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高明职业高级中学怎么样
发布时间:2024-11-03 19:11:42来源:中职中专
学校面积
通江县职业高级中学成立于1997年7月,系省级重点职业中学。遵照巴中市委、市政府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要求,为加快我县现代职业教育发展,县委、县政府决定,高起点、高规格迁址新建四川省通江县职业高级中学。新迁职业中学规划占地310亩,总建筑面积约14万平方米,容纳学生8000人,预计投资51000万元。迁建项目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工程建筑面积9万余平方米,容纳学生5000人,计划投资42000万元,预计 2015年9月开始招生。
办学资源
通江县职业高级中学办公楼、实验教学楼19200平方米,其中,普通教室100间、功能教室9间、教师办公室43间、实验室9间;图书科技楼4300平方米;教研办公楼4100平方米;学生宿舍楼624间,建筑面积26900平方米;学生食堂3500平方米;实训楼19000平方米;风雨操场5000平方米,计划设有足球、田径场,网球、篮球、羽毛球、排球场等,在兼顾电子、建筑、机械、学前教育等市场需求大、就业前景好的传统专业的同时,主导以地方生态绿色农业为主的现代农艺、园艺专业和以旅游服务管理与财经商贸为特色的专业。
师资力量
通江县职业高级中学建有一支素质高、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学团队。现有教职工460余人,其中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巴中市名师1人、巴中市教书育人楷模2人,巴中市中青年骨干教师3人,教授27人、副教授等副高级职称80余人,博士、硕士研究生150余人;从工厂、企业聘请了大量高级技师担任实习指导教师。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高级考评员87人,专业带头人及骨干教师60余人。
办学理念
当前全院师生员工正秉承“德厚学勤、技高业精、工于继承、志在创新”的校训,在学院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大力加强内涵建设,不断强化现代农业办学特色,通江职业高级中学发展愿望:要站高谋远确定办学目标,科学务实确定特色专业,集中力量服务脱贫攻坚,以学生为中心,以就业为目标,以创新为动力,多培养通江工匠,多培育创新创业人才!让每一位通江职高的学生学好一技之长,实现个人价值,书写精彩人生!
学校环境 / school environment
招生简章 / Professional presentation
学校简介
通江县职业高级中学成立于1997年7月,于2016年9月迁到高明新区,是一所全封闭式省级示范、重点职业中学。学校占地310亩,总建筑面积9万余平方米。现有在校学生3400人。 学校依山就势,风景如画,功能齐全,设备先进,布局科学, 形成了办公区、教学区、实训区、休闲区、运动区,五位一体的大格局。
通江高明职业高级中学师资雄厚,在编教师241人, 本科学历教师占98%,高级职称教师占765,职教专业教师89人,省、市、县骨干教师56人。 学校教学理念先进,专业极其特色。现开设有学前教育、计算机应用(信息)、城市轨道 交通应用与电梯维修子12个专业。其中汽车应用与维修、现代农艺技术、旅游与酒店管理为特色专业。
通江高明职业高级中学现有相关专业实训室21个,一 一个汽修销售与维修的4S店。 在校外建有学前教育实训基地、旅游酒店实训基地、茶场实训基地、汽修实训基地,银耳实训基地等11个实训基地。 学校坚持升学、就业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培养学生崇高的理想信念、高尚的职业道德、健全的人格魅力、高度的团队合作精神,注重知识应用与创新相结合、自主学习与实践相结合,拼搏进取与成效相结合。
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建筑工程施工 |
100 |
现代农艺技术 |
200 |
学前教育 |
300 |
计算机应用 |
250 |
电子技术应用 |
250 |
财经商贸 |
200 |
机械加工技术 |
200 |
汽车运用与维修 |
300 |
艺术教育 |
300 |
播音与主持 |
200 |
奖助政策
1、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其中: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二等助学金3000元/年、三等助学金2000元/年);学院奖学金(其中:一等奖学金1000元/年、二等奖学金600元/年、三等奖学金400元/年)。
2、按国家相关助学贷款政策,对当年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原则上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贷款资金实行一次申请,分年发放。
录取规则
1、学院按“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考生。
2、外语语种不限,进校后公共外语统一学英语。
3、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4、体检要求: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5、加降分要求:对于符合国家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且报考我院的进档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总成绩降序排列,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录取顺序:依照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考试院)所公布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及投档原则,相应遵循“顺序志愿投档”或“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进行录取。采取“顺序志愿投档”时,按志愿优先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志愿顺序优先原则择优录取进档考生。采取“平行志愿投档”时,按成绩优先原则择优录取进档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