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药科职业学院怎么样
发布时间:2024-11-09 16:06:00来源:中职中专
基本介绍
眉山药科职业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四川省教育厅主管的一所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规划占地面积1000亩,已建成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学校奉行“创立学生向往的学校,培养社会满意的学生,办出特色鲜明的教育”的办学宗旨,秉承“药学中西,厚德济世”的校训,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以教师为主体,以育人为根本,以创新为动力,以质量为生命,以特色求发展”的教育理念,弘扬“自强不息、追求卓越”学校精神,立足“五个融入”,促进“五个对接”,加强“五大建设”,实现“五个合作”,着力为医药卫生企事业单位培养专门人才。
开设专业
眉山药科职业学院开设了药学、中药学、护理、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医学营养、药品质量与安全、药品经营与管理、中草药栽培技术、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中医养生保健、食品营养与卫生、药品生产技术等十二个专业,形成以药学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格局,专业与市场紧密结合,满足社会对应用型医药类人才的需求。
师资力量
眉山药科职业学院汇集全省医药卫生类教育人才之大成,拥有一支实力雄厚、教学经验丰富,拥有研究生学历占48.6%,中高级职称占49.2%以上的学者型、专家型的教师团队。同时聘请了德国、日本及国内著名专家担任兼职教授。在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入选者、著名心脏电生理学专家、博士后导师、国家二级教授曾晓荣为代表的一大批专家学者担纲下,人才培养质量得以充分保证。学院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医药卫生健康行业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坚持产教融合、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协同育人,与近百家医院、药企、药材基地、以及中医康复、养老、养生保健服务集团合作,促进“五个对接”,着力培养高素质技术型、技能型、应用型的专门人才。
办学资源
眉山药科职业学院拥有一流的教学设备,建有完备的基础设施。学院目前已建成50余间多媒体教室,教室支持信息化教学集成系统。建成各学科实验实训室间97间,拥有全省高职院校中规模最大的医学机能实训中心和设备优良的药学实验中心、高效液相色谱实训中心、气相色谱实训中心,有与临床无缝对接、设施设备先进的护理实训中心,有先进的计算机中心、语音室,教学仪器设备总价近3000万元。学院拥有2000余平米馆藏丰富、集教学、科研、对外交流为一体的现代化中医药博物馆。建有主干为千兆全覆盖校园网络基础平台。图书馆馆舍面积达6千多平方米,有设备先进的电子阅览室,馆藏纸质图书14万册,电子图书11万册。学生宿舍、学生食堂、学术报告厅、学生活动中心、标准运动场等建设一新,整装齐备。
学校环境 / school environment
招生简章 / Professional presentation
学校介绍
眉山药科职业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四川省教育厅主管的一所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全国第二所、西部地区第一所以“药科”命名的高职院校,学院规划占地面积1000亩,已建成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学院位于成都经济圈内具有深厚文化底蕴的东坡故里,国家中草药种植和生产基地、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中国民间唢呐的艺术之乡,水果之乡的丹棱。学院地理优越,交通便捷,依山傍水,风景秀丽,环境优美,是一所莘莘学子笃学精业的现代化园林式大学。
学院奉行“创立学生向往的学校,培养社会满意的学生,办出特色鲜明的教育”的办学宗旨,秉承“药学中西,厚德济世”的校训,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以教师为主体,以育人为根本,以创新为动力,以质量为生命,以特色求发展”的教育理念,弘扬“自强不息、追求卓越”的学校精神,着力为医药卫生企事业单位培养应用型的专门人才。
学院拥有一支实力雄厚、教学经验丰富,拥有研究生学历占68.8%,高级职称占33%以上的学者型、专家型的教师团队。学院投入5000余万元,瞄准社会发展、紧贴市场脉搏高标准建设全省高职院校中一流的中医药博物馆、药学实验中心、高效液相色谱实训中心、气相色谱实训中心、护理实训中心、康复实训中心、医学检验实训中心等集“产、学、研、创、赛、训”为一体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招生计划
专业名单 |
学制 |
招生人数 |
护理 |
三年 |
150人 |
药学 |
三年 |
150人 |
医学技术 |
三年 |
150人 |
医学检验 |
三年 |
150人 |
制药设备应用技术 |
三年 |
150人 |
报名条件
1.已报名参加四川省2020年普通高考并取得14位考生号的考生。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特别提醒:因医药卫生类专业的特殊性,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觉异常‖度(俗称色盲)学校有关专业可以不予录取。
录取规则
1、学校按“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基本原则录取考生。
2、学校承认各省(市、区)招办符合国家政策的加分、降分。
3、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市、区),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直至计划完成;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学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若录取不满额,则再次征集志愿。
4、进档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中各科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须及格,学校分项评价达到合格及以上,方可被录取;凡高中学校审查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对口高职类考生的专业综合考试须合格及以上,方可被录取。
5、对进档考生的专业确定按考生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并结合该专业对身体健康条件的要求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检索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