后方可入校。
2.考试前14天内去过中高风险地区的学生,须向学校出示一周内的核酸检测报告。
3.来校途中和考试期间全程需佩戴口罩,并做好相关个人卫生防护。
4.如途中身体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应当及时就近就医,如在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应当主动配合乘务等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做好防疫措施。
第六章 考试形式、时间及地点
第十二条 普高类考生(含社会考生)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职类考生参加“职业技能”测试(以报考第一专业志愿为准),由学校统一组织。
(一)职业适应性测试
1.考试方式:闭卷笔试。
2.考试对象:全体普高类考生(含社会考生)。
3.考试时间:9月23日-9月24日,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为准。
4.考试时长:90分钟。
5.试卷满分分值:300分。
(二)职业技能测试
1.考试方式:闭卷笔试。
2.考试对象:全体中职类考生。
3.考试时间:9月23日-9月24日,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为准。
4.考试时长:90分钟。
5.试卷满分分值:300分。
(三)考试地点
考试地点: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郑州校区。
(四)相关说明
1.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形式为面试。
2.考生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学校免收考生报名费。
第七章 成绩构成
第十三条 考生成绩折算办法
(一)普高类考生(含社会考生)成绩:
1.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含社会考生)总成绩=高中学业水平原始成绩(语文、数学、英语)*50%+职业适应性测评成绩*50%+赋分。
2.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含社会考生)总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赋分,
(二)中职类考生成绩:
中职类考生总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赋分
第八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按照七大类计划录取,录取遵循“专业志愿优先”的规则,并根据大类报考的各类考生人数同比例录取。
(一)具体大类如下:化工类(化学工程学院各专业);机电类(机电工程学院各专业);建筑类(建筑工程学院各专业);信息类(信息工程学院各专业);财经类(经济管理学院和商学院各专业);护理类(护理学院各专业);医药类(医药学院和制药工程学院各专业)
(二)各类考生录取时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总成绩相同录取规则: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含社会考生),成绩相同时,按照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依次优先录取;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含社会考生)和中职类考生成绩相同时,参考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依次优先录取。
(四)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文、数学、英语)和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有缺项者不予录取。
(五)校企合作专业单独划线录取。
特别说明:空中乘务专业要求以下条件:
(1)身高 女:163-175CM;男:173-185CM
(2)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和纹身。
(3)视力,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
第九章 赋分办法
第十五条 赋分具体要求
(一)赋分类别:
(1)照顾政策赋分; (2)专业技能赋分;
(3)技能竞赛获奖赋分;(4)荣誉证书赋分。
(二)证书要求:
(1)“专业技能赋分”适用于各类中职生源考生,所持有资格证书须与所报考专业大类一致。
(2)“技能竞赛获奖赋分”适用于参加竞赛的类别须与所报考专业大类一致
(3)考生提交的资料及各项填报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有差错或弄虚作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三)提交材料:
符合赋分条件的考生须本人在现场确认时向学校提交相关证书的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并做好登记,经学校审核合格后,给予赋分。
(四)赋分细则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赋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所赋分分值是在考生折算后最终总成绩的基础上赋分,具体赋分情况请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查看。
第十章 拟录取及公示
第十六条 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之后报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审批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十一章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第十七条 免试对象和条件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 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可免试录取进入高校专科阶段学习。
第十八条 免试录取程序
(一)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提出免试入学申请。
(二)学校对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公示。凡符合免试录取的考生,即日起至9月20日16:00时前,将相关申请表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交予学校招生就业处,逾期不予受理。
(三)经省招办审核通过后,被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次单招考试。
第十二章 违规、违纪处理
第十九条 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单独招生考试。根据河南省招生办公室规定,对违规、违纪骗取提前单独招生录取资格的考生,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已被提前单独招生院校违规录取的考生,要坚决清退,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第二十条 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高校考试招生管理工作八项基本要求和“30 个不得”招生禁令,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教学〔2017〕476 号)的要求,切实做好资格审查、宣传、命题、考试、阅卷、录取、公示等程序和行为,严禁违规宣传、“买卖生源”、“提前圈生源”等违规招生行为,坚决防止考生替考等考试舞弊行为,维护高职单招考试公平公正,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章 其 他
第二十一条 我校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分别实行以下奖励和资助措施:学生可申请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年)以及学校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等;也可享受国家助学贷款(8000元/学年以内)、勤工助学以及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绿色通道”,对特困生给予不同形式的资助。
第二十二条 学校各专业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定为:理工类专业4200元/年,文史类专业3700元/年,艺术类专业6000元/年,助产、健康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中药学专业4800元/年,护理、药学专业5280元/年,计算机应用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4620元/年,校企合作专业另收定向培养费。住宿费:4人间1000元/生·年、5-6人间700元/生·年、7-8人间600元/生·年。
第十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招生咨询方式
郑州校区:郑州市建设西路548号
开封校区:开封市职教园区第九大街与东京大道交叉口路北
联系方式:(0371) 67842026 67842209 67842135
网 址:www.hati.edu.cn
招生咨询群:940422689 730827152
电子邮箱:hnyyzsb@126.com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