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蜀都卫生学校怎么样
发布时间:2024-11-03 02:27:31来源:中职中专
办学条件
四川蜀都卫生学校是经四川省卫生厅同意设置、成都市教育局批准,并经四川省教育厅同意备案,四川省民政厅登记成立的一所全日制民办普通中等卫生职业学校,毕业生颁发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学校位于天府之国--成都东部的“水果之乡”龙泉驿区,占地150多亩,环境优雅,是一所能为学生提供良好学习和生活条件的园林式学校。校园毗邻成渝高速、驿都大道、成都三环路和成都地铁2号线,地理位置优越。
办学理念
四川蜀都卫生学校一贯坚持“以德育人”的办学理念,严守“真医真仁,厚德济世”的校训。培养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做事、学会吃苦”,我校将学生的德育教育、职业准入考试与临床实践能力培养紧密结合,办学规范,治学严谨,管理科学,依法治校,以德执教,树立了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 学校坚持以服务为宗旨,就业为导向,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力求办学有特色、教学有特点、学生有特长、就业有保障。创设良好的办学条件,在专业构建、教学实践、就业渠道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
师资力量
四川蜀都卫生学校组建了一支优秀的老师团队,致力于以护理为特色的职业教育。强化教学常规管理,实施教学各个环节质量监控,实行学年学分制。学校创造条件,鼓励学生主修中专学历的同时辅修自考大学专科和本科,学校与四川大学成人教育学院联合办学,学生在校期间符合条件可报读四川大学自学考试专科、本科、经考试合格,毕业时在获得中专毕业证书的同时可获得大学专科、本科的毕业证书。学校建立了稳定的实训和临床实习基地,充分保障了教学质量
就业保障
四川蜀都卫生学校坚持“校企院合作、集团化办学”的办学模式,联合全国172家知名职业院校、医疗卫生机构和医药企业,牵头成立了四川医药职业教育集团。依托职教集团,成立了校院企深度合作的“太极学院”、“鸿翔学院”、“华博学院”、“迈克学院”、“忆念美学院”、“宽仁康复学院”、“助产士学院”、“柯渡医疗设备管理维护工程中心”、“希尔安班”等。有近三分之一的毕业生在集团内就业。近三年毕业生平均就业率98%以上,学生职业资格考试通过率、双证获取率97%以上,专业对口率96%以上。成都市教育评估院最近连续三年评估数据显示,我校毕业生就业率、就业质量等多项指标名列全市高职高专院校前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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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环境 / school environment
招生简章 / Professional presentation
学校介绍
四川蜀都卫生学校在教育行业不断创新的时代,学校面临着激烈的竞争,同时也有很多机会。但无论市场如何变化,培养更多的创造性和个人思维是教育的本质。如何使教育资源均衡化更是永恒的课题,高性价比的产品才更具吸引力,为家庭着想,不断摸索创新,提供更好更适合中国少儿的产品与服务,才能在变幻多端的在线教育市场上立足。
四川蜀都卫生学校是经省卫生厅批准,教育厅备案成立,隶属于龙泉驿区教育局管理,四川省红十字会监督的一所全日制普通中等卫生职业学校,毕业生颁发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学校位于天府之国——成都东部的“水果之乡”龙泉驿区,占地150余亩,校园绿化率达70%,环境幽雅,是一所能为学生提供良好学习和生活条件的园林式学校。学校毗邻四川师范大学东校区、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成都文理学院、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四川行政学院,学习氛围浓厚。
四川蜀都卫生学校自有校舍,独立校园办学,学校实行全封闭式管理制度、班主任跟班住校制度、专职教师查寝制度、严格门禁制度、保安夜巡制度等,确保学生安全;学校狠抓教学质量,教学课时安排科学合理(有早晚自习),“学-训-考”结合,毕业生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证考试合格率达85%以上。学校按国家标准配备有专业基础护理实训室、外科护理实训室、内科护理实训室、儿科护理实训室、妇产科护理实训室、生物化学实验室、人体标本陈列室、解剖室、药理分析实验室、康复实训室等。
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人) |
护理 |
80 |
药剂 |
60 |
康复技术 |
70 |
中药 |
50 |
中医康复保健 |
70 |
招生要求
1、招收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
2、护理专业:女生身高不低于155cm,男生身高不低于165cm
3、学生身体健康、不烫染发、无纹身。无色盲色弱、无传染病。
资助政策
1.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学生,按规定享受国家免学费政策。
2.凡就读我校符合国家规定的困难学生,按国家政策可享受国家助学金2000元/年,享受两年。
3.按成都市住宿费减免相关规定,成都市户籍学生可享受住宿费减免500元/年。
4.学校奖学金:一等奖学金800元、二等奖学金600元、三等奖学金400元。
录取规则
1、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2、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降分政策,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加、降分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3、择优录取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志愿投档)考生,若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志愿投档)考生人数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含征集志愿)考生。实行无分数级差录取。
4、对于进档考生,实行“专业清”原则,即优先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和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不满足时,将根据考生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及各专业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整(包括二级学院与二级学院间的调整)。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作退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